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绍兴市上虞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安全生产百日整治行动的通知

2021-06-02 上虞区 收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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虞政办发〔2015125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直有关部门和单位

为深刻吸取事故教训,切实解决安全生产管理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全面消除各类事故隐患,有效预防各类事故的发生,根据《绍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安全生产百日整治行动的通知》(绍政办发明电〔201552号)要求,结合我区当前安全生产工作实际,经研究,决定在全区范围内组织开展安全生产百日整治行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绍兴市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决策部署,牢固树立“发展不能以牺牲人的生命为代价”的理念,始终坚守安全生产“红线”,结合安全生产“打非治违”行动,认真分析我区安全生产形势,从建设“平安上虞”高度充分认识安全生产工作的极端重要性,从生产安全事故易发、频发、多发的环节入手,按照“全覆盖、零容忍、严执法、重实效”的要求,集中对全区各行业、各领域、各场所、各环节开展一次全面的安全生产大检查大整治,切实解决一批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集中消除一批事故隐患,促进全区安全生产形势稳定并趋于好转。

二、整治范围

全区所有行业领域生产经营单位和场所,突出工贸行业、建筑行业、交通运输行业以及人员密集场所、有限空间作业场所、涉及可燃爆粉尘场所、喷涂作业场所、涉氨制冷企业和近三年来发生过死亡事故的生产经营单位和场所。

三、整治时间

2015652015915

四、整治重点内容

(一)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情况。各乡镇街道、行业管理部门与所属(辖)企事业单位及村(居)安全生产责任书签订情况;安全生产网格化管理制度落实情况;企业安全生产责任体系“五落实五到位”开展情况;企业主要负责人(实际投资人)负责制及分管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各职能部门、各车间(班组)、各岗位安全生产责任制建立和落实情况等。

(二)新《安全生产法》宣传贯彻落实情况。乡镇街道、行业管理部门将新《安全生产法》纳入年度安全生产计划情况;组织对所属(辖)企事业单位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管理人员的宣传贯彻和教育培训情况;相关台账资料的建立情况等。

(三)安全生产标准化创建情况。安全生产标准化宣传及创建情况;已创建安全生产标准化企业的问题清单整改落实情况,安全管理的持续改进情况等。

(四)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操作规程建立和落实情况。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建立、专兼职安全管理人员配备及持证上岗情况;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安全管理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的建立和执行情况;隐患排查整治、重大危险源监控、外来施工(承包商)安全管理情况;对有限空间作业、高处作业、爆破、吊装、盲板抽堵、动火、破土等危险性作业安全管理情况;企业安全生产风险辨析情况等。

(五)安全生产法规、标准落实情况。企业安全生产许可情况;新建、改建、扩建工程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落实情况;生产经营单位生产设施、生产系统、工艺流程等安全管理情况;遵守、执行国家法律法规、资质、规程和标准,特别是相关企业执行国家安监总局《劳动密集型企业加工安全生产八条规定》、《有限空间安全作业五条规定》、《严防企业粉尘爆炸五条规定》等情况;设备设施检验检测情况等。

(六)安全教育培训情况。生产经营单位“三级”安全教育开展及相关档案资料记录情况;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以及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情况等。

(七)应急管理情况。应急预案制定、应急设施配备以及应急预案演练、评估情况等。

(八)“打非治违”推进情况。对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违章违纪违规行为的查处情况;“四个一律”执行情况等。

(九)重大事故隐患整治情况。对各级政府挂牌督办的各类重大隐患的排查、整改、落实情况;“一患一案”及相关工作要求的执行情况等。

(十)平安建设暗访问题整改落实情况。对省、绍兴市、区级组织的平安建设暗访涉及安全生产问题和事故隐患的整改落实情况。

其他整治内容由各行业管理部门根据各自实际确定和实施。

五、方法步骤

本次安全生产百日整治行动分三个阶段实施。

(一)动员部署阶段(2015652015610

各乡镇街道、区直有关部门和单位要在全区动员会议后,及时成立领导小组,结合各自安全生产实际,制定实施方案,召开专题动员会议,确保思想高度重视、方案细致周密、工作责任到人、措施具体扎实,并立即组织本地、本部门、本系统所属(辖)村(居)、生产经营单位等召开专题会议进行部署动员,将整治重点及要求等传达至每一家生产经营单位。各乡镇街道、区直有关部门和单位的实施方案于2015611日前报区安委办。

(二)排查整治阶段(20156112015830

各乡镇街道、区直有关部门和单位要按照各自实施方案,对所有行业领域、关键环节的事故隐患开展全面深入的排摸检查,真正做到全覆盖、底子清、情况明,对每家生产经营单位要填写“生产经营单位信息表”(附件5),结合《关于开展生产经营单位“一企一档”安全管理活动的实施意见》(虞安办〔20123号),进一步完善“一企一档”安全管理资料。对排查出的隐患和问题,要建立工作台帐,坚持即查即改,跟踪督促落实,对一时难以整改的隐患问题,要深入分析研究,逐项制定整改措施,明确时限要求,全部责任到人,集中整治整改,逐项销号落实。负有安全生产监管职责的部门要对监管范围内的企业实施执法检查,严查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各单位在整治期间的每个月月底及910日前,填写好“安全生产百日整治行动情况统计表”(附件4)并报送区安委办。

(三)总结提高阶段(20158312015915

各乡镇街道、区直有关部门和单位要对安全生产百日整治行动进行全面验收,巩固行动成果。同时,认真总结经验,评价工作成效,分析问题差距,针对本地、本部门、本系统安全生产工作特点,建立健全指导有力、长期管用的制度与规定,形成安全生产排查整治常态化、制度化、规范化的长效工作机制。910日前向区安委办报送安全生产百日整治总结报告,并将形成的安全生产隐患整治制度报区安委办备案。

区安委办电子邮箱:政务网安监局办公室或sysafety@163.com,传真:82191212,电话:82191206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区政府成立全区安全生产百日整治行动领导小组,由区政府主要领导、区安委会主任任组长,区安委会各位副主任任副组长,区安委会成员单位主要负责人为成员。整治行动具体由区安委办负责协调、指导和推进。各乡镇街道、区直有关部门和单位要把整治行动与加强日常安全监管、“打非治违”专项行动等结合起来,统筹部署,协同推进,成立具体的领导机构,制定详细的实施方案。主要领导要亲自安排部署安全生产百日整治行动,分管领导要归口负责,相关科室部门要积极配合,企事业单位要重抓落实。

(二)加强宣传发动。各乡镇街道、区直有关部门和单位要把提高全民安全意识作为一项重要的基础性工作,始终贯穿于安全生产百日整治行动全过程。要结合“安全生产月”活动,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宣传教育进机关、进企业、进农村、进社区、进学校、进家庭等活动,全方位、多层次宣传安全生产知识和法律法规,及时纠正、制止、劝导、曝光安全生产违法违规行为,增强广大群众的安全防范意识和经营主体的遵法守法意识。新闻媒体要多报道安全生产的好典型、好经验、好做法,对重大安全隐患整改不及时、安全生产执法指令不执行的生产经营单位要坚决予以曝光。

(三)强化隐患整治。各乡镇街道、区直有关部门和单位要以对安全隐患问题“零容忍”的态度,对所属(辖)企业实施检查“全覆盖”,重点查思想上是否重视安全生产,查安全生产责任是否落实,查安全生产管理制度上是否健全,查安全生产宣传教育是否有效,查整治行动部署是否到位,查事故隐患排查整治是否彻底,查“打非治违”是否真正落实,切实做到不留死角、不留盲区、不走过场。各乡镇街道、区直有关部门和单位开展的每次检查,都要认真填写“安全生产百日整治行动检查情况表”(附件1),并由被检查单位主要负责人签字确认。对排查出的隐患和问题,要全部建立台账、列出清单,按照“边查边改、边整边改、即知即改”的原则,逐一制定整改方案,落实整改措施、责任、资金、时限和预案,确保按时销号落实。同时,各乡镇街道、区直有关部门和单位要确定1-2家重大事故隐患单位,填好“拟由区级挂牌督办重大事故隐患单位上报表”(附件2),并于615日前书面报送区安委办,由区安委办统一发文明确,实施区级挂牌督办。

(四)加大执法力度。负有安全监管职责的部门要加大行业监督检查力度,严厉打击各类安全生产违法违规行为。对存在的重大安全隐患、不能确保安全生产的生产经营单位,要采取联合执法整治,从严从快从重处罚,绝不姑息;对拒不整改的,要采取停止供电、供水等措施,该处罚的处罚,该停产的停产,该关闭的关闭,该移交司法机关处理的及时移交。区安监局要对全区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企业、烟花爆竹批发企业、涉氨制冷企业以及可燃爆粉尘作业场所整治情况进行抽查,抽查率不低于60%;其他相关部门要对监管范围内的企业实施全面执法抽查,抽查率不低于60%

(五)强化督查考核。本次安全生产百日整治行动开展情况以及区级挂牌督办上报和整改情况纳入2015年度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责任制考核内容。整治行动期间,区领导将分组对各乡镇街道、重点行业部门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督查,区安委办将组织相关部门负责人和工作人员,组成督查组,采取明察暗访等方式实施督查检查。凡是对安全生产大整治重视程度不够、组织领导不力、工作进展缓慢、工作成效不明显的,要对相关负责人进行约谈警示;凡是因安全生产大整治不彻底、走过场,在整治行动期间发生1次致2人死亡生产安全事故的,直接列入考核不合格单位,发生死亡1人生产事故的加重扣分。

(六)完善长效管理。各乡镇街道、区直有关部门和单位要进一步完善挂牌督办、监督检查、部门联动、绩效考评、行政问责、举报奖励等工作机制,与“平安上虞”建设有机结合起来,全面构建生产经营单位自查、自报、自改的隐患排查整治长效机制,健全安全生产制度建设,强化安全监管刚性约束,促进安全生产管理工作法制化、规范化。

 

附件:1.安全生产百日整治行动安全检查表

2.拟由区级挂牌督办重大事故隐患单位上报表

3.区级重大事故隐患整改销号单

4.安全生产百日整治行动情况统计表

5.生产经营单位信息表

 

              绍兴市上虞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5年5月28

 

 

附件1

安全生产百日整治行动安全检查表

检查单位:

被检查单位

 

主要负责人

 

企业规模

规上 、规下

单位地址

 

企业情况

涉及有限空间作业、可燃爆粉尘场所、喷涂作业场所、涉氨制冷,以上可以多选。

企业从业人员(人)

 

所属行业

 

检查时间

 

检查人员

 

发现问题和

隐患情况

 

提出整改要求

措施情况(明确内容和时间)

 

被检查单位主要负责人签名确认

 

 

 

 

    2015   

检查人员签名

 

整改复查情况

 

签名:

注:此表每一家单位安全检查均需填写;一式三份,一份留存被检查单位,一份检查单位留存,一份报区安委办备案。


附件2

拟由区级挂牌督办重大事故隐患单位上报表

填报单位(盖章):                                                             20156   

序号

单位名称或场所名称

地址

主要负责人及联系号码

隐患内容

整改措施

整改期限

1

 

 

 

 

 

 

2

 

 

 

 

 

 

3

 

 

 

 

 

 

4

 

 

 

 

 

 

注:此表请于615日前上报区安委办,传真:82191212,联系电话:82191206

 

 


附件3

区级重大事故隐患整改销号单

隐患单位名称

 

地址

 

主要负责人及

联系号码

 

联系人及联系号码

 

隐患内容

 

应整改措施

 

实际整改

落实情况

 

 

 

  

隐患单位

确认意见

 

 

  主要负责人签名(盖单位公章):          2015     

属地乡镇街道或行业管理部门确认意见

 

 

     负责人签名并盖单位公章:            2015     

区安委办

确认意见

 

 

 

                         (盖章)           2015     

注:1.此表由隐患单位属地乡镇街道、行业管理部门负责填写;

2.此表需附隐患整改前后现场照片及说明,隐患单位整改完成后的申请报告,有关隐患

整改确认报告、评价报告、检测检验报告、验收报告等文件说明。

3.隐患整改确认完成后,由区安委办发文统一销号。

 

附件4

安全生产百日整治行动情况统计表

填报单位(盖章):                           2015     

部署落实情况

动员部署会议

时间

参加对象

人数

主持人

 

 

 

 

整治行动文件或实施方案

文号

文件名称

下发时间

 

 

 

组织实施情况

企业情况

所属企业

(家)

规上企业

(家)

规下企业

(家)

涉及“三场所一企业”(家)

 

 

 

 

6月整治情况

组织检查组

(次)

出动检查人员(个)

检查企业

(家)

发现隐患(条)

现场整改(条)

限期整改(条)

 

 

 

 

 

 

6-7月整治情况

组织检查组

(次)

出动检查人员(个)

检查企业(家)

发现隐患(条)

现场整改(条)

限期整改(条)

 

 

 

 

 

 

6-8月整治情况

组织检查组

(次)

出动检查人员(个)

检查企业(家)

发现隐患(条)

现场整改(条)

限期整改(条)

 

 

 

 

 

 

6-9月整治情况

组织检查组

(次)

出动检查人员(个)

检查企业(家)

发现隐患(条)

现场整改(条)

限期整改(条)

 

 

 

 

 

 

处置措施

责令停产停业整顿(家)

建议关闭取缔(家)

发出整改指令书(份)

发出强制措施书(份)

立案查处(起或件)

 

 

 

 

 

其他处置措施

经济处罚   万元;行政拘留   人等

好的做法或制度

可附页

审核人:                  填报人:                 联系电话:

 

注:此表请于每月30日前和910日前报区安委办,传真:82191212,联系电话:82191206

 

附件5

生 产 经 营 单 位 信 息 表

 

单位名称

 

单位地址

 

法定代表人

 

工商注册号

 

企业规模

 

所属行业

 

职工人数

 

主要产品

 

标准化等级

□一级     □二级     □三级     G

诚信等级

A        B        C        D      H

有限空间类别

□釜      □窖     □罐    □管   □烟囱   □其他

燃爆粉尘类别

□铝粉     □镁粉    □植物      □其他

液氨制冷

  □是  □否

喷涂作业

□是  □否

职业病危害因素

□粉尘类

□放射类

□化学类

□物理类

□其他类

职业病危害的风险程度

□一般

 

□较重

 

□严重

重大危险源

□有  □无

危险工艺

 

 

 

建设项目“三同时”情况

 

社会化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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