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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开展“月月3.15”活动的实施方案的通知

2021-06-29 三门县 收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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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属各单位:

现将《关于开展“月月3.15”活动的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遵照执行。

 

附件:月月3.15活动主题

 

 

 

一一年四月二十五日

 

 

关于开展“月月3.15活动的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中央提出扩大内需的战略方针,进一步营造放心消费环境,切实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根据省政府提出 “处处都有维权网,村村都有放心店,月月都有维权日,人人都做监督员”的要求及省工商局、省消保委的实施意见,县局决定在全县开展“月月3.15活动,特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及工作目标

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紧紧围绕服务经济发展、扩大消费需求、构建和谐社会大局,立足我县当前消费领域新情况、新问题,强化服务意识,创新维权方式,着力构建科学有效的消费者诉求表达、纠纷调处和权益保障机制,努力营造安全放心、可持续发展的消费环境。

通过广泛深入开展“月月3.15活动,使现有消费维权渠道进一步畅通、维权网络进一步健全、维权效能进一步提升,消费者投诉的重点行业、企业的经营行为得到明显规范,维权长效机制逐步得到确立,我县消费者权益保护水平基本适应我县社会经济发展的要求和满足广大城乡居民的消费需求。

二、活动主题

以“消费与民生”为年度主题,在此基础上结合消费者关注的重点商品、热点领域确定每月一个主题(见附件),在省、市局的统一组织下,以重点区域为主实施,其他地区同步开展跟进,在全县形成每月一次热点的消费维权工作格局。

三、工作举措

(一)每月组织开放日。根据省局、省消保委要求,将每月“3.15”定为消费维权开放日,按月定期发布消费维权主题,开展消费者接待、12315开放、消费教育等活动,展示和通报各类消费维权信息、维权举措、维权成果,拓宽维权渠道,扩大社会参与度。同时将开放日活动与行风评议“回头看”有机结合,改进工作作风,提高维权效能,推进12315窗口规范化建设。

(二)组织对商场超市等流通领域专项整治。根据每月主题活动反映的问题及消费投诉重点,组织开展专项整治。今年重点规范200平方米以上的商场超市的经营秩序,整治的内容是价格欺诈、广告虚假宣传、短斤缺两、以次充好、霸王合同等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行为和不正当竞争行为。通过整治,查处一批案件,曝光有关侵权行为,建立行业信用监管评价体系,督促企业守法经营、诚信经营。

(三)组织开展消费申诉通报和商品质量监测。有效利用12315信息数据,每月向社会通报分析本地月度消费投诉特点及被投诉行业、品牌排名等情况;每季度开展一次流通领域商品质量监测,重点是保健食品、手机、家用电子产品、家电下乡产品、汽车配件、婴童用品、家纺产品、装修建材、农资等消费者重点关注的商品,监测指标要突出商品标准中涉及人体健康和人身、财产安全的强制性要求。进一步加强对进口商品的监管与规范,建立进口品牌的消费维权通报机制和自律典型。对消费投诉和问题集中的重点行业、企业开展行政约谈,督促经营者履行法定义务。对经约谈后仍不采取整改措施导致投诉居高不下的,要及时立案查处,并向社会发布消费警示和公开曝光。

(四)组织开展消费调查和商品比较试验。围绕主题活动安排及消费者重点关注的商品和领域,有序开展对保健品、汽车、网络购物、快递服务、医疗、美容、品牌家电售后、燃气、家庭装修、生态消费状况等商品及服务的消费调查和比较试验,向消费者提供真实的消费信息,提示消费风险,并向经营者提出意见,向有关方面反映建议。对严重损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行为,通过新闻媒体公开披露。

(五)建立消费维权义工队伍。积极组建消费维权义工队伍,义工队伍由热心于消费维权公益事业的普通群众和法律、技术等方面的专家两个层面人士组成。主要职责是收集和反馈消费信息,配合开展消费调查教育,协助处理重大疑难消费纠纷,对消费评价活动进行专业论证等,属于社会化的消费维权信息员、监督员、宣传员、调解员,促进消费维权工作更加依法、科学、严谨、权威。

(六)构建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消费维权机制。进一步加强“12315”热线建设,完善接听受理、分流转办、处理落实、结果反馈、信息利用、考核保障等流程,对举报投诉处理结果进行电话回访,不断提高群众满意率。巩固和创新维权站点社会化建设,推进12315进社区、进农村、进企业、进商场、进学校,“一会两站”建设实现城乡全覆盖,在重点商圈、繁华商业区建立维权联络工作室,构建一张遍布广大城市和农村的消费维权网络。加强对网络购物、预付式消费、都市综合体类新型商业业态的研究和维权,总结推广“枫桥经验”、无理由退货、消保基金、预先赔付、消费争议自行和解等行之有效的工作制度。进一步对接社会综合治理和平安建设,使消费维权工作更有效地融入党委政府主导下的维护群众权益机制。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合力推动。为加强对这项工作的领导,县局决定成立“月月3.15活动领导小组:

组长:童庆波;

副组长:楼永君;

成员:奚基力、任开骄、王大利、陈勇、管守国、任亦顺、任典方、周明富、李昱、叶坚,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消保分局,李昱兼任办公室主任。

各单位要高度重视这项工作,要加强与质监、卫生、食药、农业、海洋渔业、经贸等部门的协作配合,形成合力。要确保全县系统上下联动,常抓不懈,努力将“月月3·15打造成为工商部门联结群众、维护消费者权益的一个有效载体和工作品牌。

(二)紧扣热点,注重实效。“月月3.15活动贯穿全年每个月,内容丰富、任务众多。各单位要紧密联系当地实际,结合区域性、季节性消费特点组织开展工作。要着眼民生,活动的重点要围绕人民群众衣、食、住、行和消费投诉热点、难点问题。要以群众关注不关注、群众满意不满意作为检验活动成效的最终标准。各地要按此要求科学安排,突出重点,细化举措,落实责任,讲究方法,形成合力,务求实效。

(三)广泛宣传,形成声势。社会化是“月月3·15活动的一个重要特点,要通过活动普及正确的消费观念,强化公众维权意识,形成广泛的消费维权社会影响力和社会参与度。要充分发挥新闻媒体和互联网络的作用,采取案例点评、消费论坛、投诉通报、消费提示、监测结果披露等形式广泛开展活动,逐步形成政府监管、企业自律、社会监督的良性消费维权格局。

 

 

 

 

 

 

 

 

 

 

 

 

 

 

 

 

 

 

 

 

 

 

 

附件:

月月3.15活动主题

 

时 间

 

主 要 内 容

重点区域

三月

3·15系列活动

组织“3·15”大型纪念活动,开展专项整治,查处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行为,督促建立行业自律。

全县

四月

“生态消费进校园”法律知识竞赛

在校园内广泛宣传正确的生活观、消费观,倡导绿色、环保和低碳的消费行为,把生态文明建设有关内容融入到校园的各项工作中去。

全县

五月

大型商场(超市)“平准”价格调查

关注民生消费商品价格通涨预期,披露采集的物价信息,以社会监督手段公平、准确地反映大众消费商品一定时期内的价格走势,一定程度上消除人为的非理性价格波动因素,做好政府部门参谋和与消费者沟通的桥梁。

城关

六月

青少年消费维权教育

加强少年儿童用品及食品监测,组织校园周边环境整治,护航“双考”,取缔和网吧。

全县

七月

大型商场(超市)规范经营行政指导集中约谈

指出问题,提出整改意见,进一步规范经营,提高企业的自律意识,为消费者提供更优质的服务。

城关

八月

消费维权进海岛

消费维权宣传工作走进蛇蟠岛,进一步增强海岛群众在消费领域的自我保护意识,维护广大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蛇蟠岛

九月

农家乐消费体验

点评存在的问题,提出整改建议,不断规范农家乐经营行为,维护农村消费安全。

沙柳,沿赤

十月

水产养殖消费专业学校培训

结合三门水产养殖大县的实际,以产业结构为依托,建立水产养殖行业维权专业培训基地,对水产养殖在药物使用、消费维权等方面开展专业培训。

城关

十一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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