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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横渡镇人民政府工作人员
平时考核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
镇机关各办公室、直属各单位:
为了建立健全我镇机关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平时考核制度,根据《台州市公务员平时考核实施意见(试行》,结合我镇考核工作实际情况,我镇制定了《横渡镇人民政府工作人员平时考核实施办法(试行)》,已经领导班子会议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三门县横渡镇人民政府
2016年10月17日
附件:
横渡镇工作人员平时考核实施办法(试行)
为加强我镇工作人员日常管理,进一步完善工作人员考核办法,发挥平时考核在年度考核中的基础作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浙江省公务员考核实施细则(试行)》和《台州市公务员平时考核实施意见(试行)》等有关规定,结合我镇实际,特制订本镇工作人员平时考核实施办法。
一、考核对象、内容
平时考核对象是本镇机关和事业单位中在职在编的工作人员。
工作人员平时考核内容按照德、能、勤、绩、廉等方面的要求,以工作人员的岗位职责和所承担的工作任务为基本依据,重点考核工作人员完成年度工作目标、阶段工作目标、日常工作任务、临时交办任务情况,以及出勤情况等。
二、考核方法
平时考核应遵循客观公正、注重实绩、简便易行的原则。以个人工作记实、自我评价和领导考评相结合,实行分级考核、下考一级的办法。分级考核分为领导班子和一般工作人员;下考一级为办公室主任由其分管领导负责平时考评,一般工作人员由办公室主任负责平时考评。
本镇管理的领导成员、非领导成员,可按照日考勤、周记实、月自查工作落实情况的方式建立平时考核制度。
平时考核以季度为周期开展,主要包括每日工作考勤、每周工作记实、每月工作自查、每季工作考评。平时考核按优秀、良好、一般、较差四个等次的分值确定考核结果。优秀在85分及以上、良好在70-84分、一般在60-69分、较差在60分以下。
三、考核程序
平时考核工作一般按下列程序进行:
(一)制定年度工作计划。将本镇工作目标责任分解到各办;各办再根据工作人员岗位职责,将工作目标任务分解到每个岗位;每位工作人员根据职责履行、工作任务及要求等,确定全年工作计划,并经主管领导审核。
(二)每日工作考勤。每日工作实行考勤,主要考核执行上下班考勤情况,遵守工作纪律和请销假制度。主管领导(分管领导、各办主任)应适时抽查工作人员出勤情况。
(三)每周工作记实。工作日志以每周工作记实为具体形式,每周记载的工作内容、工作任务完成等情况,最终形成每周工作记实。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