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播报
东街办〔2016〕16号
各企业:
为有效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引导社会各方力量共同参与安全治理,拓宽破解中小微企业安全生产技术和管理难题的途径,推动安全生产社会化治理, 提升企业事故防控水平。根据绍兴市上虞区安全生产委员会工作安排,结合我街道企业安全生产实际,现就推进全街道安全生产社会化服务工作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总体要求和原则
以科学发展观为引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决定性作用和政府引导作用,发展安全生产社会化服务产业,提升安全生产治理能力,有效防范各类生产安全事故发生,确保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和谐稳定。安全生产社会化服务应坚持“市场主导、企业自主、政府推动、社会参与”原则。
二、工作目标
广泛实施多种形式安全生产社会化服务,促进专业机构队伍参与安全管理,推动企业自觉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由被动接受安全监管向主动加强安全管理转变,及时排查整治事故隐患,切实解决基层安全生产基础薄弱等问题。
三、服务主要模式
(一)企业购买服务模式。企业根据自身安全生产的需要,按照市场竞争选择机制,遵循自愿平等协商一致的原则,就隐患排查治理、安全标准化、诚信体系建设、安全教育培训、应急管理等重点事项,委托安全中介机构或聘请安全专家并签订安全生产服务合同。受委托方根据自身能力承接安全生产社会化服务项目,并依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和合同约定,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提供有偿服务。
(二)政府购买服务模式。针对中小微企业管理能力弱和部分高危行业领域风险大、专业性强等特点,由政府出资委托安全生产专业服务机构,或聘请安全专家为政府部门开展日常检查、专项整治、风险评估等安全生产监管工作提供技术支撑。提供安全教育培训、知识更新、人才培养等服务。
四、服务对象
安全生产社会化服务对象为街道辖区内生产经营单位,主要分为三类:
(一)托管类:矿山,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危险物品的生产、经营、储存单位;规模较大、安全管理重点企业。
(二)咨询类:规模以上安全隐患较大企业;人员相对密集、存在职业病危害、安全隐患点多且分散的企业。
(三)隐患排查类:规模较小,安全隐患较少的企业。
五、服务内容
根据三种类型分别采取不同服务内容。
(一)托管类:对委托企业进行现状调查、安全评估,制定有针对性的安全生产目标;帮助企业建立和完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操作规程、安全生产档案资料;协助企业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工作;定期、不定期对所服务企业进行安全生产检查,并指导企业整治隐患;帮助企业进行职业危害识别,并提出职业危害防护设施和防治措施;督促并指导企业制定应急预案并定期组织演练;帮助企业安全生产信息化管理;及时向当地政府反馈服务进度等情况。
(二)咨询类:帮助企业建立、完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操作规程,指导记录安全台账资料;协助企业开展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定期进行安全生产检查,对排查发现的安全隐患,提出整改措施并督促落实;教会企业录入安监部门安全生产隐患防控治理信息系统;及时向当地政府反馈服务进度等情况。
(三)隐患排查类:对委托企业进行一次全方位隐患排查;提出有针对性的安全对策措施;及时向当地政府反馈企业安全隐患情况。
六、补助办法
本次社会化服务分为企业购买服务模式和政府购买服务模式二类。其中托管类、咨询类企业采取企业购买服务、政府补助模式;隐患排查类企业采取政府购买服务模式。企业购买服务街道办事处补助标准:托管类企业5000元/家;咨询类企业1500元/家。补助依据为服务合同、票据和服务台帐,原则上一个年度内企业根据街道办事处安监所通知申报一次,具体由街道安监所负责审核。
七、工作要求
开展安全生产社会化管理服务是创新社会治理体系、深化安全生产管理体制改革、全方位落实安全监管责任、持续推动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的重要举措。各企业要充分认识安全生产社会化服务的重要性和必要性,积极配合街道办事处和安全生产社会化管理服务中介服务公司全面开展此项工作。凡服务年度内出现一般及以上安全事故的企业,不得享受安全生产社会化管理服务补助。
绍兴市上虞区东关街道办事处
2016年4月8日
主题词:安全生产 社会化服务 实施意见
抄 送:区安委会、区安监局
东关街道党政办公室 2016年4 月8日印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