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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要求成立村级(社区)普查工作小组的通知

2021-06-07 衢江区 收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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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乡镇(街道、办事处)农业普查办公室:

为构建乡、村二级完善的农普工作网络,保证衢江区第三次农业普查工作的顺利开展,根据《衢江区人民政府关于开展第三次农业普查的通知》(衢江区政发〔2016〕2号)文件精神,请各乡镇(街道、办事处)的农普办于6月15日前成立村级(社区)普查工作小组。要求如下:

一、覆盖全面。此次村级(社区)普查工作小组要覆盖全区每个行政村、每个社区,无一遗漏。

二、成员明确。村级普查工作小组由村党支部书记任组长,村委员主任、村报账员及乡镇驻村干部任成员;社区普查工作小组由社区主任任组长,抽选两名社区工作人员为成员全程参与。

三、集结成网。由每个社区、每个行政村组成的村级普查工作小组网络覆盖全区各个地域,为衢江区第三次农业普查工作布置到乡入村,充分做好基层准备工作。

四、报送名册。各乡镇(街道、办事处)的农普办汇集本村居的普查工作小组名单(名册分姓名、职务、手机全号,虚拟网)后,6月15日前通过公文交换系统邮箱报送给区农普办综合秘宣组胡笑艺。

附件:村级(社区)普查工作小组名单

 

 

 

衢州市衢江区人民政府第三次农业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6年6月3日

 

 

 

 

 

 

 

 

 

 

附件: 

______乡镇(街道)______村(社区)普查工作小组名单

 

村名

姓名

日常工作任职务

农普小组中职务

手机

虚拟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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