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读
亭政[2010]106号 签发人:黎绍齐
关于要求及时解决亭旁镇地质灾害治理
工作经费的请示
三门县人民政府:
亭旁镇是我县重要的地质灾害易发地,2010年新增地质灾害点10个,已经治理6个,经浙江省工程勘察院和县国土资源局验收后合格,还有4个灾害点正在设计治理方案。为保证地质灾害治理工程质量,解除受地质灾害威胁群众的后顾之忧,镇政府专门组织人员对各个治理工程和灾害点进行定期巡查、督促和检测,经费开支总计36.25万元。鉴于我镇财政非常困难,工作经费缺口较大,特恳请县政府帮助解决地质灾害治理、巡查、监测、业务培训等各项经费35万元。
特此报告,请批示。
附:亭旁镇地质灾害治理、监测、业务培训等工作经费清单
三门县亭旁镇人民政府
二○一○年十月九日
主题词:地质灾害 工作 经费 请示
抄送:县国土资源局,县财政局。 |
亭旁镇党政办公室 |
(共印10份)
亭旁镇地质灾害工作经费的请示.doc(32KB) 下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