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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许可事项名称】:防雷工程专业设计、施工单位资质认定
【法定实施主体】:浙江省气象局
【行政许可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气象法》、《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防雷减灾管理办法》、《浙江省雷电灾害防御和应急办法》、《浙江省防雷工程专业设计、施工资质评审细则(试行)》
【行政收费依据】:本项许可不收费
【行政许可审查总时限】:20个工作日(不含依法需要进行专家评审的时间)
【行政许可程序】:
一、申请
(一)申请条件
1、基本条件:
(1)企业法人资格;
(2)有固定的办公场所和防雷工程专业设计或者施工的设备和设施;
(3)从事防雷工程专业的技术人员必须取得《防雷工程资格证书》;
(4)有防雷工程专业设计或者施工规范、标准等资料并具有档案保管条件;
(5)建立质量保证体系,具备安全生产基本条件和完善的规章制度。
2、除了符合上述基本条件外,申请甲、乙、丙级资质的单位还应当同时符合以下条件:申请防雷工程专业设计.doc(33KB) 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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