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朗读
一、修订背景
根据市、区“1+9”政策体系调整要求,我局会同区财政、发改、经信、市场监管等部门,结合政策兑现、政策设置以及国家、省最新要求,对科技政策进行了修订完善。
二、修订内容
新修订政策共24条,在原政策基础上增加4条,其中2条为新增(研发费奖励和新型研发机构),2条为原条款拆分整合后增加。具体分三种类型:
(一)取消相关政策
因原政策实施中的低频认定、无符合兑现主体政策等原因取消了“创新创业大赛孵化项目种子资金(下步拟列入创投基金)”“省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的奖励”“国家级科技合作基地的奖励”“技术转移机构技术交易奖励”“高新技术高校院所合作共建科技创新平台”“终身成就奖、突出贡献奖、优秀青年奖”“质量团队奖和个人奖”“中小学质量教育社会实践基地或科普基地”等奖励项目。
(二)新增奖励项目
1.根据绍兴市政策条款,新增研发费加计扣除、新型研发机构、科技奖获奖项目等奖励条款;新增对市考评优秀的产业研究院、产业创新服务综合体、科技企业孵化器、众创空间的奖励项目;新增对星创天地、省级创新型领军企业的奖励;新增技术中介服务机构、技术经纪人促成的技术开发和转让项目的奖励;新增军工单位参与建设的各类军民融合试验基地、研发机构、创新平台投入补助。
2.根据我区实际,新增产业创新服务综合体内科技服务中介机构服务收入奖励;支持省实验室建设,对列入省建设计划的省实验室,根据建设方案给予经费支持;新增对承担市科技计划(专项)项目的配套支持或补助,设立区“揭榜挂帅”专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