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崧镇委〔2017〕136号
各村、社区、有关企事业单位:
经镇党委研究决定:
陈锋同志任崧厦镇工业商贸办公室(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所)副主任(试用期一年);
朱淇淇同志任崧厦镇规划建设办公室副主任(试用期一年);
李铭同志任崧厦镇综合行政执法办公室副主任(试用期一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