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朗读
所属各单位:
为维护企业合法权益,保护企业商业秘密,激发企业创业创新的潜能和热情,促进三门企业又好又快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浙江省技术秘密保护办法》等法律法规精神,结合三门实际,就加强三门县企业商业秘密保护,维护企业合法权益工作(以下简称“护密维权”工作),制定以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坚持“创业富民、创新强县”的总体发展思路,认真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强综合协调,落实责任,夯实基础工作,进一步加大保护企业商业秘密力度,依法严厉打击侵犯商业秘密违法行为,为进一步提高全县创造、运用、保护和管理商业秘密的综合水平,建立保护商业秘密的长效机制提供有力保障。
二、工作目标
“护密维权”工作集结各职能部门、企业力量,发挥社会、媒体影响力,重在保护企业技术发明、新工艺、客户信息、产品配方等商业秘密不被侵犯,以维护企业无形资产为根本出发点,坚持宣传教育与行政指导、严格执法与制度建设、发挥企业主体作用与强化部门行政职能相结合的原则,通过两年的努力,使我县企业的商业秘密得到较好地保护,侵犯商业秘密案件发案率显著降低,不断提高企业商业秘密自我保护能力,维护企业合法权益,为企业生存和可持续发展营造良好的环境。
三、工作重点
商业秘密是企业重要的无形资产。相关单位和企业要提高共识、互相配合、共同努力,加强保护商业秘密工作。
(一)充分发挥组织职能,提高行政执法力度。打破行政机关条块分割的现状,加强沟通协调,整合行政资源,加大打击侵权行为的执法力度,提高监管合力,保护企业的商业秘密。各单位要认真组织力量,摸清需要开展商业秘密保护的企业的基本情况,为“护密维权”工作奠定坚实的基础。结合实际情况,根据企业对商业秘密认识水平的高低作区别处理。针对商业秘密案件涉及化工、生物技术、电子芯片、软件源代码等新型科技的特征,充实执法人员队伍,完善设备,提高执法人员的业务素质,切实提高处理商业秘密案件的能力,提升监管效能。加大对企业商业秘密违法案件的查办力度。经检队要加强案件排查和督查督办工作,对侵犯商业秘密行为切实做到有投诉必有结果、有案必查,严厉打击企业商业秘密违法行为。
(二)强化企业加强自身商业秘密保护能力。一是积极引导企业确立商业秘密保护范围。分析商业秘密现状、合理界定商业秘密范围、规范员工保密行为,帮助企业制定和完善商业秘密保护制度,以健全的制度保护商业秘密。二是加大培训指导力度。要集中高校、律师事务所、企业界的有关专家,优化资源,分类实施,针对不同行业特点,进行有针对性的高质量培训,帮助企业培养一批在商业秘密保护方面业务精专的管理人员。三是开展一系列理论研讨、经验交流、案例分析活动。加强企业与企业之间在商业秘密保护工作的经验交流,提高企业事后救济能力,做到及时发现,并且迅速出击,弥补漏洞,减少损失。
(三)深入开展舆论宣传,营造全社会重视保护商业秘密的良好氛围。充分发挥宣传作用,营造公平竞争、守法经营的氛围。市场经济需要企业之间公平竞争、守法经营,这是全社会共同追求的目标。商业秘密的保护是一个新的事物,需要加大宣传力度,让公众了解有关知识,增强守法意识。针对企业管理者对商业秘密认识不到位、企业商业秘密保护措施不完善的问题,要通过媒体宣传、以案说法、向企业发放相关宣传资料等形式,加大宣传力度,让更多的企业了解商业秘密有关知识,增强守法意识,营造公平竞争、守法经营的社会氛围。一是广泛利用各种工作平台、渠道以及各类媒体进行宣传。要采用丰富多彩、生动活泼的形式,对执法活动进行报道,对典型案例进行曝光,广泛深入地开展商业秘密知识宣传,普及商业秘密知识,切实提高工商部门、企业和劳动者的认知水平,在全社会营造商业秘密保护的良好舆论氛围。二是主动上门服务宣传。各相关单位要明确宣传重点,拓展宣传方式,主动送宣传政策上门,帮助企业增强防护意识,提高保护水平,变事后救济为事前防范。
四、组织机构和工作步骤
成立三门县工商局“护密维权”工作领导小组,由局长担任组长,各分管局长担任副组长,经检队、企业科、市场科、商广科、消保和工商所等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经检队,办公室主任由经检队长担任,“护密维权”工作由经检队牵头,相关单位配合,各司其职,各负其责,齐抓共管。县局“护密维权”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具体负责本次行动的部署和制订下发实施方案,负责定期召开会议,对重大问题进行协商,负责对各项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督查和评估,负责汇总和总结全县开展“护密维权”工作情况,提出建立监管长效机制的意见和建议。
全县“护密维权”工作分四个阶段进行实施。
一是宣传发动阶段(2009年9月至2009年10月)。通过调查摸底,摸清全县需要开展商业秘密保护的企业的底数和基本状况,登记建档,基本掌握我县企业商业秘密被侵犯的状况,探究原因。通过报纸、广播、电视等媒体,宣传开展此次行动的工作部署、政策措施和有关要求,形成全社会广泛关注企业商业秘密保护的良好氛围。
二是初步实施阶段(2009年11月至2010年9月)。以点带面,选择我县一批大型实力企业和主动向职能部门投诉商业秘密被侵犯的企业重点开展保护工作,帮助企业建立健全一套商业秘密保护制度。帮助企业开展职工商业秘密培训会,提升企业全员护密维权意识。各相关部门要集中开展侵犯商业秘密行为专项整治,扭转我县企业商业秘密被侵犯的局面。到2010年9月,确保首批试点企业明确商业秘密保护范围,成立商业秘密保护机构,商业秘密保护制度做到制度上墙,建立规范、有效的保密措施。
三是巩固提高阶段(2010年10月至2011年6月)。根据活动方案的要求,对开展企业商业秘密保护活动中存在的遗留问题进行整改和提高,通过开展经验交流,认真总结工作经验。注重抓好对商业秘密保护工作开展情况和实际运行效果的督促检查、考核评估。到2011年6月,确保我县大型企业、重点企业经营者、干部职工商业秘密保护意识和专业知识进一步得到提高,企业保密组织进一步完善,企业商业秘密培训工作常态化,企业自我保护能力得到大幅提升。
四是长效机制形成阶段(2011年6月后)。发挥好平台纽带作用,通过帮助企业成立保密行业协会等,加强行业自律,形成自我约束、自我管理、自我发展、自我完善的企业商业秘密保护新格局。从健全制度和完善机制上着手,加大治本力度,巩固和深化活动成效,建立健全企业商业秘密保护长效监管机制,确保商业秘密保护各项措施不断规范化、常态化。
五、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全面提高企业商业秘密自我保护能力,切实保障企业商业秘密安全是一项艰巨的任务。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切实承担起统筹协调作用,协调各有关部门依据各自职责,明确责任。各有关单位要以十七大精神为指引,以科学发展观统领工作,将“护密维权”工作认真抓实抓好,为企业服务。
(二)各有关科室紧密配合,形成合力。各有关科室要按照“各司其职、各尽其责、相互配合、整体联动”的原则,加强沟通和联系,建立信息互通、定期协商、联合办案制度,形成执法合力,提高执法效能。各有关科室要加大对侵犯企业商业秘密违法行为的查处力度,及时掌握全县企业商业秘密保护发展动态。
(三)突出重点,长抓不懈。有关科室要严格办案制度,做到对违法行为揭露适时有度,维护企业商业秘密;要不断完善企业商业秘密安全监管体系,强化巡查、回访等日常监管手段,全面增强企业商业秘密保护工作保发展的能力,为企业的发展提供保障;各有关单位在工作开展过程中要积极探索加强企业商业秘密保护的方法和措施,及时研究商业秘密发展中出现的重点难点问题,切实把这项工作构筑成服务企业的民心工程
二〇〇九年九月二十三日
抄送:台州市工商局,县政府办公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