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朗读
所属各单位:
为认真贯彻国务院《关于加强食品等产品安全监督管理的特别规定》(以下简称《特别规定》)和国家总局《关于规范食品索证索票制度和进货台帐制度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精神,健全和完善食品安全监管可追溯机制,把流通环节食品安全监管工作提高到一个新的层次和水平,按照省局统一部署,结合三门实际,在三门县范围内推行“一票通”制度。为确保该项工作顺利进行,特制定以下实施方案:
一、目的意义
在全县食品批发经营者中推行“一票通”制度,能够有效强化对食品批发环节的监控,解决城乡广大食品经营者“记帐难”、“记录难”、“坚持难”等问题,降低经销商经营成本,并将工商部门的监管方式转向源头为主,实现“批零对接”,健全追溯体系,增强供销双方的食品安全意识,达到“管住批发、规范零售、方便经营者”的效果。
二、主要内容
“一票通”制度具体内容就是将食品批发经营单位(以下简称批发商)的销货凭证与食品零售经营单位(以下简称零售商)的进货凭证统一格式、统一内容,合二为一,关联使用。凭证中标明商品名称、生产日期、保质期、规格、单位、数量、价格、金额、索票索证等必备信息,“存根联”留底装订保存,作为批发商的销货台帐;零售商在进货时,通过向批发商索取和保存“购货方”联,装订成册后作为进货台帐。同时,台帐上还注明了销售单位、质量承诺、地址、联系电话以及工商局的监督投诉电话等内容,具有一票通的特征,对批发商和零售商都做了相应的规定和要求,在使用过程中,食品批发商只须填写一次即可,省去了以往填写完销售凭证还要登记销货台帐的程序,食品零售商只须在进货时索要购货凭证即可,整理装订后既是台帐又可做索要凭证,无需再另行索取凭证和登记进货台帐,简便易行。
三、实施对象
“一票通”制度实施对象:全县范围内的食品总经销、总代理、食品批发市场、二级批发(配送中心)和批零兼营等有批发业务的所有批发商和商场、超市、小食杂店等所有零售商(已经有统一规范的索证备案和进销货凭证的大型连锁超市除外)。
四、实施措施
(一)票据内容:主要包括名称、规格、数量、生产日期、生产批号、保质期等内容,以及供(购)货者名称、地址及其联系方式,同时还要载明供货者对所售食品进货检查验收履行情况及销售日期等内容(票据样张详见附表1)。
(二)具体格式:“一票通”票据格式为两联,票据第一联为销货凭证,第二联为进货凭证。
(三)票据收集:
1.销(进)货凭证采用“一式多联、整本印刷”的方式,封面为“流通环节食品经营销货凭证(批发台帐)”(详见附表2),凭证第一联由批发单位留存直接作为批发台帐使用,第二联交零售单位保管使用。
2.零售单位按照供货商、进货时间、商品类别等不同,将进货凭证进行分类整理,采用袋装归档、簿子粘贴或定期装订的方式进行台帐管理。袋装、粘贴或装订的封面统一印刷为“流通环节食品经营进货凭证(进货台帐)”(详见附表3)。
3.有条件的批发商和零售商可开展电子化台帐管理,但电子台帐设置内容必须和书式的完全一致。无条件的批发商必须按照既定的票据格式实行手工开票。
(四)责任落实:
1.批发商要做好索证备案等商品准入工作,并向零售商提供规范的食品进货凭证。批发市场内的批发商在提供规范的进货凭证后,无需另行提供商品审验卡。
2.零售商在进货时必须履行进货查验义务,向批发商索取规范的食品进货凭证,并按照能够溯源的要求进行收集和整理。
3.食品经营所在地工商机关要监督批发商做好索证备案等商品准入工作,引导各类食品经营单位使用、提供和收集销(进)货凭证,以及加强对台帐的规范管理。
五、实施时间
“一票通”制度的推行从
六、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强化宣传。推广使用“一票通”制度,是今年全省流通环节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的一项创新工作。对此,各工商所要充分认识推行“一票通”制度的重要意义,进一步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克服厌战情绪,把推行“一票通”制度作为近期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的重点来抓,高度重视,认真组织,切实抓紧、抓好、抓出成效。
(二)积极引导,强化衔接。要坚持依法行政和人性化服务相结合的原则,采取各种形式,加强宣传教育,指导督促食品批发商必须按台帐项目填写齐全,内容真实,不得漏项或补填,做好新旧台帐的衔接工作,避免断层现象。辖区工商所要认真检查销售者的食品与其上一级批发商填发的销货凭证以及零售商销售的食品是否与批发商填发的销货凭证一致,是否按规定进行了保管。“一票通”制度推行使用后,除批发商继续使用原来的进货台帐外,其他台帐一律停止使用。经营户在使用“一票通”制度后,自行终止原有的进(销)货台帐,但经营户从外省市进货的仍要执行进货验收、索证索票和台帐登记,定期整理、按序装订、妥善保管。
(三)依法行政,强化巡查。基层工商所要加大日常巡查力度,确保巡查人员、时间、内容三到位,避免巡而不查,查而不实。特别是对食品批发商、零售经营户在使用“一票通”制度过程中出现的问题要及时给予指导解答。对不认真履行“一票通”制度的经营者,按照国务院《特别规定》给予教育,促其整改,对屡教不改的,依照《特别规定》严厉查处,全力保障“一票通”制度工作有序推进。
(四)狠抓落实,强化督查。省、市局已将推行“一票通”制度工作作为年终工作考核的一项重要内容。对此,各工商所要加强组织领导,强化督促检查,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抓,机关职能部门全力抓,严格工作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尤其是各级领导干部要深入一线,加强指导,认真研究解决实际问题,确保任务目标落实到位。
附件:一、食品销(进)货凭证样张
二、流通环节食品经营销货凭证(批发台帐)样张
三、流通环节食品经营进货凭证(进货台帐)样张
附件一:
第一联
食 品 销 货 凭 证(批发台帐)
购货者: 地址:
供货者: 地址: 年 月 日
代码 | 商品名称 | 规格 | 数量 | 单位 | 单价 | 金额 | 生产日期 | 保质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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