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朗读
为深化我区基本医疗保险支付方式改革,根据省市医保支付方式改革相关文件,结合我区实际,制定了《2020年上虞区基本医疗保险费用结算管理办法》。
一、管理办法的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
以人民健康为中心,深化”三医 “联动,深入推进县域医共体改革,根据“总额预算、结余共享、超支分担、分类管理”的原则,以全区医保基金年增长不超过省定标准为目标,引导医疗机构主动控制医疗费用不合理增长,保障医保基金安全运行。
二、制定过程
由区医保分局牵头,结合2020年度基金预算收入和上年度基金实际支出情况,考虑参保人员结构变化,新冠疫情影响等因素,起草了《意见征求稿》征求财政、卫健与医疗机构意见建议,邀请卫健、医共体牵头单位协商座谈,同时将方案报送市局审核同意,达成一致意见,形成《2020年上虞区基本医疗保险费用结算管理办法》(送审稿)。
三、主要内容
一是实施总额控制。在确定总额的前提下,按照职工医保和城乡医保安排预算(控制)额。额度分别分配到人民医院医共体、中医院医共体、区内民营医疗机构、零售药店、区外市内医疗机构、市外医疗机构,同时设立调节基金调节生育保险、谈判药品、新增定点单位等基金支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