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朗读
三门县人事劳动社会保障局文件
三人劳社〔2010〕2号
关于做好“211人才工程”培养人员
年度考核工作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市“211人才工程”培养人员的跟踪管理,发挥市“211人才工程”在培养年轻学术技术带头人中的重要作用,促进211人才培养体系的良性循环,根据台州市211人才工程联席会议办公室文件《关于做好台州市“211人才工程”培养人员年度考核工作的通知》要求,现将2009年度“211人才工程”培养人员考核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核范围与对象
这次考核的范围与对象为:2007年度入选市“211人才工程”第一、第二、第三层次培养人员。上述培养人员中,现已调离我县或在国外留学、进修的不列入考核范围。
二、考核内容
考核内容分德、能、勤、绩四个方面,包括思想素质、知识结构、能力水平和工作业绩等,重点考核申报时提出的培养周期内学术计划和正(拟)从事的科研项目的完成情况。
三、考核方式和要求
按照分级考核的原则,市联席会议办公室主要负责“211人才工程”第一层次培养人员的考核;第二层次培养人员在市联席会议办公室统一要求和指导下,委托各县(市、区)人事劳动社会保障局或市级有关部门和单位考核,并将《考核登记表》报市联席会议办公室审核备案;第三层次培养人员由各县(市、区)人事劳动社会保障局、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负责,考核工作结束后,将考核情况综合后以书面形式报市联席会议办公室。
市联席会议办公室汇总整理市“211人才工程”第一、第二层次培养人员考核情况并报市“211人才工程”联席会议。对在工作岗位上表现平平,近二年内没有开展科研和未取得新的业绩和成果的,或有其他不符合标准的培养人员,按照台人专〔2007〕114号文件规定,退出其“211人才工程”培养序列。
四、时间要求
请各有关单位于
做好市“211人才工程”培养人员的考核工作,是全面落实“滚动培养,重点资助、跟踪管理,鼓励竞争”要求,确保人才工程培养质量的重要措施,各部门、单位要高度重视,按照通知要求认真组织实施,确保这项工作顺利完成。
附件:台州市“211人才工程”培养人员年度考核登记表
二○一○年
抄送:县人才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