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朗读
根据民办学校办学审批有关规定,我们组织有关人员对申请筹办的民办学校进行了现场察看和材料审核,现对同意筹办的学校名单予以公示(见附件)。公示时间为2011年6月17日至2011年6月22日。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间将有关意见以书面、电话或电子邮件形式向我局纪委或民办教育办公室(职教科)反映。
电话:0576-83317605、83331821
通讯地址:三门县教育局纪委或三门县民办教育办公室(职教科)
邮编:317100
E-mail: zcp@smedu.org或yhn@smedu.org
三门县教育局
2011年6月17日
附件:
民办学校名称 | 举办人 | 筹办地址 | 办学类型 |
三门县沿赤乡星月幼儿园 | 陈 潇 | 沿赤乡小岭下村 | 幼儿教育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