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朗读
所属各单位:
为严厉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行为,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根据市局要求,县局决定在全县开展商场、超市和商品市场商标侵权行为和不正当竞争行为专项整治活动,现将《关于开展商场、超市和商品市场商标侵权行为与不正当竞争行为专项整治的实施方案》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关于开展商场、超市和商品市场商标侵权行为
与不正当竞争行为专项整治的实施方案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专项行动方案的通知》(国办发(2010)50)和《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专项行动方案》(工商标字(2010)211号)以及“浙江省工商行政管理局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部署,根据市局要求,县局决定,在全县开展商场、超市和商品市场商标侵权行为和不正当竞争行为集中整治行动。具体方案如下:
一、整治内容
全县的大型商场、超市和商品市场等是本次整治行动的重点。各单位要以这次专项行动为契机,加大对侵犯驰名商标、著名商标合法权益以及仿冒包装装潢、傍名牌、仿冒企业字号名称和侵犯商业秘密等不正当行为的查处力度,力争挖掘一批大案、要案。
二、时间安排
本次整治时间定于
三、工作要求
(一)强化力度,严厉打击违法行为。加强对涉案金额巨大、案情复杂、危害严重、影响恶劣的案件要予以重点查处并及时曝光,实行市场主体退出机制,同时要追究商场和超市经营管理者的管理责任。对于发现或查实存在侵犯知识产权和假冒伪劣商品违法行为的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列入年检验照重点审查对象,在违法行为未处理完结前不予通过年检验照。必要时对相关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实行实地年检检查。各单位在整治工作中要充分发挥12315举报申诉指挥中心的作用,对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的举报认真受理、及时查处,做到有报必查,并作好举报人的保密安全工作。
(二)加强指导,健全保护机制。在行动中,各单位要坚持“打防结合、重在治本”的原则,加强行政指导,积极探索知识产权保护长效管理机制,不断完善品牌准入备案制度,建立完整的品牌考核、监管体系,切实保护商标权人的合法权益,维护正常的市场秩序。
(三)加强沟通,及时报送信息。要做好整治进展情况的上报工作。联系人:罗茜,833821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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