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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三门县流通环节食品溯源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2021-06-29 三门县 收藏
朗读

各工商所:

现将《三门县流通环节食品溯源行动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附件:1.三门县流通环节食品溯源行动现场检查表(零售)

2.三门县流通环节食品溯源行动现场检查表(批发)

3.食品批发单位检查情况汇总表

4.三门县流通环节食品溯源行动统计表

                         

 

                         

           年八月六日

三门县流通环节食品溯源行动实施方案

 

为全面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及其相关行政法规、规章的规定,有效推进食品流通索证索票、“一票通”制度和食品安全电子监管制度的施行,进一步提高食品经营者食品安全意识和履行法定义务的能力,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现根据上级要求,经研究决定,在全县开展流通环节食品溯源行动,并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行动目标

通过以商品流向为脉络的追溯式检查,掌握我县食品流通环节的基本情况、流通环节食品经营主体的法律义务履行情况、食品安全电子监管系统应用情况、“一票通”制度的推行情况,完善食品总经销总代理备案制度;通过查处一批拒不履行法定义务、违法从事食品经营的经营者,提高《食品安全法》的震慑力;促进食品经营者牢固树立依法经营意识,促进消费者树立食品安全监督意识。

二、行动步骤

第一阶段:自查阶段(即日起至820)。制订工作计划,各工商所集中力量对城区及城区结合部、乡镇所在地及主要公路沿线区域(含食品集中交易市场)的食品流通经营户开展普查,重点检查从事食品批发的各类批发部、总经销、总代理、食品配送中心等经营单位,以及大型商场、超市。对检查对象的主体资格、商品质量、进货查验制度履行情况及食品安全电子监管系统应用情况进行全面检查,填写现场检查表(附件一、附件二),对填写不规范的“一票通”、仍使用普通销货发票的凭证或已安装食品安全电子监管系统却未应用的应当提取证据,并由工商所留存备查。同时做好对食品批发单位的登记汇总工作,向消保科填报《食品批发单位检查情况汇总表》(附件三),各工商所应于825日前汇总上报县局消保科。

第二阶段:查处整改阶段(821-9月10)。对于在自查中发现的涉嫌违法行为,开展整改查处工作。法律规定可以直接处罚的,一律立案查处;法律规定先给予责令改正的,要结合行政指导工作责令限期改正(对“一票通”或台账记录内容不符合规定的,一律视同无索证索票和无台账记录);发现无证照食品经营的一律予以立案查处;对于去年处罚过的经营单位,本次检查再次发现违法行为的要从重处罚;对可适用《基层工商所食品安全巡查基本作业程序(BOP)》的违法行为,启用该程序查处;重大的、严重的违法行为、属《基层工商所食品安全巡查基本作业程序(BOP)》适用对象外的违法行为、经《基层工商所食品安全巡查基本作业程序(BOP)》二次以上处罚的违法行为用一般程序查处。

第三阶段:互动检查阶段(9111010)。按照异地互动原则,由县局牵头,组织各工商所开展交叉实地检查,根据调查摸底及各工商所上报的名单,确定检查对象,对涉嫌违法的辖区内经营者依据《食品安全法》等法律法规立案查处,对涉嫌违法的异地经营者要将检查情况于920日前上报县局,由县局按照属地原则分流督办。各单位根据县局分流的情况开展调查,依法查处,督促经营者限期改正。在1010日前将调查情况形成小结上报县局消保科,并随小结上报《三门县流通环节食品溯源行动统计表》。

第四阶段:总结验收阶段(1015日前)。综合行动各阶段情况,开展实地抽查,总结教训、推广经验,对工作成绩突出的单位和个人提出表扬,对工作不力的单位提出批评和整改要求,并形成书面工作总结作为年终考核重要参考依据。

三、行动要求

一是统一思想,积极发动。各所要充分做好基层干部的思想动员工作,组织干部认真学习《食品安全法》等法律法规,及时树立正确的食品安全监管理念。要以溯源行动为契机,夯实食品安全监管基础性工作,认真查找今年食品安全工作薄弱环节,推行《基层工商所食品安全巡查基本作业程序(BOP)》,全面考验基层干部掌握和运用法律法规的能力水平,努力提高工商部门的食品安全监管威信。

二是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各所要强化组织领导,按照统一行动、归口协调、分工负责的工作机制,将任务与责任明确到具体责任人。要与责任区巡查监管、“十小”行业整治、示范店改造提升、无照经营专项整治等工作有机结合,要加强局所连动,职能科室与各所之间要积极沟通、密切合作,发现薄弱环节,完善工作机制。经检、法规、市场、消保要加强对基层工商所的业务指导与工作支持,确保执法到位。

三是加强宣传,营造氛围。各所要充分利用报刊、广播、电视、网络等媒体,大造声势,及时宣传行动成果,及时披露违反《食品安全法》有关规定的各种经营行为,正确引导公众参与,达到举一反三的目的。要加强信息反馈,建立信息报告制度,及时报告行动进展情况和遇到的问题,确保行动圆满成功。

 

 

 

 

 

 

 

 

 

 

 

 

 

 

 

 

附件1

三门县流通环节食品溯源行动现场检查表(零售)

 

 

 

注册号

 

 

 

负责人

 

电话

 

主要供货商

 

 

电话

 

检查项目

检查情况

行政处理措施

1、证照齐全,经营主体符合法定要求。

 

 

2、销售的食品符合法定要求

 

 

3、按照法定要求履行进货查验义务,建立进货台账,台账记录健全(可用“一票通”进货票据替代)。

 

 

 

检查人:                          被检查人:

执法证号:

检查日期:                         

附件2

 

 

注册号

 

负责人

 

电话

 

经营地址

 

仓贮地址

 

主要销售区域

 

主要经营

商品名称

 

主要供货商

 

 

详细咨询:关注微信公众号"宁波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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