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播报
一、制定背景
为进一步加强城区交通秩序管理,营造良好道路交通环境,推进“创新强区、品质名城”建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决定调整城区货运车辆禁行区域。
二、制定过程
根据区相关领导及市民意见,由公安分局牵头起草《通告》,并协调交通运输局、建设局、行政执法局等部门共同研究,经各部门多次协商沟通,达成一致意见,形成《绍兴市上虞区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城区货运车辆禁行区域的通告》(送审稿)。
三、主要内容
(一)实施时间
从2021年3月1日起。
(二)禁行范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