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朗读
所属各单位:
根据省工商局《关于印发三门县工商行政管理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浙工商人〔2010〕164号)文件精神,结合三门工商工作实际,经局长办公会研究决定,对县局机关部分科室职责作如下调整:
一、原由市场规范管理科负责的商品市场等流通环节的食品安全监督检查、专项整治、质量检测工作职责,划归食品流通监管科负责;
二、原由网络经营监督管理办公室负责的责任区监管规范工作,划归消费者权益保护分局负责。
其他职责按照省工商局下发的三定方案规定执行。
主题词:机构 职责调整 通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