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瑞安市教育局关于印发瑞安市2021年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2021-05-29 瑞安市 收藏
朗读

各教育学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

《瑞安市2021年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工作实施方案》已经市委、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瑞安市教育局

                                 2021518

 

 瑞安市2021年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工作实施方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浙江省义务教育条例》等法律法规,及《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教育教学改革全面提高义务教育质量的意见》《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做好2021年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浙教办函〔2021〕90号)《温州市教育局办公室关于做好2021年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温教基〔202127 号)等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招生原则

(一)坚持就近、免试的原则。保障施教区内每位户籍适龄儿童少年均具有一个相对就近的学位,招生学校不得采取任何形式的考试录取新生,不得以学生的成绩或获奖证书作为入学的条件或依据。

(二)坚持公正、公开的原则。全面推行义务教育阶段学校“阳光招生”“公民同招”,公民办学校实行同步报名、同步开展录取、同步注册学籍,加强招生工作的组织领导,做好招生信息公开,自觉接受社会监督。

(三)坚持便民、高效的原则。以方便广大群众为目的,推进“最多跑一次”改革,科学合理设置入学报名工作事项和流程,提供优质、便捷、高效的服务。

二、招生对象和要求

(一)一年级入学对象须年满6周岁(20149月1日-20158月31日出生);七年级入学对象为六年级毕业生。

(二)一年级和七年级新生分别凭《儿童预防接种证》《学生基本信息表》,以及本人户籍证件、父母(本人)房产证(不动产证)等参加施教区学校报名。

三、招生批次和时间

(一)公办学校招生批次

第一批:施教区范围内拥有户籍和父母或本人房产证(不动产证)的适龄儿童少年。

第二批:施教区范围内拥有户籍,父母及本人无房产证(不动产证)的适龄儿童少年。

第三批:施教区范围内无户籍,父母或本人拥有房产证(不动产证)的适龄儿童少年。

第四批:施教区外需就读的瑞安户籍适龄儿童少年。

(二)公民办学校招生时间

1.网络报名阶段:2021年,全市公民办学校及新居民子女招生均采取网络同步报名,统一使用“温州市义务教育招生管理系统”(以下简称“招生管理系统”)。符合瑞安市公办学校前三批招生条件的适龄儿童少年,先参加对应公办学校报名;如需就读民办学校,根据学生(家长)意愿,可以同时参加民办学校报名。

今年网络报名时间分两个阶段,第一阶段为公民办学校同步报名,第二阶段为公办学校网络补报。网络报名截止后,招生管理系统将不再接受相关报名信息的更改。任何学校不得在招生管理系统以外另行组织招生报名。

报名方式:符合条件的适龄儿童少年监护人按以下操作进行网络报名。报名时,先登录“浙江政务服务网”(http://www.zjzwfw.gov.cn/)进行实名注册(已有“浙江政务服务网”帐号的无需重复注册),注册后在以下两种方法中选择其一报名。

方法一:下载安装“浙里办”手机APP,并登录系统,在界面上方搜索“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学生入学”;点击“在线办理”;依次选择“温州市”、“瑞安市”,再根据提示进行报名。

方法二:登录“浙江省政务服务网”(http://www.zjzwfw.gov.cn/),搜索“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学生入学”,点击“在线办理”,选择“浙江省—温州市—瑞安市”后点击“确定”登录系统,并根据提示进行报名。

学生(家长)可登录“招生管理系统”,查看报名须知,并实时查询报名情况。系统将在学生(家长)完成报名、获得预录取顺序号及确认录取后,第一时间以短信方式通知监护人。详见“2021年瑞安市义务教育学校招生报名指南”(将在瑞安市教育局官微“瑞安教育发布”及其他媒体上发布)。

2.信息查验阶段:网络报名截止后,全市公民办学校对报名本校学生的报名信息进行核对查验。部分无法核对信息的,要通知学生家长提供有关证明材料进行验证,并对不符合条件的学生予以退档。学校审核后及时公示查验结果。

3.招生录取阶段:全市公办民办学校实行同步开展录取。

招生基本流程安排如下:

学校范围

工作内容

时间安排

全市公民办学校

第一阶段公民办学校网络

同步报名

1.初中学校为 6月1日—3日;

2.小  学  为 6月2日—4日。

第二阶段公办学校网络报名

(含符合条件新居民子女)

初中、小学为6月13日—22日。

全市公民办学校

资格信息查验

1.民办学校为65—69

2.公办学校为623—72

全市公民办学校

1.第一轮民办学校招生录取;

2.第二轮补招民办学校报名录取。

按附件民办学校招生日程安排执行。

3.公办学校第一、二、三批录取及超计划数学校超计划学生统筹

4.统筹安排符合条件的新居民子女到公办学校。

73—710

城区公办学校

第四批报名录取

7月117月14

公办学校

第一、二批补报录取

7月15

除城区之外的

其他义务教育阶段

公办学校

第四批报名录取

7月167月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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