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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衢州市衢江区委依法治区领导小组办公室文件
衢江法治办〔2016〕11号
关于成立衢江区“七五”普法讲师团的通知
各乡镇(街道、办事处),区级各单位:
根据《中共衢州市衢江区委、衢州市衢江区人民政府转发的<中共衢江区委依法治区领导小组关于在全区公民中开展法治宣传教育的第七个五年规划(2016—2020年)>》区委发〔2016〕35号文件精神,为进一步提高全社会的法治意识和依法治理的能力,决定组建衢江区“七五”普法讲师团,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任务
根据我区“七五”普法规划的要求,成立普法讲师团主要目的是为乡镇(街道、办事处)、机关企事业等单位举办专题法治讲座提供师资力量。讲师团的主要任务是:积极宣讲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重要论述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法治的系列讲话精神;积极宣讲宪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和国家基本法律制度;积极宣讲区委关于建设“法治衢江”、“平安衢江”的重要部署和要求,引导全社会学法、尊法、守法、用法,推动形成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法治良序,为我区的经济社会发展提供强有力的法治保障。
二、讲师团成员任期
(一)讲师团成员任期一般为五年。
(二)任期内如发生工作变动,不便继续开展普法工作的,应当向区委依法治区办提出申请,区委依法治区办将适时对讲师团成员进行调整和补充。
三、工作要求
(一)讲师团成员要认真履行工作职责,服从区委依法治区办的统一安排,根据邀请单位的授课要求认真准备,精心备课,保证讲课质量,使授课更有针对性、生动性和实效性。
(二)讲师团成员所在单位要关心支持讲师团成员的工作,为讲师团成员完成讲学任务创造条件、提供便利。
(三)讲师团成员授课,是履行公益普法社会责任的体现。邀请授课单位可给予讲师团成员适当的授课报酬或交通补贴。
四、讲师团人员组成:
团 长: 陈剑明 区委宣传部副部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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