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读
关于做好2011年度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基金征缴工作的通知
各行政村:
为保证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及城镇居民医疗制度的顺利运行,经乡党委政府研究,现就做好2011年度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及城镇居民医疗基金征缴工作通知如下:
一、工作目标与任务
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以下简称新农合)参合率达到90 %以上,参保基数以2009年农经年报人数为准。
二、缴费对象和标准
未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或城医保的农业户口居民,2011年新农合个人缴费标准为每人每年80元,城镇居民医疗保险个人缴费标准为成年人每人每年190元,未成年人每人每年60元。以户为单位,一次性足额缴清,低保对象和重点优抚对象缴费由区财政资助。
三、2011年新农合政策调整
一是提高筹资标准,由2010年的170元/人.年提高到268元/人.年。二是取销分段累计报销,提高住院报销标准,区外定点医疗机构报销50%,区内区级定点医疗机构报60%,区内乡镇定点医疗机构报销65%。未实行限价服务的定点医疗机构报销标准下浮10%。三是提高年报销最高限额,由2010年的5万元提高到6万元。四是转外就医先行自负:省内社保定点医疗机构自负10%,其它异地社保定点医疗机构自负15%后列入区外报销标准报销。意外伤害先行自负20%后列入相应报销标准报销。五是从2011年1月1日始取消合作医疗卡,参合人员凭二代身份证报销。
新农合和城医保基金征缴时间为2010年11月30日到2010年12月15日,各行政村要统筹安排基金的征缴,确保于12月15日前全面完成基金收缴及参保人员信息采集等工作。
五、奖罚办法:为促进新农合工作的顺利开展,确保工作任务目标实现,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工作列入乡村干部年终考核的一项重要内容,作为评先评优的重要依据,并采用单项考核的办法进行考核。
六、加强领导,落实责任
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工作涉及面广,政策性强,难度大,各村要充分认识这项工作的重要性、艰巨性,切实加强领导,密切配合,狠抓落实,要把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工作作为当前一件大事来抓,成立由村支部书记为组长、村民主任为副组长的工作领导小组,明确责任,落实分工,确保按时足额完成任务。
附件1: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统筹费收缴工作乡村考核办法
附件2:2011年衢江区横路办事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参保基数表
二〇一〇年十二月一日
主题词:合作医疗 考核 办法
抄送:区府办,区新型合作医疗管理中心。
衢江区横路办事处综合办公室 2010年12月1日印发
附件1:
新农合、城医保、住房保险收缴工作乡村考核办法
为全面完成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基金住房保险工作的收缴,乡政府要求各村精心组织实施,广泛发动群众积极参与,特制定如下考核奖惩办法:
1、基础奖:在2010年12月15日前完成任务的村,按参保人数每人奖一元。
2、争先奖:为调动村干部工作积极性,以完成的时间先后顺序(以与信用社交款凭证及与乡医管办结账为准)设置争先奖:在12月9日前完成奖2000元,12月11日前完成奖1500元,12月13日前完成奖1000元。
3、对在2010年12月15日未完成任务的村取消基础奖,年终取消评优评先资格,并酌情扣年终考核分。
附件2:
2011年衢江区横路办事处各村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参保基数表
序号
村名
农业人口数
1
下山溪村
1541
2
贺邵溪村
2052
3
横路村
1850
4
毛家村
1398
5
东方村
2413
6
清水村
2639
7
童何村
1949
合计
1384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