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朗读
三门县工商局流通领域食品安全整治月实施方案
所属各单位:
为进一步巩固食品安全专项整治成果,保障流通领域食品安全,根据省、市局文件精神,结合“十小”行业整治要求,县局决定于2008年9月份开始开展食品安全专项整治月行动。为确保专项整治月行动顺利实施并取得实效,特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以“经济户口全面规范,监管责任全面落实,自律制度全面建立,违法案件全面查处”为目标,对全县流通领域食品安全进行一次全面检查,严厉查处无照经营行为,打击农村食品经营中的违法违规行为,使全县流通环节的食品安全隐患得到有效解决,食杂店、“放心店”经营合法规范,建立统一的食品配送体系,食品质量明显提高,人民群众食品消费安全感增强,保障农村市场和“两节”期间食品消费安全。
二、摸清底数
摸清辖区内各类食品经营户实际户数,并在9月底前,分县城(城乡结合部)、乡镇所在地、农村完成户口建档。
三、整治重点
针对我县当前食品市场存在的突出问题,重点抓好以下六个方面的整顿:
1.无证无照、超范围经营食品的问题;
2.大型商场、超市、配送中心全面落实经营者三项自律制度的问题;
3.三类“放心店”的建设问题(农村“放心店”、校园示范商店、社区“放心店”);
4.一般小食杂店的规范经营问题;
5.残奥会、“两节”期间粮油、饮料、蔬菜、水产品、酒类、月饼等食品监管,打击制售假冒伪劣、过期变质及“三无”食品行为;
6.农村消费者反映强烈的其他突出问题。
四、整治时间
2008年9月15日至2008年10月15日
五、整治内容
签订责任书。由工商所所长与各类食品经营户全面签订“经营者食品质量安全责任书”,一式两份,工商所和经营户各保管一份。同时工商所建立责任书签订台帐,落实1户,登记1户。
(一)农村“放心店”回头看(在10月底前重新完成考核验收)
1.“七统一”标准
(1)统一实施三项“商品准入制度”。
(2)统一商品标识。
(3)统一对外承诺。
(4)统一建立台帐。
(5)统一商店货架。
(6)统一授予牌匾。
(7)统一门面装潢。
2.食品配送:要求做到“放心店”主体配送面达到100%,商品配送率达到80%。
3.“分类监管”
工商所利用业务平台,根据“放心店”优劣,将全县范围内的“放心店”实行分类监管,各所设置巡查监管频率:一类监管,每半年巡查一次;二类监管,每季度巡查一次;三类监管,每月巡查一次;
4.整治内容
结合“七统一”标准,对全县农村“放心店”实施“回头看”,加强对农村“放心店”的监管,优胜劣汰,逐户进行检查登记(“七统一”、是否配送、配送率、是否摘牌等),对需进行整改的单位,按照“七统一”标准列出不规范项,然后进行重新整改。对已不具备“放心店”资质的单位进行摘牌,同时确定新创建名单。以切实维护好放心示范店的品牌形象,不断提高其对小食杂店的示范引领作用。要在整治过程中逐步扩大放心店的创建范围,引导更多的小食杂店加入到创建放心店的行列中。
(二)校园“放心店”建设(在10月底前完成考核验收)
在全县22所中小学校创建校园“放心店”。从规范市场准入、经营行为入手。对符合经营条件的督促其办理相关证照,对不符合经营条件的责令立即终止承包或租赁关系,对拒不终止的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对非法经营者予以立案处罚;对不具备“放心店”创建条件的,按小食杂店标准予以规范;对具备“放心店”创建条件的,则予以创建。围绕校内经营行为特点和易发问题,重点对学校经营食品的供货渠道、食品效期等进行检查,严格无证无照及超范围经营行为,确保经营食品的质量,坚决把不健康、不安全及假冒伪劣食品堵在校园之外。
创建标准:
1.放心店”的“七统一”标准。
2.有较高的诚信度。
3.面积在20平方米以上,应具备所经营食品种类、数量相适应的仓储。
4.营业场所整洁明亮、卫生条件好。
5.店内无“三无”商品、无过期食品、无假冒伪劣商品。
6.业主要遵纪守法、文明经营、优质服务,消费者无投诉或投诉及时处理。
7.建立进货台帐,要详尽记录食品的来源、数量和保质期限,进货时须索取进货凭证票据,每月将进货票据装订成册。
8.为保障食品的质量,经营的食品实行配送制,经营主体配送面达到100%,商品配送率达到80%。
9.经营的食品要加贴具有自身特征的标识。
10.食品从业人员必须取得健康证明和卫生知识合格证方可上岗。
11.经营散装食品应单独设置销售区域,有明显标志,并在散装食品上加盖。
(三)社区“放心店”建设(在9月底前完成考核验收)
根据辖区实际情况,在县城内选择5个社区的起示范作用的“放心店”或小食杂店作为社区“放心店”创建单位,严格监管规范,在农村“放心店”创建标准上进一步提高要求,努力打造社区精品放心店。创建标准:
1.选择较好的、能起示范作用的“放心店”或小食杂店。
2.农村“放心店”的“七统一”标准。
3.“三白一亮”:墙白、地白、顶白,灯亮。
4.力求建立电子台帐。
5.店容店貌清洁卫生,商品陈列整齐。
(四)一般小食杂店整治
整治区域为城区、城乡结合部、乡镇所在地及公路沿线的小食杂店。
1.规范标准
(1)全面建立台帐制度。工商所工作人员按要求指导经营户登记进货台帐,对于文化程度低、无法登记台帐的经营户则实行粘贴方式。巡查人员每次巡查后必须在台帐中记录检查情况,并签名。同时补齐上半年的进货台帐和巡查记录。
(2)证照上墙。各经营单位的卫生许可证和营业执照合法有效,且悬挂于醒目位置上;三项制度及食品安全承诺制度和证照一起悬挂于醒目位置。
(3)店容店貌。经营场所整洁卫生,商品陈列整齐,且日用品和食品分列。所售商品明码标价。
(4)食品配送。经营食品接受配送,商品配送率达到40%,经营主体配送面达到60%。
2.无照经营清理
对无照经营的小食杂店,整治方式是第一次以行政告诫为主,责令停止经营活动,发限期办照通知书,对逾期不改正的按《特别规定》进行查处,彻底解决小食杂店无照经营。
3.分类监管
工商所根据小食杂店各方面的情况实行分类监管,各所设置巡查监管频率:一类监管,每半年巡查一次;二类监管,每季度巡查1次;三类监管,每月巡查1次。
(五)大型商场、配送中心建设
抓好进货索证索票制度。要求大型商场、配送中心100%建立进货索证索票制度,经营单位在进货时,必须查验供货单位提供证件(营业执照、商标注册证、税务登记证、卫生许可证、产品合格证等)并复印留存,以及进货发票。
六、工作要求
1.各单位要按照责任区监管要求,将任务层层分解,责任逐级落实,确保“行动月”活动取得实效。要研究、探索建立食品安全长效监管机制,认真做好信息上报工作,坚持正面宣传为主,切实加大对专项整治“行动月”活动宣传报道力度,对检查中发现问题要及时报告。
2.根据科所流动机制,县局消保科人员要定期下到各联系所,指导、督促工商所开展工作。联系人员要以基层工作为己任,详细了解工商所的消保线具体情况、工作目标、工作重点、工作措施、时间进度,特别是与本科室息息相关的工作内容,要保证上下联动,步调一致。努力听取联系所的意见建议,对面临的困难、出现的问题进行交流、沟通、协调、解决。
3. 各单位要重点加强对校园食品经营户的监督检查,加大对放心店配送企业的索证索票监管,定期组织有关人员走进学校,开展消费维权工作。不断提升校园“放心店”质量,使其真正成为广大师生消费的放心之地。
4. 各所要加强物资使用的管理,具体参照附件中的《物资使用管理》。
5.整治结束后,各所请于10月18日前将整治小结报县局消保科。
附件:1、消保线物资领用制度
2、物资领用登记台帐
3、责任书签订登记台帐
4、“食杂店”规范整治统计表
5、“放心店”回头看整治统计表
二○○八年九月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