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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大力开展“创全国文明城 做幸福上虞人”实践活动的通知

2021-06-02 上虞区 收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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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办线(中心),村(社区)和企事业单位:
根据中央、省文明办有关要求和绍兴市委市政府、区委区政府关于创建第五届全国文明城市的部署,决定在街道大力开展“创全国文明城 做幸福上虞人”实践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和中央《关于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意见》精神为指导,以建设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为根本任务,围绕“创全国文明城做幸福上虞人”工作目标,以扎实推进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和个人品德建设为主要内容,组织形式多样、贴近群众的实践活动,充分运用各种宣传途径和宣传阵地,不断提升群众知晓率、参与率、支持率,实现市民文明素质和城市文明程度双提高,为推进“四个上虞”建设营造良好的人文环境。
二、活动主题
创全国文明城 做幸福上虞人
三、活动时间
2015年4月—12月
四、活动内容
  (一)文明礼仪宣教行动
1.开展“中国梦·我的梦”宣教活动。以迎接建党94周年、建国66周年为契机,积极参与全区组织开展的摄影展、征文比赛、政策形势宣讲、座谈会等各类“中国梦•我的梦”宣教活动;通过经典诵读、文艺演出、典型宣传等多种形式开展“人人崇尚美个个奉献爱”主题教育活动,培育爱国、爱乡情怀。
2.开展“讲文明树新风”公益宣传。围绕“创全国文明城 做幸福上虞人”主题,利用媒体广告、户外电视广告高架广告、灯箱广告、墙体广告和新媒体技术等多种载体,制作一批贴近群众、内容新颖、健康向上的公益广告,倡导文明新风,营造创建氛围。
    3.开展“创全国文明城 做幸福上虞人”倡议活动。下发“创全国文明城 做幸福上虞人”倡议书,开展倡议书进机关、进学校、进社区、进企业活动,动员全社会从我做起、支持创建、共享幸福。
  (二)文明习惯养成行动
1.开展文明交通活动。积极组织参加“慎用远光灯”行动,增强驾驶员安全行车意识;参与“美在公交 爱在路上”活动,通过礼让斑马线、优质服务竞赛等,为市民提供良好的安全保障;组织参加“礼让行人关爱生命”活动,引导社会车辆主动避让行人,不往车外抛杂物。
2.开展文明餐桌活动。围绕“节约粮食 文明用餐”主题,组织各宾馆、饭店、餐馆、机关、企事业单位和学校食堂积极参与文明餐桌行动,叫响“不剩饭不剩菜”;在各餐饮单位前台、大堂等醒目位置设立“文明餐桌行动”提示牌,服务人员主动引导消费者理性消费、节约粮食;加强节约粮食公益宣传,形成良好社会氛围。
3.开展文明礼仪培训。下发《市民文明礼仪手册》,开展手册进机关、进学校、进企业、进社区活动,提升现代社会文明礼仪知识水平;开展家庭礼仪普及教育活动,编印家庭礼仪手册,构建和谐家庭关系。
  (三)文明创建助力行动
    1.在机关干部中开展“文明创建我带头”活动。积极参与“如何践行新时期上虞精神”大讨论活动,以实际行动展示干部风采;在城区红绿灯路口开展志愿者劝导活动;开展“星期六党员志愿服务日活动”,强化党员干部服务文明创建、服务群众的意识;结合在职党员“两地报到 双岗服务”活动,组织党员干部到居住地和出生地党组织报到,带头维护社会和谐、带头创建文明社区、带头帮扶困难群众,广泛开展“点亮微心愿”志愿服务活动,每年至少梦圆1个群众“微心愿”,用实际行动为创建工作献计出力。
2.在服务窗口中开展“做文明使者”活动。在服务窗口中集中开展“文明有礼、友善服务”活动,通过窗口服务礼仪培训、规范化承诺、文明示范等措施,不断提升窗口行业单位的社会满意度;组织开展行风监督员座谈会,认真听取行风监督员、服务对象的意见,不断创新服务措施,落实服务制度,提高工作效率;建立完善投诉高效处理机制,确保对服务对象提出的问题做到事事有答复、件件有回音。
3.在社区居民中开展“做文明居民”活动。组织社区召开不同层面的文明创建座谈会,征求意见建议、查找梳理存在问题,制定整改措施,认真加以整改;开展第七届“社区邻里月”活动,增进邻里感情、营造和谐关系;利用社区学校、道德讲堂等组织市民共同学习文明礼仪知识,引导居民从自身做起,自觉遵守文明规范,展示文明风采。
4.在中小学生中开展“做文明小市民”活动。组织参与上虞区第五届“美德少年”和“十佳美德少年”评选活动,通过多种形式进行宣传展示,选树一批文明小市民先进典型;在学前教育中开展“大手拉小手爱心共分享”公益活动,从小树立公益理念;以党的生日为契机,组织好“七一”期间童心向党歌咏活动,增强跟党走的信念;抓住国庆节等重要节庆日,通过网上“向国旗敬礼”活动,开展中国梦学习教育和爱国主义教育,引导未成年人爱党爱国爱家乡。
    5.在企业职工中开展“做文明员工”活动。通过举办职工论坛、学习会、宣讲会等形式,开展“创全国文明城 做幸福企业人”主题活动;组织“劳动美生活美”职工技能大赛,营造快乐劳动的工作氛围;广泛开展职业道德再教育活动,大力宣传街道劳动模范先进事迹和宝贵精神,营造劳动最崇高、劳动最伟大、劳动最美丽的良好氛围。
    6.在新居民中开展“做文明新上虞人”活动。在企业、外来务工人员聚居地、劳动力市场、建筑工地、集贸市场,围绕“创全国文明城做幸福上虞人”主题,通过举办座谈会、班组会议、设立现场宣讲点,引导新居民参与文明创建;结合文化、科技、卫生“三下乡”等活动,将电影、文艺演出等活动送到企业、工地和市场,号召每个新居民自觉遵守法律法规和市民文明礼仪守则,以主人翁的姿态投身街道创建活动中去。
五、工作要求
  (一)统一思想,强化领导。各村(社区)、企事业单位要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上级党委、政府的决策部署上来,切实加强对“创全国文明城 做幸福上虞人”实践活动的组织领导,立足实际,精心设计,实现共同参与、共同提高的目标。
  (二)精心组织,注重结合。各村(社区)、企事业单位要结合国家卫生城市达标迎检暨绍兴市卫生街道创建活动,结合“人文上虞”建设和“人人崇尚美个个奉献爱”主题教育活动,结合文明单位创建,重点解决群众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扎实有效地开展活动,大力提升公共文明水平。
  (三)广泛宣传,营造氛围。要坚持贴近实际、贴近生活、贴近群众,策划组织一批广大群众便于参与、乐于参与的实践活动,提高活动的吸引力、感染力。要充分运用媒体宣传、社会宣传、文艺宣传等载体,大张旗鼓开展全国文明城市创建氛围营造工作,构建全社会合力共建的良好格局。
   
 
附件:
1.《东关街道创建第五届文明城市工作领导小组名单》
2.《“创全国文明城  做幸福上虞人”实践活动项目安排表》
3.《“创全国文明城  做幸福上虞人”实践活动宣传标语》
4.《全国文明城市文明程度指数测评体系(2014版)责任分解表》
 
 
 
                            中共上虞区东关街道委员会
                             2015年5月5日

附件下载:东街委〔2015〕49号.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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