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主页 > 各省市政策 > 浙江省 > 衢州市 > 衢江区 > 正文

转发关于调整机关事业单位计划外长期临时工晚年生活补助费标准的通知

2021-06-07 衢江区 收藏
朗读
 

 

 

 

 
 

衢州市衢江区人事劳动社会保障局    文件

衢州市衢江区财政局

 

衢区人劳薪〔2008〕37号

 

转发关于调整机关事业单位计划外长期临时工

晚年生活补助费标准的通知

 

各乡镇(街道),区直各部门、各单位:

现将浙江省人事厅、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调整机关事业单位计划外长期临时工晚年生活补助费标准的通知》(浙人发[2008]14号文件)转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按衢劳人薪[1991]2号(关于处理区、乡镇农口各员招为集体合同制工人后工资待遇等问题的通知)文件规定条件离岗退养的农民技术员,其生活补助费也参照此标准调整。

符合领取晚年生活补助费的计划外长期临时工,由补助单位填写《调整计划外长期临时工晚年生活补助费标准审批表》一式三份,经主管部门审批后,于3月31日前送区人劳局工资福利与离退休科备案一份。

附:调整计划外长期临时工晚年生活补助费标准审批表(见PDF文件)

 

                              二OO八年三月六日

                                                              

 

           浙江省人事厅       文件

浙江省财政厅

 

浙人发〔2008〕14号

 

浙江省人事厅  浙江省财政厅

关于调整机关事业单位计划外长期临时工

晚年生活补助费标准的通知

 

各市、县(市、区)人事局(人事劳动社会保障局)、财政局,省直各单位:

为了保障机关、事业单位计划外长期临时工的基本生活需求,使他们的生活水平随着经济发展而有所提高,经省政府同意,决定适当调整计划外长期临时工晚年生活补助费标准。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凡根据浙劳人险(84)218号、(84)财企879号、省总工字〔1984〕50号文件规定,在机关、事业单位领取晚年生活补助费的计划外长期临时工, 其生活补助费标准由每人每月325元提高到365元,所需经费按原渠道列支。

二、各单位要对领取晚年生活补助费的计划外长期临时工目前的生活情况进行调查核实,既要保证符合条件的计划外长期临时工能真正享受到生活补助,又要防止重复领取生活补助费的现象发生。

三、本通知从2008年1月1日起执行。

 

 

二〇〇八年一月二十三日

 

 

 

附  件:

详细咨询:关注微信公众号"宁波政策"

版权保护: 本文由 主页 > 各省市政策 > 浙江省 > 衢州市 > 衢江区 > 法定主动公开内容,转载请保留链接: https://www.nbxinxi.com/a/qujiangqu/20210607/311874.html

关注微信公众号"宁波政策"
打开微信扫一扫左边的二维码或者微信公众号搜索"宁波政策",关注我们,将不定期推送相关宁波政策信息。

站点关键词

         
  • 宁波政策 宁波政策企业服务平台 宁波政策平台 宁波政策服务平台 宁波房贷政策 社保新政策 二胎政策 形势与政策论文 养老保险新政策 农村养老保险新政策 养老金新政策 形势与政策 小微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 宁波补贴政策 宁波落户政策 宁波购房政策 宁波购房政策 宁波限购政策 宁波限售政策 宁波人才政策 宁波公积金政策 宁波贷款政策 宁波限购政策2017 宁波企业政策 宁波医保政策 宁波二套房政策 宁波买房政策 宁波拆迁政策 宁波创业政策 宁波上牌政策 宁波养老政策 宁波房产政策 宁波退休政策 宁波限贷政策 宁波中考加分政策 宁波税收优惠政策 宁波购车政策 宁波公积金贷款政策 宁波高考政策 宁波买车政策 宁波退税政策 宁波光伏政策 宁波市限购政策 宁波电商政策 宁波人才引进政策 宁波招商政策 宁波租赁政策 宁波象山政策 宁波会展政策 宁波民宿政策 宁波楼市政策 宁波市落户政 宁波楼盘政策 宁波梅山税收优惠政策 退伍军人补贴新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