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播报
各乡镇、街道,区直各部门和单位:
现将省司法厅、省互联网信息办公室、省普法办《关于组织参加第十届全国百家网站 微信公众号法律知识竞赛活动的通知》(浙司〔2016〕95号)转发给你们,请各乡镇(街道)、区直各部门(单位)高度重视,认真组织,积极参与。
附件:关于组织参加第十届全国百家网站 微信公众号法律知识竞赛活动的通知
绍兴市上虞区普法教育领导小组办公室 绍兴市上虞区司法局
2016年9月18日
附件下载:浙司95号关于组织参加第十届全国百家网站 微信公众号法律知识竞赛活动的通知.pdf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