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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在全镇范围内开展“深化垃圾河治理百日攻坚”行动的通知

2021-06-02 上虞区 收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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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行政村:

    为巩固“三河”整治成果,进一步推进2015年“三河”治理工作,彻底改善河道水域水环境;根据上虞区委、区政府《关于在全区范围内开展“深化垃圾河治理百日攻坚”行动的通知》(区委办〔2015〕37号)文件精神,经镇党委、政府研究,决定在全镇范围内组织开展“深化垃圾河治理百日攻坚”行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目标

    通过深化垃圾河治理百日攻坚行动,全面彻底清除河道内各类垃圾、漂浮物、障碍物及河岸各类垃圾、违障,有效解决去年垃圾河治理中摸排不够到位、治理质量不够高、长效管理不够落实等突出问题,实现河道水环境常态整洁、美观,并凝聚人心营造强大的治水氛围,为今年进一步提升“河长制”建设工作打下坚实基础。

    二、整治时间

    2015年3月下旬至6月30日

    三、整治内容

    1.彻底清除垃圾。做到河道内无垃圾、病死动物、水葫芦等漂浮物,河道两侧各10米范围内无垃圾、病死动物。

    2.彻底清除河障。做到河道内无沉船(农用船)、船屋、违法拦河坝、废弃箔桩、禁养区网箱、河蚌、围栏养殖设施等障碍物;河道内无明显淤积。

    3.彻底拆除违障。结合“三改一拆”全面拆除河道两侧各10米范围内的新建违法建筑物、构筑物。

    4.全面落实长效。实现“河长制”管理全覆盖,做到河道长效保洁。

    四、实施步骤

    1.全面动员部署阶段(4月2日前)

    镇政府成立“深化垃圾河百日攻坚”专项行动工作领导小组,全力督促、指导推进全镇百日攻坚行动。各村要制定工作实施方案,明确党组织书记负总责,进一步细化任务、落实责任,围绕时间、目标和要求,组织召开各类会议,广泛发动党员干部,积极投身到百日攻坚行动,做好党员干部表率,带动企业、群众参与,着力营造良好的治水氛围;

    2.全面踏河普查阶段(4月10日前)

    各村要实地踏勘区域内每一条河道(包括农村小沟、小渠、池塘),全面摸清每一条河道的现状及污染源情况,全面建立“一河一档”,每一条河道调查情况(见附件1)需经“河长”、调查组组长、副组长分别签字,并作为先进评比和责任追究的依据,切实做到区域内摸排不留“盲河”、死角。要严格按照省“三河”界定标准,正确判定河道问题属性,全面制定“一河一策”治理方案,明确责任人、责任单位、完成时间,并分别在区、镇、村三级进行公示(见附件2),自觉接受群众监督。

    3.全面深化治理阶段(6月20日前)

    各村要集中力量打好深化垃圾河治理“歼灭战”,在治理过程中,注重与企业、市民的联动整治,注重与村庄环境整治、“四边三化”、“三改一拆”的联动整治。要在5月15日前,全面完成河道及两侧各10米范围内的垃圾、漂浮物、沉船(农用船)、船屋、违法拦河坝、废弃箔桩、禁养区网箱、河蚌、围栏养殖设施等的清理工作;6月20日前,全面完成河道两侧各10米范围内新建违法建筑物、构筑物的拆除工作。

    4.全面验收阶段(7月31日前)

    验收方式将以实地查看和走访群众、听取意见为主,查阅资料为辅。集中整治工作结束后,镇政府将组织“深化垃圾河治理”验收工作组,严格对照省市“三河”治理验收标准(验收表及验收标准分别见附件3、4),逐村、逐河进行验收,每条河道一张验收表。验收情况需经验收组组长、副组长、“河长”、镇党委、政府主要领导、区督导组组长分别签字,并在7月10日前,全面完成“深化垃圾河治理”验收工作,验收情况在镇、村两级进行公示,报区治水办、河长办备案,并作为先进评比和责任追究的依据。7月20日前,配合区治水办、河长办开展抽查验收工作,要求抽验比例在50%以上,并在区级媒体上进行公示,接受社会监督。7月31日前,迎接绍兴市水城办对全区各乡镇垃圾河整治情况的抽查验收。

    5.全面长效管理阶段(常态化)

    各村、社区要在4月15日前,进一步建立健全河道沿岸垃圾收集处理及河道保洁长效管理制度,全面落实“河长制”管理,做到每条河道都有“河长”和保洁员,设置规范的“河长”公示牌,建立保洁、巡查和监管机制。围绕区河长办明确的“双月考核、季度督查”要求,强化落实“周巡查、月检查” 常态化机制。其中,区级“河长”要一月一督查、镇级“河长”要一周一巡查、村级“河长”要一天一巡查,保洁员要常态化保洁,并认真做好河长巡查记录和保洁员日志记录,切实做到垃圾河深化治理一条,成效巩固一条。

    五、工作保障

    1.加强组织领导。镇成立以党委书记、镇长为组长,各片片长为成员的“深化垃圾河治理百日攻坚”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镇农技信息中心,农业副镇长兼任办公室主任,农技信息中心及相关办线、派出所、环保所、市场监督分局及各村党组织负责人为成员,具体负责“深化垃圾河治理百日攻坚”行动日常各项工作。各村要把“深化垃圾河治理百日攻坚”行动作为当前一项中心工作来抓,相应成立由村党组织书记负总责的“深化垃圾河治理百日攻坚”行动领导小组和工作班子,扎实开展垃圾河专项治理攻坚行动。

    2.强化工作督导。为强势推进“深化垃圾河治理百日攻坚”行动,镇党委、政府决定,以片成立工作督导组,各片片长和联系村的驻村指导员、联村干部分别为督导组组长和副组长,配合区督导组开展工作,全过程参与、督导开展本片内各村动员部署、调查摸底、深化治理、落实长效四个阶段的工作,严把质量、进度关,合力推进各项治理工作。

    3.严格督查考核。攻坚行动期间,镇政府将定期组织专项督查,并将督查情况及时通报,对发现的问题要及时整改落实,并纳入各村年度工作目标考核内容,对各村因瞒报、漏报、治理不力等,造成攻坚行动延迟、无法完成和同一条河道连续两次被上级通报的,将按照相关规定追究责任。

    4.营造舆论氛围要进一步加大宣传力度,加强氛围营造,形成强大舆论攻势。充分利用镇有线电视、村务公开栏等宣传阵地,组织开展集中宣传;各村要多层次召开各类会议,充分讲清垃圾河成因、危害及治理的必要性,力争达到家喻户晓、人人皆知,让更多的群众成为治水的主体,让治水工作形成最广泛的共识。

 

    附件:略     

                       

 

 

                                    中共崧厦镇委员会

                                    崧厦镇人民政府

                                   2015年3月30日

 

 

 

 

 

主题词:城乡建设  垃圾河整治  百日攻坚行动Δ  通知

抄送:区委办、区府办、区河长办。

中共崧厦镇委员会  崧厦镇人民政府          共印120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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