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朗读
各工商所:
为进一步推进流通领域食品安全监管,促进工商监管职能的有效到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及相关法规、规章和国家工商总局《2010年流通环节食品安全整顿工作方案》,结合辖区监管执法实际,创新监管方式,县局决定在全县范围内推行基层工商所食品安全巡查基本作业程序,特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深入贯彻执行《食品安全法》等法律法规,坚持依法行政,以“落实监管人员、落实监管制度、落实监管责任”为重点,进一步加大监管执法力度,突出监管重点,创新监管机制,提升监管效能,进一步规范食品市场秩序,维护食品市场消费安全,为经济发展和社会和谐稳定创造良好的环境。
二、工作目标
全面加强、扎实推进食品安全监管工作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和法制化建设,从经济户口建档到责任区分类监管到行政告诫、行政处罚,实施基本作业程序工作机制,变被动监管为主动监管,积极推行食品安全监管简易处罚制度,教育引导经营户自觉履行自律制度,增强广大经营者及全社会的食品质量安全责任意识,实现规范经营,促进消费安全。
三、工作步骤
(一)调研阶段(4月下旬-6月中旬)。利用走访、座谈等形式,加强与基层所执法人员的沟通和联系,掌握目前食品安全监管工作存在问题,借鉴外地经验做法,结合实际,细化目标任务,明确重点,制定方案,落实责任。
(二)试点阶段(6月下旬-7月上旬)。6月份开展试点工作,试点单位为西城工商所、健跳工商所,于7月上旬前完成。
(三)全面铺开(7月中旬-8月中旬)。7月中旬开始,结合试点工作的经验做法,在全县范围内推行该项机制,力争8月中旬前完成。
(四)总结阶段(8月下旬)。汇集实施过程中碰到的问题、困难,总结好的主要做法和主要成效,并形成书面材料,为进一步完善该项工作机制做准备。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提高认识。推行基层工商所食品安全巡查标准作业程序是对目前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的创新,各所要充分认识该项工作的重要性,加强对该项工作的领导,确保工作顺利进行。
(二)加强培训,强化督查。要及时组织执法人员开展业务学习培训,明确工作的相关内容和要求,提高执法监管水平。同时要强化日常督查,将之纳入目标考核,使该项工作制度化、长效化。
(三)明确职责,落实责任。各所要明确工作任务、明确责任、强化措施,将该项工作机制落实到每一个责任区监管人员。县局将组织督察组对该项工作进行指导检查,跟踪问效。特别是要做好对试点单位的督查指导,充分发挥试点工作的示范引领作用。
(四)加强宣传,扩大效果。要充分利用各种媒体,大力宣传工作开展的情况和成效等,使无照经营户、食品经营户、社会群众受到教育,树立工商部门执法为民的良好形象,扩大工作的社会效果。
(五)加强总结,不断完善。这项工作是一项探索性、创新性的工作,各所在施行过程中要注意方式方法,及时发现和总结好的经验和做法,及时发现和分析问题,采取有效措施不断完善、提升。并于
附件:1. 三门县工商局基层工商所食品安全巡查基本作业程序(BOP)
2.BOP操作流程图
附件1:
三门县工商局基层工商所食品安全巡查基本作业程序(BOP)
为有效推进流通领域食品安全监管标准化建设,强化责任区巡查,进一步促进工商职能到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国家工商总局《2010年流通环节食品安全整顿工作方案》的要求,特制定本程序,供工商所巡查人员操作。
一、基本内涵
基层工商所食品安全巡查基本作业程序:简称BOP,是指以贯彻执行《食品安全法》为契机,立足食品安全监管薄弱环节,以责任区监管为依托,围绕严格食品市场准入、监管食品质量、规范食品经营行为、取缔食品无证照经营行为等方面,开展责任区巡查执法,突出首次、初犯,对违法情节轻微、未造成实际后果的实施行政告诫,启用简易处罚,以小罚促规范,从而提高执法效能,降低执法风险,提升经营者自律意识,建立流通环节食品安全监管标准化和制度化监管机制,形成工商监管、经营者自律、社会监督“三位一体”的流通环节食品安全长效监管模式。
二、主要内容
(一)建立食品经营主体户口档案。
基层工商所按照责任区监管模式对辖区内流通环节食品行业(主要是:食品经营企业批发、食品经营企业零售、个体工商户批发、个体工商户零售、总经销总代理)以责任片区为单位进行建档,实施一户一卡制度,做到底数清、情况明,建立食品经营主体经济户口管理程序,同时根据巡查监管情况及时更新户口信息。
(二)实行食品经营主体信用分类监管。
通过责任区巡查,依据食品经营者诚信守法情况,设置不同的巡查频率,将该责任区食品经营主体划分为四个等级,分别为一级、二级、三级、四级。一级一年巡查一次,二级一年巡查二次,三级一年巡查三次,四级一年巡查四次。有针对性地加强对失信、严重失信的经营主体的重点监管,同时根据巡查处罚结果上升或下降巡查等级。分类标准见《三门县工商局流通环节食品安全责任区监管风险等级分类标准》。
(三)开展责任片区巡查。
依照巡查计划和巡查频率,对照标准化巡查内容,开展责任片区巡查,认真填写《流通环节食品经营现场巡查档案》,注明巡查结果,设定调整巡查后的信用等级,作出是否处罚意见。
(四)监督和查处食品违法行为。
依法规范食品市场交易行为,对巡查中发现食品经营者的违法经营行为进行监督检查,下达《责令改正通知书》,现场指导改正违法行为。《责令改正通知书》期限届满后仍未改正违法行为的,则实施简易处罚。除实施简易处罚外,其他行为适用普通程序处罚,依法查处取缔无证照食品经营行为。发现重大食品安全事件,依据《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关于印发<工商行政管理系统流通环节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的通知》(工商消字(2006)第79号)的规定及时向上一级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上报。
(五)开展违法食品经营者的后续处理。
根据巡查结果,对行政处罚后的经营户下降巡查等级,重新设定巡查计划和巡查频率,实施动态监管。对违法违章行为的处理,依照本作业程序及《三门县工商局关于规范对食品经营的轻微违法行为实施从轻减轻行政处罚的指导意见》的适用对象与范围,进行一次简易处罚后,经查实,仍存在同一违法事实的即启用普通程序进行处罚,发现其他严重违法行为,依照程序向上一级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报告。
启用简易程序处以罚款50元,必需由巡查执法人员现场制作询问笔录,填写格式处罚决定书当场交付当事人,由当事人签名或盖章。经当事人提出或同意后,可以当场收缴罚款,收缴的罚款应在二个工作日内,交至规定账户。当场处罚决定作出前要告知当事人拟作出行政处罚的事实、理由、依据以及依法享有的权利。
(六)建立和保存档案。
巡查档案分为二类,一类为书式档案,包括片区分类监管巡查登记表、食品经营现场巡查档案、行政告诫文书、责令整改通知书、询问笔录、不合格食品自行下柜登记表、当场处罚决定书等相关书式文书。其中《食品经营现场巡查档案》按照省二级档案标准归档并保存二年。另一类为电子档案,是基层工商所巡查人员在巡查完毕后,应根据巡查的相关资料在5个工作日内将巡查结果录入《基层管理系统》。
(七)实施巡查办案绩效考核。
食品安全巡查监管作为基层工商所责任区监管的重点工作,将巡查单位和巡查人员的绩效列入年度岗位目标责任制考核中。考核的主要内容为巡查单位和巡查人员要依照巡查计划和巡查频率实施巡查,不得擅自改变巡查计划和巡查频率少查或不查,不得擅自决定减轻行政处罚。
附件2:
BOP操作流程图
户口建档 下达巡查计划 按“分类标准” 设置监管风险等级 责任区巡查 有违法行为 无违法行为 填写巡查档案 调整监管风险等级 归档 属五种违法行为内的 下达责令 改正通知书 归档 填写巡查档案 调整监管风险等级 违法行为已改正 责任区巡查 违法行为未改正 责令改正 简易处罚 填写巡查档案 调整监管风险等级 归档 其他违法行为 按普通程序查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