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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三门县工商局发挥工商登记职能支持浙商回归创业实施意见》的通知

2021-06-29 三门县 收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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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属各单位:

现将《三门县工商局发挥工商登记职能支持浙商回归创业实施意见》印发给你们,请认真对照,做好贯彻执行。

 

 

 

三门县工商局

20131114

  

三门县工商局发挥工商登记职能

支持浙商回归创业的实施意见

 

为认真贯彻落实浙江省工商局《关于贯彻省委省政府支持浙商创业创新和扩大有效投资决策部署的实施意见》的精神,充分发挥工商行政管理登记职能,服务浙商回归引进项目落地和有效投资持续增长,推动三门经济快速健康发展,特制订实施意见。

一、放宽准入条件

(一)实行“非禁即入”的准入政策。积极引导浙商回归资本以独资、控股、参股等多种方式回当地创办企业,凡法律、行政法规未禁止的都允许其经营。

 (二)取消出资方式的限制。鼓励浙商回归投资人以货币、实物、土地使用权出资,也可以商标、专利、非专利技术等知识产权出资,还可以用股权、债权等非货币财产出资。同时净资产出资比例不设最高限额,需要增加注册资本的,增资部分非货币出资比例不受限制。

(三)放宽名称和经营范围。允许浙商回归企业在名称、经营范围中使用体现其经营方式和经营特点的新兴行业用语,以促进新兴行业发展。提高浙商和浙货的品牌效应,允许符合条件的公司和合伙企业在“浙商”字样基础上增加前缀或者后缀作为企业名称中的商号。

(四)放宽经营场所限制。浙商回归企业从事股权投资企业、电子商务、文化创意、软件设计、动漫游戏、技术研发、信息咨询等现代服务产业的企业,同一个地址可作为两个以上企业的住所办理登记。

(五)支持浙商回归企业转型升级。鼓励符合国家产业发展方向的浙商回归引进重大项目企业组建企业集团,扩大有效投资。浙商回归企业组建集团的,母公司注册资本放宽到3000万元,子公司数量放宽到3个,母子公司合并注册资本放宽到6000万元。支持浙商回归企业通过重组、兼并、引进资金、引进技术等形式促进规模化、集约化经营,推进浙商回归企业转型升级。

(六)扩大筹建登记项目。对浙商回归企业筹建周期较长的涉及前置审批的浙商回归企业,采用疑难问题集体讨论制度,将经营范围核定为“**(筹建期一年)。”

二、创新登记制度。

(一)实行多证联办和并联审批制度。对浙商回归企业的审批,加强与质监、税务、统计、公安、银行以及其他审批部门对接,实现公章、机构代码证、统计登记证和税务登记证的多证联办制度,变串联审批为并联审批,变分头踏勘为联合踏勘,进一步优化审批流程,提升审批效能。

(二)实行网上登记。推行浙商回归企业网络化服务,按照外网受理、内网审查、外网反馈的模式要求,扩大网上名称核准、网上登记受理和咨询服务。

(三)实行浙商回归项目全程指导员制度。对浙商回归项目涉及的所有工商事务要落实全程指导员,由专人负责主动与政府确定的重大项目全程代办员对接,做好跟踪联系和协调服务等工作,就工商审批事项要实行“一门受理、限时办结、全程指导、优质服务”,积极帮助项目落地。

(四)提升“工商事务金融服务通”服务功能。全面推行“验资通”应用,提高注册资本审核效能。在此基础上“工商事务金融服务通”合作银行的范围扩大到工商银行、中国银行、中信银行等,以形成工商与银行的系统联动,降低社会成本,减少企业奔波。凡通过“工商事务金融服务通”验资的企业,银行免除询证费用,配套专属扶持政策和优惠套餐。

三、拓宽融资渠道

(一)简便股权和商标专业权质押手续。对浙商回归企业在经营过程中遇到流动资金困难,通过股权质押和获得驰(著)名商标的商标专用权质押办法想金融机构、担保公司、小额贷款公司、典当公司等经济组织和个人渠道融资的,为其全免费、无障碍办理股权质押登记手续。

(二)扩大债权转股权适用范围。除公司经营中产生的合同之债外,浙商回归企业也可以经“人民法院生效裁判确认的债权”和“公司破产重整或者和解协议的债权”两类新的债权出资,同时简化登记程序,取消审批环节,降低股东表决权要求。

(三)放大合同抵押登记功能。浙商回归企业可以将现有的生产设备、原材料、半成品、产品为抵押,向有资格借贷的经济组织获取资金的或者通过反担保动产抵押、同一抵押物重复抵押等方式融通资金的,可直接到工商部门办理动产抵押登记。

(四)大力发展融资性服务企业。大力扶持股权投资、股权出资、资产管理公司、创业投资基金、产业投资基金的发展,为浙商回归企业提供直接投资贷款和融资担保,促进浙商回归企业、做大做强提供资金保障,最大限度的缓解企业融资困难,降低企业生产成本,实现效益最大化。

四、培育保护回归浙商品牌

(一)助推企业实施品牌战略。支持企业申请具有独创性和显著性的企业商标和商号,倡导商标、商号同名注册,保持商标与商号的一致性、整体性;支持企业申请国际商标注册,加快品牌国际化创建进程;鼓励企业加强商标文化建设,增强企业品牌综合竞争力。

(二)加大企业创牌扶持力度。精心选择市场潜力大、竞争能力强的浙商回归企业作为重点培育对象。优先推荐申报台州市著名商标,并列入浙江省著名商标培育库予以重点培育,引导和帮助龙头企业争创驰(著)名商标。

五、改善监管方式

(一)实施网络化年检方式。对浙商回归企业完善年检服务流程,推出年检信息温馨提示服务;全面提供远程演示、表格下载、在线填写、在线提交等网络化企业年检方式;全面实施网上年检方式,方便企业办理年检手续;对网上录入有困难的企业设置专职专岗指导企业年检,快速帮助企业解决在网上录入、材料审核等方面遇到的问题,做到解答询问“一口清”,材料填补“一次清”,服务上门“一趟清”,切实做到高效、规范、公开的年检方式。

(二)推行网上年检备案制度。对浙商回归企业中经营情况正常、无前置许可事项且企业信用等级A级以上的企业,正常、规范申报网上年检并通过网上预审的,可免予实质性书式审查,快速通过年检。同时进一步发挥企业年检收集企业信息的功能,深入做好浙商回归企业年检数据的分析和应用工作。

(三)实施柔性监管方式。在浙商回归领域实施查处违法疏导制,坚持“教育为主、重在纠正、轻微告诫”,核发、合理、规范地予以指导,改进管理方式,实行主体事项提示制、轻微问题告诫制、突出问题约见制、监管责任建议制等,更多运用教育、指导、规范等方式,对一般问题采取警告和指导并行措施,对守法者采取预警和宣教措施。

六、优化发展环境,提升办事效能

(一)建立“登记绿色通道”。对浙商回归企业注册登记开辟绿色通道,实行专人专件办理、提前介入、全程跟踪、延伸服务等个性化服务内容,提升准入工作的服务质量。

(二)开展“进百企、访事情、解难题”大走访活动。积极开展以百名干部联系百家企业为载体,深入企业了解企业的实际情况,宣传国家相关政策,帮助企业查找发展中存在的问题和薄弱环节,切实解决企业在经营中遇到的实际困难和问题,并对企业当前普遍存在着融资难、投资难、创新难、盈利难等问题做详细的调查研究,为政府决策提供参考,为企业理清发展思路、闯关脱困、转型定位提供指导。

 

 

 

 

 

 

 

三门县工商行政管理局办公室       20131114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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