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朗读
各普通高中学校:
根据《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做好普通高中学生电子学籍管理工作的通知》(浙教办基〔2009〕6号)和《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做好2007级普通高中学生“浙江省普通高校招生考生综合素质评价基本信息表”填报工作的通知》(浙教电传〔2010〕26号)精神,结合我县2007级普通高中毕业生成长记录和综合素质评价工作的进展情况,为确保及时准确提供2007级普通高中毕业生《浙江省普通高校招生考生综合素质评价基本信息表》(以下简称《基本信息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请各校认真予以落实。
一、各校要高度重视普通高中学生成长记录和综合素质评价工作。2010年高校招生时,须提交《基本信息表》的学生范围是:属普通高中学籍在普通高中学校就读的学生,属普通高中学籍在综合高中班就读、已建立电子档案的学生。各校要认真校对、核实,确保每位在校普通高中学生建立电子档案。
二、普通高中学校应于3月31日前完成2010届毕业生尚需补录、更正的成长记录相关信息,高三下学期开设的体育和艺术课程的学分予以提前认定。4月份省教育厅将对系统进行封网,正式合成《基本信息表》;5月将此表报送省考试院。
三、学校须做好2007级普通高中学生成长记录与综合素质评价结果的公示。从三月份开始,组织学生查询、核对,按分配的A档比例做好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四项测评工作,并通过电子学籍管理系统打印《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四项测评结果公示表》上报给县教育局审核批复,经批复后即向全校公布。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四项测评A等指标分配如下:
学 校 | 2007级学生数 | A档指标人数 |
三门中学 | 922 | 270 |
三门第二高级中学 | 772 | 150 |
亭旁中学 | 436 | 80 |
尚义中学 | 137 | 25 |
健跳中学 | 27 | 4 |
合计 | 2294 | 529 |
四、普通高中学校在完成补录、更正成长记录的相关信息以及四项测评结果公示的基础上,由电子学籍管理系统为每一位毕业生生成并打印《基本信息表》,经学生核对、签字确认,学校存档。全部确认后,学校即将本校在籍所有毕业生的《基本信息表》正式上报给县教育局。学校信息上报后,毕业生的信息即被锁定,原则上不得修改。
二○一○年三月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