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读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县政府直属各单位:
现将《三门县重大项目前期工作经费管理暂行办法》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三门县人民政府
三门县重大项目前期工作经费管理暂行办法
第一条 为切实推进我县扩大有效投资工作,进一步提高重大项目前期工作质量和效率,经县政府研究,决定设立重大项目前期工作专项资金。为加强重大项目前期经费管理,规范经费的申报、拨付程序,提高资金使用的绩效和安全性,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指的重大项目前期经费是指政府性投资项目中由县财政安排资金的项目前期工作所发生的费用。重大项目前期经费,纳入当年政府预算管理,实行总量控制按实编排、专款专用。
第三条 重大项目前期经费主要用于支付项目单位项目调研、规划、规模论证、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项目报批等项目前期工作环节所发生的费用。具体内容包括:
1.委托符合资质要求的工程咨询机构编制项目建议书、方案设计、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施工图,以及环评、能评、水保、招投标代理等工作费用;
2.项目方案设计、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的评审论证费用;
3.对社会、经济和环境影响较大、社会各界普遍关注的公益性建设项目,其听证会、征询会等费用;
4.开展与前期项目直接相关的调研、规划等前期工作费用。
第四条 拟申请重大项目前期经费的项目单位,每年年初应填报《三门县重大项目前期工作经费计划申请表》,向县发改局提出书面申请。县发改局依据行业或专项规划、政府投资项目计划(含前期)、重大项目前期工作计划,提出重大项目前期经费的年度预算,会同县财政局商定后,报县政府批准。
第五条 项目单位申请拨付重大建设项目前期经费,需填报《三门县重大项目前期工作经费申请审批表》,并提供以下相关资料:
1.委托工程咨询机构编制项目建议书、方案设计、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所签订的相关合同或协议。中标书、交易单(小额未进中心招标的,提供有关审批依据、自行组织招标文件资料包括公开、邀请或直接发包等方式)的相关资料;
2.委托专业机构、相关专家对项目方案设计、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评审论证所产生的费用的相关资料;
3.对社会、经济和环境影响较大、社会各界普遍关注的公益性建设项目,其听证会、征询会等费用的相关资料;
4.开展重大项目前期调研、规划等工作费用的相关资料。
申请资料经县发改局、县财政局审核,按规定办理资金拨付手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