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播报
虞政办发〔2015〕88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直有关部门和单位:
根据《浙江省财政厅、浙江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浙江省农业厅关于印发浙江省涉农资金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浙财农〔2015〕69号)文件精神,为切实做好我区涉农专项整治工作,经区政府同意,现将《上虞区涉农资金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做好相关工作。
附件:1.上虞区涉农资金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
2.上虞区涉农资金专项整治行动领导小组
3.涉农资金专项整治行动清理摸底情况表
4.涉农资金专项整治行动自查自纠登记表
5.省级涉农资金专项整治行动项目分类参考表
6.涉农资金专项整治行动清理摸底情况统计表
7.涉农资金专项整治行动自查自纠发现问题汇总表
8.涉农资金专项整治行动整改情况汇总表
9.填表说明
绍兴市上虞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附件1:
上虞区涉农资金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
为解决涉农资金管理使用中的各类问题,建立健全资金安全有效使用的长效机制,根据浙江省财政厅、浙江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浙江省农业厅《关于印发浙江省涉农资金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浙财农〔2015〕69号)要求,研究决定在全区范围开展涉农资金专项整治行动(以下简称专项整治行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和基本原则
(一)总体要求
涉农资金专项整治工作要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中央纪委五次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以维护广大人民群众利益为出发点,以依法行政、依法理财为遵循,以财经纪律为准绳,以问题多发易发领域为重点,深入查处、纠正涉农资金使用管理中存在的问题,以儆效尤,堵塞漏洞,健全体制机制,完善政策制度,提高涉农资金管理水平和使用绩效,促进强农惠农富农政策落地生根,加快农业现代化和新农村建设步伐。
(二)基本原则
一是统一部署,分口负责。专项整治行动由区政府统一领导,相关涉农部门分口负责把关,狠抓落实。
二是全面覆盖,重点突出。专项整治行动从资金、项目、部门等方面对近两年涉农资金使用管理情况进行全面检查,重点检查问题多发领域、资金规模较大、群众关心、社会关注的涉农资金使用管理情况。
三是标本兼治,惩防并举。既要解决当前突出问题,严肃查处违法违规违纪行为,又要着眼长远,从根源上研究解决深层次问题,推动体制机制创新,健全完善涉农资金管理体系,形成保障政策落实的长效机制。
四是统筹分工,协调配合。建立专项整治行动协调机制,加强组织保障,明确各有关部门和单位的职责,统筹推进专项整治行动。各相关部门和单位落实分工,加强配合,形成合力。
二、专项整治行动范围和内容
(一)整治检查范围和对象
检查范围包括2013、2014年度各级财政预算安排用于“三农”的各项资金(包括基建投资)的使用管理情况;2010年以来,财政和审计部门对涉农资金的各种检查发现问题的整改和处理情况;专项整治期间群众举报事项。
整治检查对象包括负责分配、拨付、管理和使用涉农资金的主管部门、项目实施单位和项目受益主体。
(二)整治检查的内容
摸清本部门和单位涉农资金性质、规模,有效梳理资金流向,深入查找涉农资金及项目管理中存在的问题。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清理、检查和纠正涉农资金管理使用过程中是否存在以下问题:
1.利用资金、项目管理权,贪污、受贿、谋取私利;
2.基层干部冒领、私分农民补贴资金和补偿款;
3.项目申报弄虚作假、套取和骗取财政资金;
4.截留、挪用财政专项资金;
5.违反政府采购及招投标管理规定;
6.未按要求拨付资金,滞留、延压项目资金;
7.未按规定时间启动项目,未按期完成项目建设任务;
8.项目实施过程中,未经批准擅自变更项目内容、地点;
9.其他违法违规违纪问题。
三、时间安排
专项整治行动3月底启动,6个月内完成,分为4个阶段:
(一)部署启动阶段(
在区政府统一领导下,成立由分管农业的副区长任组长,相关涉农项目主管部门参加的区级涉农资金专项整治行动领导小组(以下简称区级领导小组,附件2),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区财政局,研究部署专项检查工作,结合本地实际制定具体实施方案,组织实施专项整治工作。
(二)自查自纠阶段(
区纪委,区委组织部、宣传部、政法委,区发改局、财政局、农林渔牧局、农办、民政局、国土分局、交通运输局、水利局、粮食局、旅游局、科技局、教体局、文广局、人力社保局、计生局、建设局、市场监管局、公安局等相关部门要扎实开展全面自查,突出边查边整改,务必于
自查自纠阶段主要工作包括:一是梳理各级预算安排的涉农资金项目,深入查找涉农资金及项目管理中存在的各类问题。其中2014年全省涉农专项审计过的专项资金可不再重复检查,着重跟踪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二是积极开展“回头看”。对2010年以来财政和审计等部门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分类整理,并逐项核实后续整改落实情况。对未及时纠正整改的问题,应采取切实有效的手段予以坚决纠正。三是认真排查解决新问题。要从政策落实、制度建设、资金分配和使用、项目管理等环节,对涉农专项资金使用管理情况进行全面检查。
各相关部门根据自查自纠情况及时落实整改,对以前各类检查发现的问题,在此次整治行动中未整改处理的,对责任单位和责任人予以督促或问责;对此次检查中新发现的问题,按照问题性质,分类制定方案,能立即纠正的要立即纠正;对当前立即纠正有困难的问题要落实整改责任,制定整改计划,限期整改。同时,要把握好政策尺度,按照有关规定,限期追回财政资金,调整相关账目,依法处理违规违纪人员。
(三)上级重点检查阶段(
在部级领导小组办公室对我省进行重点检查(
(四)总结提升阶段(
各有关部门于7月底前向区级领导小组办公室报送整改报告,内容包括发现问题分类、整改举措、完善政策措施建议等方面。区级领导小组办公室在汇总全区专项整治行动检查情况的基础上,根据上级重点抽查反馈意见,对我区专项清查工作进行总结,全面、客观评价当前我区涉农专项资金管理现状,总结专项整治行动的做法和成效,提出完善涉农资金管理,深化财政支农体制机制改革的意见和建议,于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明确责任分工。各相关部门要充分认识开展专项整治行动的重要意义,增强紧迫感和责任感,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本次专项整治行动实行领导小组统一领导,相关部门各司其职、协同配合的工作机制。各相关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和领导小组的统一部署,扎实做好本部门的专项整治工作,做到目标明确、措施有力、稳步推进。区级领导小组要及时落实工作责任,严格整治要求,协调解决专项整治工作中遇到的重要问题和困难,提供必要的支持和保障,及时向上级领导小组汇报整治行动进展,确保专项整治行动顺利进行。
(二)完善工作机制,讲求工作实效。区级领导小组要坚持问题导向,严肃财经纪律,以解决好实际问题作为专项整治行动的唯一标准,务求取得实效。在专项整治期间,区级领导小组举报受理电话为:82213055,各相关部门也应明确举报电话、信箱,认真做好举报受理工作,建立举报登记和查处督办制度,发挥群众监督的作用。对一些典型案例,要注意收集原始证据和资料,必要时可以延伸检查。对检查发现的问题和薄弱环节,要进行认真梳理分析,剖析存在问题的原因,修改完善机制制度,积极构筑加强涉农资金管理的长效机制。区级领导小组要加强检查、督导,对存在组织不力、整改不实、敷衍应付等现象进行通报批评,并限期整改。
(三)加强宣传引导,做好信息交流。建立定期通报制度,区级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要及时收集、整理专项清查工作的有关情况和信息,并报区级领导小组办公室,每周不少于两期;区级领导小组办公室对专项整治工作动态、重要情况等要及时进行收集整理。要通过各种渠道,多形式、多角度地加大宣传力度,营造良好社会氛围。要有针对性地选择一些典型案例予以曝光,起到警示教育作用。
区级领导小组办公室联系电话:0575-82125273
电子邮箱:1135015966@qq.com
附件2:
上虞区涉农资金专项整治行动领导小组
为切实加强涉农资金专项整治行动,经研究,决定成立绍兴市上虞区涉农资金专项整治行动区级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名单如下:
组 长:徐 耘
副组长:马百根(区府办)
陈 凯(区发改局)
施庆海(区农林渔牧局)
成 员:区纪委、组织部、宣传部、政法委、农办、发改局、教体局、科技局、公安局、民政局、财政局、人力社保局、建设局、交通运输局、水利局、农林渔牧局、市场监督局、文广局、计生局、粮食局、旅游局、国土分局分管领导。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区财政局,区财政局丁光兴兼任办公室主任,区发改局刘海燕、区农林渔牧局邵利琴、区财政局樊春苗、傅金苗兼任办公室副主任,区财政局办公室、预算局、执行局、企业科、综合科、行政事业科、经建科、社保科、行政许可科等科室负责人为成员,承担领导小组日常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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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3: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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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农资金专项整治行动清理摸底情况表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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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专项名称 |
项目性质分类 |
专项设立时间 |
管理部门 |
项目支持对象 |
资金使用环节 |
管理制度名称(含文号) |
预算安排数(万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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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计 |
2013年 |
2014年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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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资金合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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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上级安排的项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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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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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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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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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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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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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本级预算安排的项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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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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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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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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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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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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填表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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填表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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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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填表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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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农资金专项整治行动自查自纠登记表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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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专项资金名称 |
预算安排数(万元) |
项目性质分类 |
资金预算级次 |
安排年度 |
管理部门 |
发现的问题归类 |
问题涉及金额(万元) |
问题主要情况简述 |
有关处理意见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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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2010年以来,对涉农资金的各种检查发现的问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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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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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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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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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此次自查自纠发现的问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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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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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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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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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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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通过核实专项整治期间群众举报发现的问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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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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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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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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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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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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填表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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填表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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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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填表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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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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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级涉农资金专项整治行动项目分类参考表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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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表内容作参考,不在本表范围内的上虞区级涉农专项资金,也应列入本次专项整治范围。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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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补贴、补偿 |
林业防灾减灾资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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粮食直补 |
林业贷款中央财政贴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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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资综合补贴资金 |
国有林场改革试点补助资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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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机具购置补贴 |
林业补贴试点资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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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作物良种补贴 |
中央财政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基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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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安排的征地和拆迁补偿支出 |
林业保护补助资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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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安排的补助被征地农民支出 |
草原生态保护补助资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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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有土地收益基金用于征地和拆迁补偿支出 |
渔业资源保护与渔民转产补助资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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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农业生产发展 |
对重点中小河流治理补助资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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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粮大县奖励资金 |
森林植被恢复费安排的支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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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猪调出大县奖励资金 |
育林基金支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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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型农田水利设施建设和水土保持补助资金 |
基建支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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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业综合开发补助资金 |
四、农村社会事业及公共服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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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代农业生产发展资金 |
农村义务教育阶段教师特设岗位计划工资性补助资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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畜牧发展扶持资金 |
支持学前教育发展资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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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业科技支出 |
农村义务教育薄弱学校改造资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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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发展资金 |
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生营养改善资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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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业林业科技成果转化与技术推广经费 |
农村文化建设资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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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业生产救灾资金 |
自然灾害生活救助资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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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渔业、林业行业油价补贴 |
农村危房改造补助资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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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林业保险保费补贴 |
公共卫生服务补助资金(农村孕产妇住院分娩、农村妇女两癌检查、农村妇女增补叶酸预防神经管缺陷项目资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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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民培训补助经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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动物防疫补助经费 |
村卫生室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补助资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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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域金融机构涉农贷款增量奖励 |
人工影响天气补助资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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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金融机构定向费用补贴 |
补助地方广播电视发展专项资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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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大防汛抗旱补助费 |
国家助学金、奖学金、国家助学贷款贴息等资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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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山洪灾害防治经费 |
现代职业教育质量提升计划资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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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型病险水库专项治理资金 |
农村教师绩效工资补助经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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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产品储备费用和利息等支出 |
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补助经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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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建支出 |
“三区”人才计划教师专项工作补助经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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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水利建设基金支出 |
乡镇文化站建设专项资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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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土地出让收益中计提的农田水利建设资金 |
“三区”文化人才专项经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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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中型水库库区基金支出 |
城乡医疗救助补助资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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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峡水库库区基金支出 |
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保险补助经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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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型水库移民扶助基金支出 |
困难群众基本生活救助补助资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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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菜地开发建设基金支出 |
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补助经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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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增建设用地有偿使用费安排的支出 |
农村税费改革转移支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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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方水利建设基金支出 |
农村综合改革转移支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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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水北调工程基金支出 |
全国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经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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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安排的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支出 |
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补助经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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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业土地开发资金支出 |
基建支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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棉花、大豆目标价格补贴资金 |
中央专项彩票公益金支持乡村学校少年宫项目资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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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农业生态修复和治理 |
中央专项彩票公益金支持农村幸福院项目资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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退耕还林工程财政专项资金 |
车辆购置税收入补助地方资金用于农村公路建设资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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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河湖泊治理与保护专项资金(环境保护) |
五、扶贫开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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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业资源及生态保护补助资金 |
财政专项扶贫资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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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分成水资源补助地方经费 |
基建支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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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环境保护资金 |
六、其他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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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然林保护工程补助经费 |
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资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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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业科技成果推广示范补助资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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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下载:虞政办发[2015]88号附件9:填表说明.doc
附件下载:虞政办发[2015]88号附件6-8.xls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