文章播报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直各部门和单位:
为进一步做好区政府各项重点工作督查,切实转变工作作风,提高政府执行力和公信力,全面完成2015年度各项目标任务,促进全区经济社会健康较快发展,现就进一步加强区政府重点工作督查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督查思路
根据区委、区政府总体工作部署,按照“围绕中心、突出重点、创新方式、务求实效”的工作要求,充分发挥督促落实、参谋助手、信息反馈、上下联系作用,进一步强化工作措施,加大督查力度,全面提高督查工作的质量和效率,确保区政府各项决策部署的贯彻落实。
二、督查重点
1.《政府工作报告》各项目标任务。根据《2015年度政府工作报告目标任务细化分解表》明确的工作内容,各责任单位要会同配合单位研究制订细化落实方案,注重统筹协调,及时解决工作落实中的困难和问题,全面掌握、推进工作进展;配合单位要积极履职,主动配合,合力高效抓好工作落实。区政府办公室要严格采取半年度《政务督查》通报、不定期跟踪督查督办和年终考评督查等形式进行督查,全力推进各项工作开展。
2.十大民生工程。根据《2015年度区政府十大民生工程每季度实施计划表》明确的工作内容目标和季度计划,各承办单位要认真研究、强化责任、细化措施,及时化解困难和问题,确保全年目标任务顺利完成。区政府办公室要采取每月《政务督查》通报、季度《上虞日报》公示、年终考评和不定期实地督查等形式开展督查,确保十大民生工程全面完成。
3.区政府重要会议决定事项。对区政府全体会议、常务会议、区长办公会议、现场办公会议确定的事项,根据工作职责,列出重要的议题事项,逐项明确责任单位,采取电话催办、书面督办、现场督办等形式进行督查。各承办单位要按照会议要求,落实措施,在规定期限内及时向区政府办公室书面上报落实情况,确保会议决定事项高质量完成。
4.专项督查。对区政府工作中的一些急事、要事、难事进行专项督查,特别是对区政府确定的重点项目、有效投资、招商选资、“三改一拆”、“五水共治”、“改革推进年”、“城市提升年”、“企业服务年”、防范企业融资风险机制体制创新试点等重点工作,通过联合督查、电话督查、书面督查、现场督查等形式进行督查通报,对进度不理想的下发督查通知单,实施跟踪督查,确保各项工作的全面落实。
5.批示件及其他民生热点问题。认真做好上级及区政府领导的批示和布置事项、区长信箱、重点网站反映的热点问题等的答复反馈工作,各承办单位要指定专人负责承办,确保在规定时限内向区政府办公室反馈办理结果,做到件件有落实,事事有回音。区政府办公室要根据内容性质不同,从快、从细、从实进行督查,确保问题得到妥善处理,并及时将落实情况向相关区领导进行报告反馈。
三、工作要求
1.高度重视,加强领导。各乡镇街道和部门单位要把加强督促检查作为推进工作落实的关键环节来抓,建立健全政务督查组织领导机制,明确工作职责任务,强化工作措施。单位主要领导要亲自研究部署,定期听取情况汇报,及时研究解决督查中发现的新情况和新问题,全面负责好本单位工作任务的落实。
2.注重实效,促进落实。以提高督查实效为目标,不断创新督查方式方法,防止和克服形式主义、官僚主义, 发扬求真务实、讲求实效的工作作风。要经常性走下去,深入工作一线,采取实地查看、走访了解、会议座谈、现场办公等形式,促使各项抓工作、抓进度的关键措施落实到位。
3.统筹协调,合力推进。各乡镇街道和部门单位既要分工明确,又要密切配合,努力确保各项工作落实到位。对涉及到多个单位的督办事项,区政府办公室明确主办单位和协办单位,主办单位负责牵头办理,协办单位积极配合,共同推进,坚决杜绝推诿扯皮、敷衍塞责等行政不作为现象。
4.严肃纪律,追究责任。要结合效能监察和年度目标责任制考核,进一步完善执行情况政务督查通报制度,对行动迅速、落实得力的予以通报表扬;对行动迟缓、落实不力的予以批评,并督促限期整改;对问题严重、影响恶劣的,责令其向区政府作出书面检查,并视情移交区监察局调查处理。
绍兴市上虞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