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播报
崧镇政〔2017〕78号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的意见》、绍兴市上虞区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绍兴市上虞区安全生产综合治理三年行动计划》(虞安〔2017〕9号)等文件精神,进一步提升我镇安全生产水平,经研究,决定开展全镇安全生产综合治理三年行动,特制定行动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总书记、李克强总理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系列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以及上级有关安全生产文件精神为指导,牢固树立安全生产红线意识、底线思维,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体系、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和安全预防控制体系,有效预防和减少一般事故,坚决遏制较大及以上事故,为建成我镇高水平全面小康社会创造安全稳定的社会环境。
二、总体目标
到2020年,全镇安全生产形势进一步改善,与2016年相比,生产安全事故起数下降40%,死亡人数在控制指标内。
三、治理范围
全镇安全生产各行业领域,重点突出道路交通、建设施工、工业商贸、危化品、消防、特种设备等生产安全事故总量较大或重特大事故风险较高的行业领域。
四、工作措施
(一)着力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根据上级关于分解、细化、落实责任的具体要求,及时将各项改革措施及工作任务下达至相关责任办线和站所,明确责任清单、责任人、路线图和时间表,逐项落实具体措施,确保各项改革任务和措施落地生根。
(二)进一步推动安全生产责任体系建设。根据“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的原则,不断完善安全生产工作机制,充分发挥各办线、站所对安全生产工作的统筹推进作用,建立安全生产常态化检查机制,加强对各行业、单位隐患整改落实、遏制重特大事故措施落实、长效监管机制建立及落实等安全生产工作开展情况的考核督促;建立新业态、新问题安全监管工作分工落实机制,加强各行业、属地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队伍建设,充实基层网格安全生产监督管理人员力量,切实消除监管盲区。
(三)持续完善安全隐患排查治理机制
1.摸清安全风险和事故隐患。企业层面,以安全生产大检查为主要载体,建立企业安全风险、事故隐患辨识长效机制,优先实现道路交通、建设施工、工业商贸等领域排查覆盖率、重大事故隐患和重大安全风险登记率100%。2018年6月底前,优先制定道路交通、建设施工、工业商贸等领域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制度规范,明确安全风险类别、评估分级的方法和依据。2018年底前,依托与企业隐患排查治理系统联网的信息平台,对企业实行分级差别化监管。组织对辖区公共安全风险进行全面辨识和评估,对重大安全风险采取有针对性的管控措施。
2.强化分级分类管控措施。2018-2019年期间,继续深化事故隐患和安全风险分级分类,对易反复、易造成群死群伤的重大事故隐患及区域性、系统性事故隐患开展专项整治和区域治理。通过社会化服务、标准化创建、班组安全达标建设等途径,实现企业“隐患自查自改、风险自查自控”的持续改进内生机制。2020年6月底前,针对长期存在、易反复的事故隐患和风险,建立重点风险联合管控和难点隐患联合治理机制,实现排查一批、治理一批、管控一批的目标。
3.抓实重大隐患排查治理。在本辖区和行业内每年至少开展一次重大事故隐患排查,对排查发现的重大安全风险、重大危险源、重大事故隐患实行“网格化”管理,明确属地及行业监管责任,推动企业加快实施管控整治措施。2017年底前,建立健全重大风险隐患排查日志制、重大安全隐患报告制和隐患有奖举报制等3个制度;督促规上企业建立重大隐患治理情况向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和企业职代会(或从业人员)“双报告”制度。
(四)全面落实高风险行业安全生产防控措施。按照《绍兴市上虞区遏制重特大事故构建双重预防机制实施方案》,突出危险化学品、消防、特种设备、建设施工、道路交通、工贸、城市运行等安全生产风险较高的行业领域,严格落实较大社会影响和重特大事故遏制工作。
1.危险化学品领域。全面推进落实《上虞区危险化学品安全综合治理实施方案》(虞政办发〔2017〕95 号)和《上虞区化工行业安全生产攻坚战实施方案》(区委办〔2017〕93号),完善监管责任体系,优化产业布局,严格安全准入。加强危化企业个性化、诊断式安全检查,形成安全风险数据库,对排查出的隐患实行闭环管理。强制淘汰老旧设施设备,采用机器换人、自动化减人等措施切实提升自动化水平,降低安全风险。
2.消防领域。突出防火(物理)隔离、安全疏散等重点环节以及装饰材料、电气线路、消防设施器材等重点内容,深入开展以社会福利机构、幼儿园、托儿所、公众聚集场所等人员密集场所、“三合一”、易燃易爆危险品场所、劳动密集型企业、高层及地下建筑、城乡结合部居住出租房等为重点的消防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建立火灾隐患常态化排查整治和重大隐患分级治理机制。强化技防措施,大力推进安全用电工程,积极推广独立式感烟火灾探测报警器、智慧用电系统等设备设施。
3.特种设备领域。探索推进不同设备差异化分类监管,运用现代信息技术,实施特种设备安全“智慧监管”。推行电梯安全状况定期通报和故障(事故)信息公开制度,探索建立电梯故障分析和故障率、处置及时率通报与约谈机制,加快电梯物联网建设步伐,全面强化对电梯维保单位的现场安全监察。完善压力容器等特种设备安全风险和隐患的识别、等级评定、分级监管和预警方法。开展中小锅炉集中治理、起重机械安全专项治理和危化品领域特种设备安全综合治理。推动大型起重机械安装监控系统和工业管道定期检验工作。
4.建设工程领域。切实强化对交通、市政、水利、房建等各类建设工程项目的安全监管,严格督促项目建设、设计、施工、监理等各方落实安全生产相关责任,特别是强化施工单位在危险源辨识、作业人员安全教育培训、危险作业审批及现场管理、安全防护措施落实等方面的主体责任。以预防高处坠落、建筑机械伤害和施工坍塌等生产安全事故为重点,抓实抓好对基坑支护与降水、土方开挖、起重吊装、模板工程、脚手架工程、拆除工程等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的安全施工管理。
5.道路交通领域。以持续减少道路交通事故总量为目标,继续普及交通安全知识理念,强化全民交通安全意识;突出抓好旅游客运车辆、危化品运输车辆、校车及学生接送车辆、工程运输车(含变型拖拉机、农用运输车)、摩托车等重点车辆的安全管理;加强重点桥梁、通村道路、工程施工道路等危险路段、重点路段、事故多发点段的排查整治;严厉打击无证经营、超范围经营、非法闯禁、非法改装、超速、超载、酒后驾驶等违法行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