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读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县政府各直属单位:
为深入推进我县城乡环境综合整治工作,推动“六美”三门发展,县委县政府决定开展高速、省道沿线建筑外立面改造提升攻坚活动,重点突出省道和高速公路沿线可视范围,为确保活动顺利推进、取得实效,特制定本方案。
一、实施范围
(一)改造范围:甬台温高速、S224省道(岭口至浦坝港段,含县城过境复线和S224省道至核电沿线)沿线、S60省道沿线、S34省道沿线、铁路站场至大湖塘沿线。涉及海游街道、海润街道、珠岙镇、亭旁镇、健跳镇、浦坝港镇等乡镇(街道)。
(二)改造对象:沿线重要节点、村庄及两侧明显可视建筑物。包括:①已竣工房屋的水泥墙面;②已有马赛克或墙砖,但破损严重或特别影响环境统一的外墙;③在3月底前自行水泥糙灰的赤膊墙;④符合“一户一宅”、移民安置、房产证或土地证、地基表有一证在手,可补办手续的建筑物。如某幢房屋确定要改造的,要对整幢房屋的所有墙面进行综合考虑,协调改造。有以下情形的,一般不列入改造:①青砖墙、石头墙、泥墙等具有地方特色的外墙;②外墙的条石底部分;③应拆未拆的违法建筑,如临时乱搭乱建等;④赤膊墙,今年3月底前又不自行糙灰处理的。
二、工作要求
(一)改造要求:对“三改一拆”过程中应拆未拆和影响观感的房屋加大力度加快拆除,在3月底前拆除到位并彻底清理;对能留住乡土记忆的土屋、木屋、石屋和具有历史价值的传统建筑进行保护修缮;对影响观感的其它建筑在黄皮屋整治、粉刷的基础上进行“穿衣戴帽”,统一色彩风格进行外立面改造,达到粉墙黛瓦的要求,打造一批体现本土元素的民居。
(二)质量要求:乡镇(街道)应当选择有品牌、市场认可、质量好的涂料。选择有经验、负责任的施工队伍进行施工,聘请具备规定资质的监理单位管控工程质量,工程项目的招投标按有关规定执行。
(三)施工要求:墙面不平整的先修补整平,瓷砖、马赛克需改造的先铲除,再整平修补,后开始进行涂料涂装。涂料涂装原则上分三层,一层底漆、一层中漆、一层面漆。应在适宜气候条件下施工,严禁在雨天涂漆,涂漆前要确保基层干燥。
(四)风格要求:原则上按照县建设规划局提供的设计样板方案进行改造,即以“白墙黑瓦”为主基调,辅以深色线条。改造后的墙面由乡镇(街道)督促所属行政村加强管理,严禁乱涂乱画乱张贴,严禁用户私自再改造。
三、实施步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