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播报
各行政村、镇机关各办(线):
为深入贯彻落实镇三届五次党代会精神,切实加强村级组织建设,进一步调动和激发村级班子干事创业积极性,不断提升行政村工作新局面,现就2015年度村级班子目标责任制考核提出以下意见,请认真贯彻执行。
一、考核内容及分值
继续推行村级班子“6+X”目标责任制考核。考核设基本分100分,其中社会管理31分,公共服务21分,创收致富9分,环境整治12分,民主管理13分,自身建设14分(详见附件1考核细则)。同时设置一定的附加(减)分项目(详见附件2)。主要内容如下:
1.社会管理。以“三个年”活动为抓手,深入开展平安创建活动,推进社会管理创新,重点考核综治维稳,包括社会治安、矛盾化解、信访调处、新居民管理、应急管理等;公共安全,包括安全生产、疫病防控、防洪抗台等;村镇建设,包括控违拆违、困难住房救助、公路养护等工作。
2.公共服务。以“为民、惠民、便民”为宗旨,深入推进“网格化管理、组团式服务”,努力打造服务型村级组织,重点考核计划生育、文化教育、医疗卫生、社会保障、农技服务、老龄助残、惠农助农、农民培训、义务献血、统计档案、便民服务等工作。
3.创收致富。以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基础、切实增加农民收入为要求,充分发挥各村优势,用足用好上级各类扶持政策措施,积极探索强村富民的有效路子。重点考核物业经营项目建设、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盘活存量资产、年集体经济壮大和非生产性开支管理等。
4.环境整治。以美丽乡村建设为核心,量力而行开展村级基础设施建设,大力整治村容村貌,优化农村人居环境,提升农村文明程度,重点考核基础设施建设、环境卫生保洁、“五水共治”、生态保护及建立健全长效管理机制等工作。
5.民主管理。以推行“村党组织提议、村两委会商议、党员大会审议、村民代表会议决议以及决议公开、实施结果公开”的“四议两公开”制度为契机,切实加强村务民主管理,重点考核重大事项民主决策、“三资”管理、党务村务财务公开、工程招投标、合同管理等工作。
6.自身建设。以深化服务型党组织建设为目标,健全落实“三会一课”制度,严肃党内政治生活,充分发挥村级组织推动发展、服务群众、凝聚人心、促进和谐的作用。重点考核巩固和拓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成果、加强村主职干部队伍建设和后备干部选拔培养、村级组织规范运行、班子团结协调、创业承诺和“双述双评”制度、“民情通”工作、基层党组织星级管理、党员发展和教育管理、党员先锋指数考评、配套组织建设、远程教育学用、党风廉政建设、精神文明建设等工作。
二、考核方法及步骤
1.月查。每月,由镇对村级班子目标责任制完成情况进行督查,并进行不定期通报,增强村干部干事创业的责任感和紧迫感。
2.季考。由镇党委牵头,每季度末召开一次村主职干部工作例会,交流各村目标责任制完成情况。在此基础上,对村干部目标责任制完成情况进行季度考核,结果与年终考核挂钩。
3.年评。每年年底,对村级班子工作实绩进行“双述双评”考核,主要采取书面总结、组织考评、民主评议、综合评定、整改提高等步骤实施。
①书面总结。村班子集体和个体以书面形式总结一年来履行岗位职责、完成目标任务、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及执行廉洁自律各项规定的情况。班子整体和个体的述职述廉书面报告要在会前2-3天在村党务、村务公开栏中予以公示,让党员群众事先了解情况,接受监督。
②组织考评。镇党委召开村主职干部例会,由村党组织书记代表村“两委”向镇党委述职述廉。在此基础上,镇党委按照年初制订的考核办法,对各村进行考核评分。
③民主评议。各村召开党员、村民代表会议,先由村党组织书记进行班子整体述职述廉,再由村“两委”成员逐个述职述廉,然后由与会人员进行民主评议。民主评议表由镇负责汇总统计并反馈,村级班子及其成员的民主评议结果应当在村党务、村务公开栏中公开。
④综合评定。年终一是由镇各办(线)考核得出分数,二是各党(总)支部向镇党委、政府述职,由镇班子成员打分;最终以各办考核分占80%加班子成员的考评占10%为组织考评分,共占90%。党员和村民代表民主评议占10%。
镇党委按照组织考评占90%、党员群众民主评议占10%的原则,核算各村年终考核基本分,另设附加(减)分项目(详见附件2)。在此基础上,镇党委召开班子联席会议,讨论确定最终得分。
⑤落实整改。村级班子及其成员对“双述双评”中镇党委和党员群众指出的问题、存在的薄弱环节要结合明年创业目标承诺的制订,落实措施进行整改,并在下一年度述职述廉时报告整改落实情况。
三、考核结果运用
坚持“奖优罚劣、注重实绩”的原则,考核分值直接与村干部年终奖励报酬挂钩,考核结果与评先评优挂钩。
1.建奖对象:一是村主要干部[党(总)支部书记、村委主任],奖金与考核分挂钩,分值另定。二是其他村干部(含配套组织成员)根据工作职责和实绩由村党(总)支部考核奖励。
村干部奖金来源均由各村经联社负责。
2.考核结果作为评比区、镇“五好”党组织、优秀党(总)支部书记、优秀共产党员和各类先进的主要依据。
3.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年终不得评为“五好”党(总)支部,村主要领导不得评为综合性先进个人。
(1)违反计划生育“一票否决”的;
(2)综治维稳工作不力,出现重大事件,造成重大影响的;
(3)村主要干部受党纪或政纪处分的;
(4)信访工作处置不当,造成严重后果的;
(5)规定时间内未完成全年拆违任务或出现新增违章且被区级查处的;
(6)当年度新招标开工的工程项目变更额度超过20%的;
(7)区级“无违建村”创建不成功的;
(8)村级集体经营性收入低于20万元的。
四、继续实施村主职干部基本履职金制度
为有效落实村主职干部岗位职责,进一步加大考核激励的力度,根据区委要求,继续实施村主职干部基本履职金制度。
1.实施范围。基本履职金实施对象为各行政村党组织书记、村委主任。每人每年3000元,采取本人预缴1500元和区、镇各半配套1500元的方式建立,由镇实行专户管理。
2.实施方式。主要针对村主职干部因自身不作为、乱作为造成较大负面影响、产生严重后果,以及个人违法违纪违规行为等重大问题实行责任追究。凡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扣减基本履职金,直至扣完为止。
⑴带头或参与上访、制造群体性事件,发现并查实一起的,全额扣减;因初信初访调处不及时、不主动而引起越级上访的,查实一起视情扣减10%以上;引起群体上访的加重扣减;
⑵发生公共安全突发性事件,责任不到位、处置不及时的,扣减50%;造成严重后果的,全额扣减;
⑶带头违章建房和乱建坟墓,全额扣减;对违章建房和乱建坟墓失管失控的,查实一起扣减10%以上;未完成拆违任务的,扣减20%;造成违章行为蔓延的,全额扣减;
⑷环境整治工作严重不到位,媒体曝光后整改不力的,每次扣减10%;考核位列镇后三位的,视情扣减10%-30%;
⑸重大事项决策未按规定实施,每查实一起扣减20 %,造成较大负面影响(含信访上访)的,视情扣减50%以上;
⑹村集体“三资”管理未按规范实施,造成信访的,扣减50%;造成集体资产流失的,全额扣减;
⑺工程管理或资产资源经营权出让不按规定实施,每发现查实一起扣减20%;引起群众信访上访的,加重扣减;项目建设及审计管理中问题突出的,视情扣减50%以上;
⑻村级业务招待费全年列全区前十位和增幅前十位的,扣减50%;
⑼班子不团结,经查负主要责任的,全额扣减;
⑽被诫免谈话的,减扣20%;违法违纪受司法机关或纪检部门查处的,全额扣减。
3.实施反馈。基本履职金制度实施情况由镇党委发文通报,并报区纪委、区委组织部、区财政局备案。
五、本考核办法由镇考核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附件1: 2015年度行政村村级班子目标责任制考核内容及标准
附件2: 2015年度行政村村级班子目标责任制考核附加(减)分项目
中共盖北镇委员会
盖北镇人民政府
2015年5月5日
附件下载:2015-16附件1.xls
附件下载:2015-16附件2.xls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