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瑞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深化产教融合加快职业教育改革发展的实施意见

2021-05-29 瑞安市 收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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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深化产教融合发展,促进我市教育链、人才链与产业链、创新链有机衔接,推进人力资源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不断增强教育服务产业高质量发展能力,根据《国务院关于印发国家职业教育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国发〔2019〕4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化产教融合的若干意见》(国办发〔2017〕95号)、《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深化产教融合的实施意见》(浙政办发〔2018〕106号)的要求,经市政府同意,并结合我市实际,现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总体要求

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化教育领域综合改革,科学配置职业教育资源,扩大职业教育办学自主权。发挥企业重要主体作用,鼓励社会多元主体参与。力争至2025年,职普比大体相当,中职教育在校生规模1.5万人左右,校网布局和专业调整到位,优势特色专业(群)做精做强,职业教育办学内涵全面提升,产教融合发展长效机制基本建立,行业企业参与办学程度显著提高,以匹配我市产业需求为导向的中高职贯通、普职融通、体现终身教育理念的现代职业教育体系基本建立。

二、确立企业重要主体作用

(一)拓宽企业参与途径。鼓励企业以独资、合资、合作等方式参与举办职业教育。探索职业学校股份制、混合所有制办学改革试点,允许企业以资本、知识、技术、设备、管理等要素参与办学并享有相应权利。支持企业依托或联合职业学校设立企业工作室、工程中心、实验室、创新基地、实践基地。鼓励通过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购买服务等形式,支持企业建设公共实习实训、创新创业基地和研究实践课程、教学资源等公共服务项目。对企业办的非营利性职业学校在政府收费项目上享受公办职业学校同等待遇,给予相应减免。(责任单位:市经信局、市教育局、市财政局、市人力社保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工商联)

(二)开展生产性实习实训。鼓励行业企业将最新设备和技术投入实训基地,健全学生到企业实习实训制度,支持和引导规模以上企业原则上按不少于职工总数的2%安排专业对口岗位接纳学生实习,企业因接收学生实习所实际发生的与取得收入有关的合理支出,依法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鼓励和引导企业、社会培训机构参与建设实训基地,对接受顶岗实习的并完成任务的实训基地,按照实习学生每人每月100-200元标准,补助其参与职业教育办学成本。推进实习实训规范化,保障学生享有获得合理报酬等合法权益,对获得国家认定的技术技能证书的学生给予一定奖励。职业学校和实习单位应根据有关规定,为实习学生投保实习责任保险。(责任单位:市教育局、市财政局、市经信局、市人力社保局、市税务局)

(三)强化企业职工在岗教育培训。落实企业职工培训制度,企业发生的职工教育经费支出不超过工资薪金总额8%的部分准予在计算企业所得税应纳税额时扣除,超过部分准予在以后纳税年度结转扣除;其中用于一线职工教育培训的经费比例不低于70%。鼓励企业完善职工继续教育体系,鼓励农民工积极参与学历与职业技能提升计划。有条件的企业可制定在岗职工学历进修奖励办法,对参加培训提升技能等级并获得相应职业资格证书的职工予以奖励或补贴。积极做好化解过剩产能转岗人员再就业培训工作。(责任单位:市经信局、市科技局、市财政局、市人力社保局、市工商联、市税务局)

(四)开展“产教融合型”企业评定和奖励。研究制定“产教融合型”企业评定标准和奖励办法,将深度参与职业教育、取得突出成效、发挥引领作用的企业认定为“产教融合型”企业。每年认定“产教融合型”企业10家左右。对“产教融合型”企业,有关部门在技术改造、新技术新产品研发推广应用、两化融合、中小企业公共服务平台建设等方面予以优先支持。(责任单位:市发改局、市教育局、市经信局、市科技局、市财政局、市税务局、市工商联)

三、深化产教融合人才培养改革

(五)加强中职生核心素养培育。加强中职生品德优良、人文扎实、技能精湛、身心健康的核心素养培育。坚持以立德树人为根本,德育精细化、具体化,建构德育课程、学科课程、传统文化课程和实践活动课程四位一体的全科德育新格局;夯实文化基础,建设书香校园,普职融通,共享选修课资源,互修互认学分;以工匠精神为核心,厚植匠心文化,强化专业技能,依托技能大赛,组织技能展示活动,增强学生自信和兴趣;以身心健康为基础,锻造强健体魄,培育健康心理,定期组织开展全市中职生心理健康教育交流会。进一步完善职业学校师生核心素养提升奖励机制。(责任单位:市教育局)

(六)将劳动实践融入基础教育。加强中小学生职业认知、职业体验和生活教育,将动手实践内容纳入中小学相关课程和学生综合素质评价体系,普通高中适当增加职业技术教育内容。鼓励支持职业学校、行业龙头企业等实验实习实训基地向中小学校开放,组织开展专家学者、劳动模范、大国工匠进校园活动,支持学校聘请劳动模范和高技能人才兼职授课。组织基础教育阶段学校与职业学校合作开发和实施劳动技术课程与职业体验课程,鼓励依托企业、职业学校建设中小学生职业体验中心。(责任单位:市教育局)

(七)推进产教协同育人。推进现代学徒制试点工作,支持企业和职业学校开设订单班、联合班。支持企业深度参与职业学校教育教学改革和专业规划、课程设置、教材开发、实习实训等工作,促进企业需求融入人才培养环节。支持学校、企业、行业组织联合开发专业课程标准,将职业标准和行业技术规范纳入课程体系。对接企业生产服务智能化流程,加快职业教育专业教学内容和方法智能化、数字化改造。开展学生顶岗实习、工学交替,加大实习实训在教学中的比重,实践性教学课时不少于总课时的50%。对开展现代学徒制培养的企业,根据不同职业(工种)的培训成本,按订单协议完成现代学徒制培养任务的,给予每生每年500-1000元的培养补助。(责任单位:市教育局、市财政局、市经信局、市人力社保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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