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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春暖专项行动提高小微企业劳动合同签订率的通知

2021-06-29 三门县 收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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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春暖专项行动提高小微企业劳动合同签订率的通知

 

各乡镇劳动保障所:

根据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小微企业劳动合同签订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浙人社发〔2011331号)和《三门县防范处置企业拖欠工资促进劳动关系和谐稳定工作目标责任书》的要求,结合我县实际,决定在全县开展以提高小微企业劳动合同签订率为主要内容的春暖专项行动。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专项行动范围

本次小微企业劳动合同签订专项行动的实施范围主要是我县各类小微企业(具体标准按照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文件《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规定,其中工业企业少于300人的为小微企业),重点对象是用工在100人以下的用人单位。

个体经济组织、民办非企业单位等组织也要纳入本次专项行动的实施范围,大力推动这些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依法签订劳动合同。

二、专项行动目标

本次小微企业劳动合同签订专项行动的总体目标是通过开展劳动法律法规宣传活动、企业帮扶活动、劳动保障监察执法等措施,指导督促小微企业与劳动者依法订立劳动合同,使全县小微企业劳动合同签订率明显提高,劳动用工更加规范,劳动关系趋于和谐。具体工作目标是:小微企业劳动合同签订率20126月底达到87%以上,2012年底达到90%以上,基本实现普遍签订劳动合同的目标。

三、专项行动方法和步骤

(一)认真做好小微企业摸底调查工作。各乡镇要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充分运用网格化管理的手段,充分发挥网格化的作用,充分依托信息化平台,实行地毯式排查,对辖区内小微企业逐一界定、逐户登记,就小微企业的性质、户数、职工人数、劳动合同签订、劳动用工管理规章制度、劳动合同管理台账和职工名册建立等情况进行认真调查。要求每个网格内必须建立完善小微企业劳动用工管理台账,真正做到底数清、情况明。要加强小微企业劳动用工登记,不断充实劳动用工信息数据库。

(二)指导帮助小微企业实施劳动合同制度。各乡镇要进一步完善“两网化”管理制度,建立网格化管理目标责任制。要建立并落实分片包干、责任到人的挂点指导制度,要针对本网格内小微企业调查情况,制定分类指导、重点帮扶的具体工作计划,实行责任包干、分户到人的挂点联系制度。专项行动期间,在明确责任和任务的前提下,劳动保障监察人员每周至少1次深入小微企业现场,指导小微企业依法签订劳动合同,帮助小微企业加强劳动合同基础管理,建立健全劳动合同管理台账,完善与劳动合同法相配套的企业劳动用工管理规章制度,切实解决一些小微企业和职工在劳动合同签订方面不懂、不会、不愿签等问题。各乡镇要加大推广省厅统一制发的简易劳动合同范本(详见附件),20126月底前,务求将合同范本发送到每个小微企业,供小微企业参照使用。

(三)广泛开展劳动法律法规的宣传和培训活动。各乡镇要通过广播、电视、报刊、网络等新闻媒体,大力宣传小微企业劳动合同签订专项行动计划的主要内容和重大意义,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要充分发挥工作职能优势,深入小微企业开展劳动合同法宣传教育,组织开展各种咨询服务、宣传周等活动,通过发放宣传资料、以案说法等形式,全方位、多层次地宣传劳动法律法规,努力提高小微企业和劳动者的法制观念和守法意识。利用多种形式,组织小微企业负责人进行学习培训,各乡镇可对那些新注册的、当前存在和发生过劳动保障违法行为的小微企业经营者组织培训,帮助小微企业自觉遵守《劳动合同法》,进一步规范劳动用工行为。

(四)充分发挥示范企业的引领作用。各乡镇要结合本地实际,分别选择12个劳动合同管理工作做得比较好的小微企业,作为培育劳动合同制度实施示范企业,抓好试点,并及时总结推广典型经验,充分发挥典型示范作用。

(五)加大劳动保障监察执法力度。各乡镇劳动保障所在开展小微企业劳动合同签订专项期间,要加大专项检查力度。在检查方法上,坚持专项检查与日常巡查、书面审查相结合,针对不依法签订、履行劳动合同或不按要求报送职工名册的企业,马上上报劳动监察大队,由劳动保障部门责令限期改正;对拒不改正的,依法给予行政处罚,并可责令拒不签订劳动合同的企业按规定向劳动者支付双倍工资。各乡镇劳动保障所要把强化执法检查作为大力推进小微企业劳动合同签订的重要手段,综合运用日常巡查、专项检查和专案调查等执法方式,坚持经常抓,抓经常,反复抓,抓反复,确保专项行动取得实效。

四、加强组织领导,及时协调沟通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本次春暖行动是落实《三门县防范处置企业拖欠工资促进劳动关系和谐稳定工作目标责任书》,完成小微企业劳动合同签订率工作目标的重要举措之一,各乡镇要引起高度重视,及时向分管领导汇报,充分发挥劳动保障监察员、驻村干部的作用,运用网格化管理的手段,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逐步推进小微企业劳动合同签订工作。并尽量把春暖行动与年度书面审查工作结合开展,以提高工作效率。

(二)加强协调沟通。各乡镇劳动保障所要按月报送春暖行动工作月报表,特别是对于拒不签订劳动合同的小微企业,要及时上报基本案情,便于查处。对于开展春暖行动中遇到的问题,及时与三门县劳动监察大队联系,联系电话:83361759

 

附件:1、简易劳动合同(一)

   2、简易劳动合同(二)

3、用人单位职工名册

4、三门县开展春暖行动工作月报表

 

 

二○一二年三月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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