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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件
三门县工商行政管理局
三门县珠岙镇人民政府
三工商〔2009〕65号
关于成立珠岙镇订单农业工作指导站的通知
西城工商所、珠岙镇各行政村:
为推动农村社会诚信体系和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有效帮扶农民实现增产致富,保护农民合法权益,促进订单农业的发展,经研究,决定成立珠岙镇订单农业工作指导站。名单公布如下:
站 长:
指导员:俞良大
成 员:徐贤满 章以斌
附件:1、珠岙镇订单农业工作指导站职责
2、珠岙镇订单农业工作指导员职责
3、珠岙镇订单农业工作指导站制度
三门县工商行政管理局
三门县珠岙镇人民政府
二○○九年十一月九日
附件1:
珠岙镇订单农业工作指导站职责
1、开展多种形式的订单农业相关法律、法规宣传和培训。
2、推广使用农产品合同示范文本,规范签约行为。
3、指导涉农企业建立、健全合同信用管理制度,引导企业增强对合同信用风险防控能力。
4、对各类市场主体及农户提供合同咨询、签约指导和纠纷调解等服务,推动订单农业发展。
5、分析和研究投诉热点,配合相关职能部门公布预警信息,不断提高全社会防范合同违法行为的意识和能力。
附件2:
珠岙镇订单农业工作指导员职责
1、向当地涉农企业和农户广泛宣传订单农业及相关法律法规,并做好咨询服务工作。
2、根据当地农业特色,推广农业订单合同示范文本。
3、了解掌握辖区内订单农业生产、销售、履行等情况,并做好定期回访工作。
4、做好与当地政府及各相关涉农部门的联系沟通,相互配合,及时解决农业订单纠纷。
5、及时做好农业订单备案工作,并建立台帐。
附件3:
珠岙镇订单农业工作指导站制度
(一)订单农业行政指导制度。一是教育指导。通过召开座谈会、发放宣传资料等形式,定期组织涉农企业、农户学习合同法律知识,努力提升涉农企业、农户的合同法律意识,为推动订单农业发展营造良好的法律氛围。二是维权指导。由指导站工作人员与辖区涉农企业、农户“一对一”的指导帮扶关系,及时便捷地为涉农企业和农户提供合同咨询、签约指导和纠纷调解等法律服务,规范农业龙头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和农户的签约、履约行为,维护公平、公正的合同农业市场交易秩序。三是信用指导。鼓励涉农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和农户参与“守合同重信用”评比活动,通过公开承诺、践诺守信等系列活动,建立完善“守合同重信用”涉农企业和农户公示活动制度,倡导和营造诚信守约的良好社会风气,提高农业订单的履约率。
(二)农业订单示范文本制定推广制度。制定推行适合涉农龙头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和农户急需的农业订单示范文本,细化、明确涉及合同双方权利义务的关键性条款,并做好农业订单示范文本的宣传工作,以涉农龙头企业为突破口,鼓励引导涉农企业和农户主动使用农业订单示范文本。
(三)涉农订单争议行政调解制度。指导站要根据本辖区订单纠纷的特点和规律,加强农业订单行政指导,在遇到涉农订单争议时,指导员要及时介入,通过上门了解、蹲点帮助,掌握当地农产品的特点和规律,认真研究分析当前涉农订单欺诈的特点、形式和规律,提出有效的对策,及时化解矛盾,降低争议双方的诉讼成本,提高农业订单的履约率。
主题词:农业 订单 机构 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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