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朗读
各工商所:
为认真贯彻省、市、县年初工作部署和台工商企管〔2010〕3号《关于开展查处取缔无照经营专项整治行动的通知》,切实做好查处取缔无照经营工作,打击非法经营行为,促进公平竞争,维护正常的市场经济秩序,经研究决定,于8月中旬至10月中旬集中两个月时间在全县开展查处取缔无照经营专项整治行动,现将有关工作事项通知如下:
一、专项整治行动的重点
以危害人体健康、存在重大安全隐患、威胁公共利益和安全、破坏环境资源的无照经营行为为重点整治对象;以城市(镇)街道、城郊结合部、校园周边、各类市场、车站码头等为重点整治区域。加大对易燃易爆、化学危险品、加油站(点)、娱乐场所、食品经营、网吧、旅馆、洗浴、中介服务等行业的无照经营行为的整治力度,确保整治实效。通过开展集中查处取缔无照经营专项整治行动,进一步规范市场主体的生产经营资格,营造公平竞争的市场经济环境,维护经营者和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二、整治行动的时间安排
(一)宣传发动阶段(
各工商所要按本通知精神,做好各项准备工作。一是组织学习2010年度省局、市局查处取缔无照经营各项工作要求,切实履行工作职责。二是充分利用多种宣传工具,开展宣传活动,提高广大群众对查处取缔无照经营的认识,并取得广大群众的配合。三是针对辖区内的重点行业和高危行业进行全面排查,登记造册。
(二)清理查处阶段(
在查处取缔阶段,要依法行政,宽严相济,对危及人民群众身心健康,存在安全隐患的,社会危害严重的和一些屡教不改的无照经营户,要坚决取缔;对一些下岗职工和弱势群体从事一些社会危害轻微的行业,要正确引导他们办理登记,无法取得注册登记的,要批评教育他们重新择业。
(三)检查和总结阶段(
各工商所在查处阶段结束后,要总结经验,及时宣传上报典型案例。
三、工作要求
(一)增强责任意识,强化组织部署。各所要充分认识到查处无照经营是工商部门的重要职责,是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和文明城市目标考核项目。查处无照经营、规范市场经济秩序是现阶段的重要任务,必须进一步增强查处取缔无照经营工作责任感、使命感和紧迫感,要就开展集中专项整治工作向地方党委、政府汇报,取得理解与支持,并结合辖区实际,着眼于解决突出问题、热点问题、难点问题,确定本辖区的工作重点,制订计划方案,推动查处工作全面深入开展。
(二)加大宣传教育,营造强大声势。要利用网络、媒体、公告公示栏等平台,采取进乡入场、现场教示等形式,加强法律法规宣传,及时曝光违法典型,提高广大群众和经营者的法律意识,增强其参与无照监管的积极性和主动性,要畅通投诉举报渠道,促进群众、经营者与监管部门之间的联动互动,形成查处无照经营的良好氛围。
(三)强化部门沟通,落实抄告制度。在专项整治中,各所要充分发挥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职责,就查处无证无照经营有关问题进行沟通、协调。进一步完善建立接收、汇报、处理、反馈机制,对其他部门抄告的信息,要根据工商职责及时进行处理、反馈;对属其他部门职责任务的,在先行责令停业限期整改后,要及时抄告相关单位,提醒相关单位及时查收、处理,对限期未整改的,应采取措施予以取缔。
(四)加强执法联动,提高整治合力。各工商所要按照省、市局要求,充分发挥基层工商所责任区监管平台作用,强化无照经营的动态监管;要加强内外两个联动,一是加强注册登记、经济检查、法制等之间上下联动,二是加强与卫生、文化、环保、安监、公安等单位、乡镇、村(居)横向联动,对涉及多个部门的无证无照经营行业,开展联合执法行动,以取得事半功倍效果。对发现涉及重大安全隐患的,要及时通过书式或信息平台向当地政府报告。
总结材料和各项统计表要于
主题词:企业监管 无照经营 整治 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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