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朗读
楼宇经济占地少、污染低、效益好,能够较快集聚一大批业态先进的企业和机构,是中心城区产业发展的战略选择。我区的商务楼宇开发较早,使用年限长,部分商务楼宇不同程度存在设施老化、形象不佳、智能化和信息化水平不高等问题,为全力推动我区商务楼宇改造升级,进一步提升区内商务楼宇总体档次,促进商务楼宇品质优化,优化我区经济发展环境,推进区域经济转型升级,特提出如下意见:
一、总体思路
为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调整优化经济结构,进一步拓展中心城区发展空间,盘活闲置存量,化解土地资源瓶颈,根据《海曙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海政〔2011〕11号文件),综合区内轨道交通建设和站点布局,结合中心城区主干道综合整治专项行动和三江口核心区改造提升计划,按照“政府引导、多元参与、试点先行、分步实施”的思路,改造升级存量楼宇。以楼宇品质提升为重点,通过配套设施和办公环境的改善,促进楼宇整体形象提升,使其商业价值得到进一步的提高。通过启动一批、储备一批,成熟项目先行启动,让存量楼宇更好地服务于区域经济发展和城市功能完善,把商务楼宇建设成为现代服务业发展载体。
二、总体目标和工作重点
原则上选择商务建筑面积在8000平方米以上的楼宇建筑,通过政府引导扶持,鼓励楼宇业主、物业服务企业等对商务楼宇进行更新改造,重点改造内容包括:外立面、公共部位、暖通空调机组、建筑节能、信息化、智能化、电梯、周边环境、消防系统、安防系统、停车系统等,创造良好商务办公环境,通过各项激励政策,调动各方面积极性、主动性,积极招商引资,引进高端企业和机构,创造更高产值和财税收入。
改造工作先选择1-3家基础条件具备的商务楼宇开展试点改造提升工作,逐步完善各项制度政策、运作模式,在取得一定成效的基础上,开始在全区范围展开改造提升工作。在业主自行申报和街道推荐基础上,经区楼改办审定,选择一批基础条件和发展前景较好的现有商务楼宇进行重点支持,通过改造升级,楼宇形象明显改善,入驻企业明显提升,税收贡献明显增强,发挥示范带动作用。
三、扶持奖励政策
(一)创造良好发展的服务环境
围绕中心城区发展楼宇经济,区发改、经合、统计、住建、经信、规划、公安、城管、环保、工商、质监、消防等各有关部门要主动跟进服务,加强与市级有关部门的联系,帮助协调解决涉及行政审批、楼宇改造、招商引资等方面的困难和问题。
(二)财政资金支持
1.对楼宇业主或物业服务企业投资进行楼宇改造的财政补贴,分解为具体改造项目进行补贴。
(1)更新改造楼宇外立面的,给予该工程审计决算金额的20%的资金补助,但总额不超过80万元。
(2)更新改造楼宇的大堂、走廊、灯饰等公共部位,给予该工程审计决算金额的20%的资金补助,但总额不超过50万元。
(3)暖通空调机组更新、建筑节能更新改造的,给予该工程审计决算金额的20%的资金补助,但总额不超过50万元。
(4)信息化和智能化更新改造工程,给予该工程审计决算金额的20%的资金补助,但总额不超过50万元。
(5)增加或改造楼宇办公区的电梯,每增加或更换一部,给予该电梯更新改造款的20%的资金补助,但单部电梯不超过10万元。
(6)在楼宇周边进行地面铺装、增加绿地、屋顶绿化及其他改善周边环境的更新改造工程,给予该工程审计决算金额的20%的资金补助,但总额不超过20万元。
(7)对楼宇消防、安防系统进行更新改造的,给予该工程审计决算金额的20%的资金补助,但总额不超过30万元。
(8)对楼宇停车系统进行改造的,给予该工程审计决算金额的10%的资金补助,但总额不超过5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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