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百官街道办事处:
你街道《关于要求社区规模调整的请示》(百办〔2020〕9号)、《关于部分居民委员会规模调整的请示》(百办〔2020〕14号)已收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居民委员会组织法》等有关规定,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