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播报
虞粮[2014]32号
区粮食收储有限公司:
为切实做好今年早稻收购工作,确保粮农利益,维护粮食市场稳定。根据绍兴市上虞区人民政府《关于抓好2014年粮食工作的通知》(虞政发[2014]15号)、绍兴市上虞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2014年粮食订单工作的通知》(虞政办发[2014]83号)和上级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区实际,现就做好今年早稻收购工作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早稻收购政策
1、收购价格
根据省粮食局等五个厅局《关于印发浙江省2014年早稻最低收购价执行预案的通知》的精神。确定2014年符合中等质量标准的地产早籼谷市场收购价为每50公斤135元(国标三等,下同);对完成订单计划的农户另加奖励款30元,合计165元。
2、质量标准
鉴于今年部分乡镇受自然灾害影响,允许早籼谷收购质量标准放宽至国标五等(即出糙率放宽到71%),并允许有订单任务的农户顶抵早稻订单;等级差价按国家有关升扣规定执行。对出糙率低于71%的等外粮,由区粮食收储公司根据“随行就市”的原则确定收购价格,并敞开收购。对低于中等质量标准以及等外粮实行分仓储存,单独建帐。
二、工作要求
1、高度重视早稻收购工作
做好今年早稻收购工作,事关粮食安全大局,对掌握粮源,增加粮食调控能力,保护粮农利益,稳定我区粮食生产和促进农民增收,提高农民的种粮积极性,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要加强领导,统一思想,精心安排,周密部署,采取切实有效措施,全力以赴做好今年早稻收购工作。
2、严格执行早稻收购政策
要严格执行《粮食收购条例》,认真执行国家粮食价格政策,做到公开透明、公平公正,不得压级压价,抬级抬价,损害农民利益;不得拒收、限收。要坚持粮食质量标准,把好入库粮质关,除出糙指标外不得擅自放宽其他质量指标。要严格执行粮食订单政策,进一步做好粮食种植面积、产量的核实工作,做到既要保护农民种粮积极性,也要严格防止陈粮、“转圈粮”以及外地粮食流入,套取政府补贴。严禁粮站以收取奖励补贴等方式参与订单调剂,切实规范订单管理。
3、深化为农服务活动
要牢固树立服务意识,进一步改进服务方式,提高服务质量。要严格执行国家粮食局“五要五不准”的收购守则,深入开展以“订单粮食落实好、收购工作准备好、收购政策执行好、优质服务开展好”为主要内容的惠农专项服务活动。要大力推广“一站式”机械化粮食收购流水线,切实帮助农民解决售粮过程中出现的困难和问题。要对种粮大户要继续实行验质、入库和结算“三优先”,对有通车条件的订单数量在25吨以上的种粮大户继续实行上门收购服务。
4、切实加强收购期间内部管理
早稻收购期间,正值高温季节,收购现场人员、车辆和设备较多,安全工作任务繁重。一要维持好收购现场的交通秩序,尤其要加强人员、车辆管理,在机械入库现场、重要地段设置安全员进行监管、疏导。二要加强对收粮职工的安全培训,严格执行机械设备、电器设备操作规范,电工必须持证上岗,库区内用电线路、配电箱等电力设施、设备要专人操作,定时检查,发现隐患及时排除,避免机械、电力伤人事故的发生。三要加强库区防火工作,坚持值班巡查,强化防火措施,防火标识要醒目,库区内的灭火器、灭火设施设备要定期检查,确保正常使用;交粮农户在库区内严禁吸烟,对火灾易发区域要提高警惕。四要关心收粮一线干部职工身体和生活,配备防暑降温药品,防止高温中暑情况发生。五要做好储粮保管工作,按时检查粮情,适时开展通风,降低储粮温度,发现问题要及时处理,确保储粮安全度夏。
二0一四年七月二十四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