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播报
虞粮[2013]40号
各所属单位:
根据浙江省粮食局《关于印发〈浙江省粮食行业安全生产大检查“百日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浙粮发[2013]44号)精神,为切实做好我市粮食行业安全生产大检查“百日行动”工作,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和目标
全面贯彻落实国务院、国家粮食局、省政府和省粮食局关于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一系列决策部署,把集中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作为当前安全生产工作的首要任务,按照全覆盖、零容忍、严执法、重实效的总要求,结合我市粮食行业安全生产形势,突出重点,全面深入摸清我市粮食行业安全生产隐患和薄弱环节,彻底排除治理重大安全隐患,逐步建立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隐患排查治理体系。进一步增强从业人员安全意识,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堵塞安全监管漏洞,强化安全生产措施,不断完善标准、制度、规范,着力构建安全生产长效机制,提高粮食行业安全生产保障水平,切实防范和坚决遏止安全生产事故发生,为我市粮食流通产业科学发展创造良好的安全生产环境。
二、检查内容
要按照上级关于粮食行业安全生产大检查“百日行动”的要求,全面进行检查。同时,结合我市实际和去年开展粮食行业安全生产“打非治违”专项行动的做法,进行大检查大整治。
(一)粮食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情况。是否落实企业主要负责人为第一责任人的责任,是否层层签订安全生产责任书。
(二)安全生产制度落实情况。安全生产综合管理、粮食仓储管理等有关保障粮食行业安全生产的规章制度是否健全。生产经营各环节是否符合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标准制度要求。
(三)粮油仓储设施安全管理情况。是否存在待报废、需大修、有安全隐患的老粮仓(油罐)仍在储藏粮油的,是否有擅自改变粮仓结构、直接用包装仓储存散粮和超设计标高、超设计仓(罐)容存储粮油的情况。出租、出借仓房等设施的安全管理情况。
(四)消防安全情况。按要求配备消防设施和消防器材以及员工执行消防设施设备操作规程的情况,粮油企业现场火源管理措施情况。
(五)企业用电安全情况。企业有无线路、电器老化、过期等现象,有无定期检查维护和采取必要的防护措施,专业人员持证上岗情况。
(六)现场作业安全情况。粮食进出仓、登高、熏蒸等现场作业领导带班,安全员巡查以及有无违章作业、违章指挥和违反安全生产劳动纪律情况。
(七)设备操作与管理安全情况。粮食工艺设备平时维修保养情况,设备操作现场是否存在违反操作规程情况。
(八)生产企业的粉尘场所安全情况。立筒仓、浅圆仓及大米、面粉车间等粉尘作业环境执行有关操作安全规程情况。
(九)建设工地现场安全情况。粮食流通基础设施建设和仓房维修改造施工现场执行安全施工相关操作规程情况,业主与施工、监理等单位安全责任制是否落实,现场是否有专人监管安全工作等。
(十)劳动保护情况。给职工配备符合规定要求的劳动安全防护用品情况,主要检查是否已停止使用自吸过滤式防毒面具。
(十一)药剂使用与管理安全情况。粮食企业严格执行《储粮化学药剂管理和使用规范》情况,粮食仓储企业是否及时处理报废化学药剂情况。
(十二)员工安全生产培训情况。操作人员持证上岗和进行安全培训情况,外包作业人员岗前培训教育情况。
(十三)储粮安全情况。是否存在发热粮、高水分粮、严重虫粮未及时处理情况,保管员和主管领导对储粮安全的例行检查和记录是否符合规定,是否开展对粮油安全度夏工作的检查。
(十四)防台防汛情况。是否将处于行洪水患靠山低洼地区的粮食及时安排转移,是否对仓房存在漏水隐患的及时维修,是否做好防汛抢险队伍和物资落实准备。
(十五)事故责任追究情况。是否存在瞒报谎报事故以及存在重大安全生产隐患不报或不按规定期限予以整治的情况。
各单位在检查中还要高度关注粮食部门出租房等部位的安全情况,要把上述领域和环节作为重大安全风险源管理,切实开展大检查、大整治,不留死角,不走过场,不流于形式,防止发生安全生产事故。
三、工作安排
根据上级统一安排,安全生产大检查“百日行动”从2013年6月中旬开始,到9月底结束,分四个阶段进行:
(一)第一阶段(6月中旬—7月中旬):制定检查方案,进行动员部署和企业自查。所有粮食企业要对安全生产隐患进行全面、细致、彻底排查,对于本次排查出来的问题要逐一登记,建档立案,并及时将自查自纠情况报市粮食局。
(二)第二阶段(7月下旬—8月中旬):市县级粮食行政部门普查。通过交叉检查、跟踪检查等方式落实对辖区内粮食企业的逐一现场检查,排查安全隐患及存在的问题,落实整改方案。普查情况和存在问题必须记录,现场提出处理意见,由检查人员和企业负责人双方签字。要跟踪和督促企业及时整改,并将整改结果记录在案,作为今后再发生问题追责的依据。
(三)第三阶段(8月下旬—9月上旬):省级复查。省粮食局将组织各市粮食行政管理部门开展安全生产交叉大检查,全面掌握各市安全生产大检查“百日行动”自查、普查情况以及各地有关粮食企业的安全生产管理水平情况,进一步查找安全隐患,督促整改。
(四)第四阶段(9月中旬—9月底):总结提高,建立安全生产长效机制。要认真总结本单位“百日行动”开展情况,提出建立安全生产长效机制的工作建议和意见。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落实工作责任
为加强对这项工作的领导,市粮食局成立全市粮食行业安全生产大检查“百日行动”领导小组,由王中青同志任组长,吴仲海、吴硕林、夏火苗同志为成员,周五一同志为联络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局行管科。要切实把安全生产大检查“百日行动”作为当前粮食工作的一项重要任务来抓,落实到企业,贯彻到基层。
(二)突出重点,全面排查安全隐患
根据上级要求,要对属地所有粮食企业和单位进行全面检查。要结合各单位特点,既要全面彻底排查治理,又要突出重点领域和薄弱环节。当前正是我市防汛防台的关键期,各单位要高度重视,重点检查防台防汛准备工作落实情况,同时对消防安全、熏蒸药剂使用管理、粮食进出仓作业、建筑施工工地等重点薄弱环节进行全面检查。
(三)标本兼治,彻底消除安全隐患
对查出的每一个隐患,要立即采取措施,确保整改到位。对于重大安全隐患,要挂牌督办,一盯到底。对不认真整改以及长期不能解决的问题,要坚持安全检查与严格执法相结合,及时会同安监部门进行处理。各单位要认真总结安全生产大检查和“打非治违”专项行动的好经验、好做法,将安全检查贯穿于日常安全管理和监督工作中,建立切实有效的隐患排查治理整改制度,着力提升全行业安全生产水平。
(四)精心组织,确保大检查取得实效
各单位要精心组织,落实责任,保证人员到位,突出制定具体检查实施方案、进行动员部署、排查问题及隐患、落实整改方案及措施、总结工作经验与成果、建立长效机制等重点工作环节,将检查督导贯穿于“百日行动”全过程。要严格按照上级总体部署和要求,按期、保质、保量完成各阶段工作任务,确保我市粮食行业安全生产大检查“百日行动”取得实效。
二0一三年七月十六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