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播报
虞政办发〔2015〕91号
百官街道办事处、曹娥街道办事处,区直有关部门和单位:
为方便人们的工作和生活,根据国务院《地名管理条例》等有关规定,经研究,决定将有关小区及建筑物命名如下:
1.位于百官街道兰芎路以东,虞舜大道北段以南,观山路以西,悬沙路以北区域,由上虞创恒置业有限公司开发建设的商住区命名为“江与城”。
2.位于曹娥街道滨江新城23-2号地块以东,江西路以南,博文路以西,滨江新城23-3号地块以北区域,由上虞余坤置业有限公司开发建设的综合建筑体命名为“余坤国际广场”。
绍兴市上虞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