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朗读
各功能区管委会,各乡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市政府直属各单位:
根据《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浙江省整合建立统一的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实施方案的通知》(浙政办发〔2016〕16号)、《浙江省国土资源厅关于全面实施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网上交易工作的通知》(浙土资发〔2017〕12号)、《浙江省国土资源厅关于印发〈浙江省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网上交易规则(试行)〉的通知》(浙土资规〔2017〕4号)等文件要求,自2017年10月1日起,全市实行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网上交易,住宅、商业、旅游、娱乐、工业、仓储等经营性用地全部纳入网上交易平台进行交易。为实现我市土地出让工作从“线下”到“线上”的平稳过渡,促进社会经济持续健康发展,经市政府同意,现就做好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网上交易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目标
深入推进国土资源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和“最多跑一次改革”,建立“规则统一、交易透明、服务高效、监督规范”的土地网上交易与监管体系,进一步优化市场环境,规范出让行为,降低交易成本,强化社会监督,促进廉政建设。
二、职责分工
根据我市土地出让相关规定,结合网上交易工作新要求,现将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各有关单位的职责分工明确如下:
(一)地块所在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功能区(经济开发区)管委会:负责落实地块的“净地”准备(做地工作)、项目招商等工作,具备条件后,分别提出土地、规划及土地出让初步方案。
(二)市国土资源局:负责做好与省、温州市国土资源部门的对接,制定完善土地网上交易相关文本模板;编制与报批具体地块出让方案;委托市公共资源交易管委办发布网上土地出让公告;牵头处理网上交易过程中涉及土地政策方面的事项;牵头做好竞得候选人的资格审查确认;土地成交后,与竞买人签订土地出让合同;配合市公共资源交易管委办做好竞买人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网上交易培训和宣传工作;协调解决交易过程中涉及土地出让业务的咨询、投诉等相关问题的受理与解释等。
(三)市住建局:负责编制城乡规划,出具规划设计条件书,并按规定程序完成审批。
(四)市公共资源交易管委办:公开出让文件的审核发布;公开出让文件的网上录入工作;公开出让底价录入管理(有出让底价的地块);负责竞买人在网上操作过程中的咨询受理,对竞买人在使用网上交易系统过程中遇到的各种问题进行答疑;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公开出让前公告发布过程中传统媒体(报纸)信息的发布;配合公证机构做好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公开出让过程的公证;与竞买保证金管理银行沟通衔接,做好竞买保证金管理以及竞买人资格确认;配合市国土资源局做好竞得候选人的资格审查确认;对网上交易系统运行的实时跟踪监测,并会同公证机构保存原始资料(如截屏、详细记录等),并根据《瑞安市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网上交易应急预案》要求配合采取相关措施;做好竞买人相关网络操作程序的日常宣传、培训工作;落实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公开出让过程中传统媒体(报纸)的选择与经费保障;落实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公开出让过程中公证机构的选择与经费保障。
(五)市司法局(公证处):负责对土地网上交易全过程进行公证;负责对出让合同合法性有效性进行公证等。
(六)竞买保证金银行:负责提供支持土地网上交易系统实时支付、信息交换的软件系统与服务体系;负责保证金账户的资金安全、信息保密;负责竞买保证金退还等工作。
三、工作流程
(一)经营性用地出让不得设置任何排他性、唯一性条件,程序如下:
地块所在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功能区(经济开发区)管委会提出初步规划方案→市住建局编制规划设计条件书,并按规定程序报批→地块所在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功能区(经济开发区)管委会提出出让申请→市国土资源局编制出让方案,并按规定程序报批→市公共资源交易管委办通过网上交易系统及规定媒体发布出让公告→竞买人通过网上交易系统办理数字CA认证后注册竞买信息→网上交易系统生成竞买保证金子账号→竞买人在规定时间内缴纳竞买保证金,获得竞买人资格→在规定时间段进行网上竞价,公证处全程公证监督→产生一名竞得入选人,其他竞买人退还竞买保证金→竞得入选人持规定的证明资料,前往市公共资源交易管委办申请竞得资格确认→市公共资源交易管委办审核确认竞得人资格并签订成交确认书→市公共资源交易管委办和市国土资源局公布成交结果→市国土资源局与竞得人签订土地出让合同。
(二)工业仓储用地出让实行“先项目确认,再参与竞买”,程序如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