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主页 > 各省市政策 > 浙江省 > 舟山市 > 普陀区 > 正文

中共舟山市普陀区人力社保局党组 关于印发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

2021-06-04 普陀区 收藏
朗读

本局各科室、局属各单位:

为全面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和廉洁自律规定,经局党组研究同意,现将《舟山市普陀区人力社保局2017年度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五张个性化清单”》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附件:

1、中共舟山市普陀区人力社保局党组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个性化责任清单。

2、舟山市普陀区人力社保局党风廉政建设“第一责任人”个性化责任清单。

3、舟山市普陀区人力社保局领导班子其他成员党风廉政建设“一岗双责”个性化责任清单。

4、舟山市普陀区人力社保局各科室、下属单位负责人党风廉政建设个性化责任清单。

5、舟山市普陀区人力社保局党支部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个性化清单。

 

中共舟山市普陀区人力社保局党组

 

2017年5月22日

 

1、区人力社保局党组党风廉政建设

主体责任个性化责任清单

 

一、共性化责任

(一)组织领导责任

1、严明政治纪律,严守政治规矩,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切实担负起统一领导、直接主抓、全面落实的主体责任。

2、结合单位实际制定党风廉政建设年度工作计划及责任分工并发文,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

3、每季度召开专题会议,研究部署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

4、按要求宣传和运用家规家训开展党风廉政宣传教育,组织参加“系列党内法规深化学习季”等专项教育活动。

5、按上级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专项巡察、专项检查、专项审计等提出的反馈意见要求,及时上报整改方案和整改落实情况。

6、把党风廉政建设纳入本单位年度综合考评范围;对干部业绩评定、选拔任用和奖励惩处时,严格运用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结果。

7、加强对下属单位的监管,每年对下属单位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情况开展年度检查考核。

(二)履职履责责任

8、全面执行党的六大纪律。

9、认真贯彻落实上级及区委、区政府重大决策部署,推进“三重项目”、“五水共治”、“最多跑一次”等中心工作。

(三)作风建设责任

10、按要求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及时制订完善作风建设长效机制,开展纠正“四风”工作措施执行情况“回头看”。

11、深入推进机关效能建设,开展群众满意科室创建活动,切实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热点难点问题。

(三)规范和监督权力运行责任

12、严格执行“三重一大”集体研究决策、“一把手”“五不直接分管”、《关于禁止领导干部违反规定插手干预工程建设领域行为的若干规定》、《关于防止领导干部在公款存放方面发生利益冲突和利益输送的办法》等制度。

13、按规定程序选拔任用干部及聘用编外人员,征求派驻纪检组意见,树立廉洁清正、勤政务实的用人导向。

14、定期召开民主生活会和组织生活会、开展经常性批评与自我批评。

15、深化系统惩防体系建设,针对已明确的岗位廉政风险点,采取实质性防控举措。

16、按要求及时完成公共服务事项简化优化工作任务。

(四)领导和支持纪律审查

17、支持派驻纪检组及局直属机关纪委履行监督责任,坚持抓早抓小,对党员干部身上的问题早发现、早提醒、早教育、早查处,按《关于授权监督单位需向区纪委派驻机构告知事项的函》执行。

18、领导班子及时对提交的信访问题明确责任或落实包案领导,按期办结信访,严格落实“一案双查”。

二、个性化责任

1、制定主体责任党组、“第一责任人”、其他领导班子成员、局内设科室与下属单位负责人、党支部年度个性化责任清单等五张清单,建立完善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主体责任体系。

2、落实下属各党(总)支部向局党组、派驻纪检组履行党风廉政主体责任“双述双报告”制度。

3、完善内审制度,抓好贯彻落实。

4、完善落实局属单位(科室)重要事项请示报告制度。

 

2、区人力社会保局党组党风廉政建设

“第一责任人”个性化责任清单

 

局党组书记共性化责任

1、履行党组书记“第一责任人”责任,对系统党风廉政建设负全面领导责任。

2、与班子成员签订年度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

3、每季度主持召开季度专题会议,研究部署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

4、及时传达学习上级有关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重要决策部署和会议精神并抓好贯彻落实。

5、开展“一把手”上廉政党课。

6、严格落实教育、管理和监督职责,与班子成员、下属单位负责人开展廉政谈话。

7、按要求落实或实施谈话函询,重视并支持违规违纪案件处置。

8、落实好履职报告和签字背书制度。

8、按要求参加上级、本单位组织的党风廉政建设会议、教育培训等活动。

9、当好廉政表率,按照请示报告制度规定及时报告个人有关事项和个人廉洁自律方面等情况,教育并管好亲属和身边工作人员。

局党组书记个性化责任

1、督促组织排查局机关各科室、局属各单位的廉政风险点,加强对机关党建、党风廉政、机关效能、信访维稳、财务、军转干部安置、行政审批等廉政风险点的监督管理,督促指导建立健全防控措施。

2、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改进工作作风,保持廉洁从政,建立健全作风建设长效机制。

3、充分发挥局党组作用,组织所属各党(总)支部加强党风廉政建设、推进党务公开。

 

3区人力社会保局领导班子其他成员

党风廉政建设“一岗双责”个性化责任清单

(蔡杰)

一、共性化责任

1、履行“一岗双责”,对分管范围的党风廉政建设负领导责任,把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融入分管业务工作之中,与分管单位(部门)负责人签订年度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

2、每半年一次听取分管部门、分管领域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情况汇报。

3、督促分管部门主要负责人廉洁从政,加强日常监管,至少开展一次廉政谈话。

4、及时向党组和派驻纪检组报告分管范围内工作人员发生违反党风廉政建设有关规定情况,督促指导分管部门建立健全规章制度,强化源头治理。

5、根据党组统一安排,年终带队对下属单位(部门)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情况开展年度检查考核。

6、按要求参加上级、本单位组织的党风廉政建设会议、教育培训等活动。

7、当好廉政表率,按照请示报告制度规定及时报告个人有关事项和廉洁自律方面等情况,教育并管好亲属和身边工作人员。

8、年终向党组、派驻纪检组报告履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情况。

9、完成党组交办的其他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事项。

二、个性化责任

1、督促组织排查局办公室、劳动关系科、区劳动监察大队、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专业技术人员管理科,区人才市场管理办公室、区人才储备中心、公务员科、工资福利科、区人力社保咨询服务中心等单位的廉政风险点,加强对机关党建、党风廉政、党团工妇、机关效能、综合治理、信访维稳、财务、劳动监察、劳动仲裁、职称培训、人力资源开发、工资福利、公务员(事业)考核录用、军转干部安置、行政审批等廉政风险点的监督管理,督促指导建立健全防控措施。

2、加强重点事项、重点环节的管控和督查,着重监督落实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考录工作、事业单位紧缺专业人才引进招聘、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劳动监察等涉及民生事项的办事程序是否公开合法、办事人员是否公平公正。

3、加强重要时节、重点部位的教育和管控,始终坚持在各节假日前,以短信群发的方式教育提示同志们把好作风廉政关,不定期对下属窗口单位进行机关和效能建设巡查,做到警示提醒,常态巡查。

4、加强开展廉政专题教育,认真学习传达上级关于党风廉政建设的最新讲话精神和反腐动态,组织开展专题廉政讲座,参观廉政教育基地,及时通报区内各类违反党风廉政建设的典型案例,做到反腐倡廉,警钟长鸣。

5、充分发挥局直属机关党委、直属机关纪委的作用,组织所属各党(总)支部加强党风廉政建设,推进党务公开。

 

(陈斌)

一、共性化责任

1、履行“一岗双责”,对分管范围的党风廉政建设负领导责任,把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融入分管业务工作之中,与分管单位(部门)负责人签订年度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

2、每半年一次听取分管部门、分管领域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情况汇报。

3、督促分管部门主要负责人廉洁从政,加强日常监管,至少开展一次廉政谈话。

4、及时向党组和派驻纪检组报告分管范围内工作人员发生违反党风廉政建设有关规定情况,督促指导分管部门建立健全规章制度,强化源头治理。

5、根据党组统一安排,年终带队对下属单位(部门)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情况开展年度检查考核。

6、参加上级、本单位组织的党风廉政建设会议、教育培训等活动。

7、当好廉政表率,按照请示报告制度规定及时报告个人有关事项和廉洁自律方面等情况,教育并管好亲属和身边工作人员。

8、年终向党组、派驻纪检组报告履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情况。

9、完成党组交办的其他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事项。

二、个性化责任

督促组织排查职业能力建设科、区职业能力鉴定中心、区高技办、创业创新服务中心、区就业管理处等单位的廉政风险点,加强对分管领域的效能、信访、财务、职业技能鉴定培训、普陀湾众创码头四期招募工作、办公场地等修缮工作、园区年度考核、就业补助资金使用管理情况等廉政风险点的监督管理,督促指导建立健全防控措施。

 

(夏辉)

一、共性化责任

1、履行“一岗双责”,对分管范围的党风廉政建设负领导责任,把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融入分管业务工作之中,与分管单位(部门)负责人签订年度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

2、每半年一次听取分管部门、分管领域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情况汇报。

3、督促分管部门主要负责人廉洁从政,加强日常监管,至少开展一次廉政谈话。

4、及时向党组和派驻纪检组报告分管范围内工作人员发生违反党风廉政建设有关规定情况,督促指导分管部门建立健全规章制度,强化源头治理。

5、根据党组统一安排,年终带队对下属单位(部门)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情况开展年度检查考核。

6、参加上级、本单位组织的党风廉政建设会议、教育培训等活动。

7、当好廉政表率,按照请示报告制度规定及时报告个人有关事项和廉洁自律方面等情况,教育并管好亲属和身边工作人员。

8、年终向党组、派驻纪检组报告履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情况。

9、完成党组交办的其他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事项。

二、个性化责任

督促组织排查社会保险科、区社保中心、区大社保服务中心等单位的廉政风险点,加强对分管领域的效能、信访、财务、社保基金管理、工伤认定、企业职工精减退职及养老保障遗留问题处理、物资采购等工作廉政风险点的监督管理,督促指导建立健全防控措施。

 

(方永芬)

一、共性化责任

1、履行“一岗双责”,对分管范围的党风廉政建设负领导责任,把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融入分管业务工作之中,与分管单位(部门)负责人签订年度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

2、每半年一次听取分管部门、分管领域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情况汇报。

3、督促分管部门主要负责人廉洁从政,加强日常监管,至少开展一次廉政谈话。

4、及时向党组和派驻纪检组报告分管范围内工作人员发生违反党风廉政建设有关规定情况,督促指导分管部门建立健全规章制度,强化源头治理。

5、根据党组统一安排,年终带队对下属单位(部门)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情况开展年度检查考核。

6、参加上级、本单位组织的党风廉政建设会议、教育培训等活动。

7、当好廉政表率,按照请示报告制度规定及时报告个人有关事项和廉洁自律方面等情况,教育并管好亲属和身边工作人员。

8、年终向党组、派驻纪检组报告履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情况。

9、完成党组交办的其他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事项。

二、个性化责任

1、督促组织排查区退休干部管理委员会办公室的廉政风险点,加强对分管领域的效能、信访、财务、资金使用、公车管理等廉政风险点的监督管理,督促指导建立健全防控措施。

2、加强重点事项、重点环节的管控和督查,着重监督落实财务、活动资金使用、公车使用管理等是否规范合理。

3、坚持在各节假日前,以短信群发的方式教育提示各支部书记把好作风廉政关,不定期对本单位员工进行廉政谈话和效能建设巡查,做到警示提醒,常态巡查。

4、利用“一月一课”加强廉政专题教育,认真学习传达上级关于党风廉政建设的最新讲话精神和反腐动态,组织开展专题廉政讲座,参观廉政教育基地,做到警钟长鸣。

5、充分发挥退管办党总支的作用,组织所属各支部加强党风廉政建设,使退休干部牢固树立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

 

4、区人力社会保局各科室、下属单位负责人

党风廉政建设个性化责任清单

 

办公室主任陈琛:

一、共性化责任

1、履行本科室(下属单位)党风廉政建设“第一责任人”责任,全面负责本科室(下属单位)党风廉政建设工作。

2、每半年一次向分管领导汇报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情况。

3、对本部门干部职工存在苗头性、倾向性问题的进行谈话提醒,发现违纪问题及时向分管领导报告。

4、执行局属单位(科室)重要事项请示报告与个人重大事项报告制度,按规定完善廉政档案。

5、年终以书面形式分别向局党组、派驻纪检组报告年度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情况,并签字背书。

6、下属单位建立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工作台账,做好年终落实情况检查考核工作。

7、完成党组布置的其他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任务。

二、个性化责任

1、不定时与科室干部职工开展廉政谈话。

2、进一步加强财务报销(政府采购)、公务接待、基金内控等风险点的排查,完善制度,规范工作流程。

 

职建科科长董乖巧:

一、共性化责任

1、履行本科室(下属单位)党风廉政建设“第一责任人”责任,全面负责本科室(下属单位)党风廉政建设工作。

2、每半年一次向分管领导汇报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情况。

3、对本部门干部职工存在苗头性、倾向性问题的进行谈话提醒,发现违纪问题及时向分管领导报告。

4、执行局属单位(科室)重要事项请示报告与个人重大事项报告制度,按规定完善廉政档案。

5、年终以书面形式分别向局党组、派驻纪检组报告年度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情况,并签字背书。

6、下属单位建立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工作台账,做好年终落实情况检查考核工作。

7、完成党组布置的其他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任务。

二、个性化责任

1、每年与科室干部职工开展廉政谈话。

2、加强对技能鉴定培训审批环节等风险点的排查,完善制度,规范工作流程。

3、严格执行《关于进一步规范定点职业培训机构管理的通知》,规范新增培训机构和培训项目。

 

社保科科长刘栋:

一、共性化责任

1、履行本科室(下属单位)党风廉政建设“第一责任人”责任,全面负责本科室(下属单位)党风廉政建设工作。

2、每半年一次向分管领导汇报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情况。

3、对本部门干部职工存在苗头性、倾向性问题的进行谈话提醒,发现违纪问题及时向分管领导报告。

4、执行局属单位(科室)重要事项请示报告与个人重大事项报告制度,按规定完善廉政档案。

5、年终以书面形式分别向局党组、派驻纪检组报告年度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情况,并签字背书。

6、下属单位建立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工作台账,做好年终落实情况检查考核工作。

7、完成党组布置的其他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任务。

二、个性化责任

1、每年与科室干部职工开展廉政谈话。

2、加强对工伤认定工作各环节风险点的排查,完善制度,规范工作流程。

详细咨询:关注微信公众号"宁波政策"

版权保护: 本文由 主页 > 各省市政策 > 浙江省 > 舟山市 > 普陀区 > 法定主动公开内容,转载请保留链接: https://www.nbxinxi.com/a/putuoqu/20210604/257404.html

关注微信公众号"宁波政策"
打开微信扫一扫左边的二维码或者微信公众号搜索"宁波政策",关注我们,将不定期推送相关宁波政策信息。

站点关键词

         
  • 宁波政策 宁波政策企业服务平台 宁波政策平台 宁波政策服务平台 宁波房贷政策 社保新政策 二胎政策 形势与政策论文 养老保险新政策 农村养老保险新政策 养老金新政策 形势与政策 小微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 宁波补贴政策 宁波落户政策 宁波购房政策 宁波购房政策 宁波限购政策 宁波限售政策 宁波人才政策 宁波公积金政策 宁波贷款政策 宁波限购政策2017 宁波企业政策 宁波医保政策 宁波二套房政策 宁波买房政策 宁波拆迁政策 宁波创业政策 宁波上牌政策 宁波养老政策 宁波房产政策 宁波退休政策 宁波限贷政策 宁波中考加分政策 宁波税收优惠政策 宁波购车政策 宁波公积金贷款政策 宁波高考政策 宁波买车政策 宁波退税政策 宁波光伏政策 宁波市限购政策 宁波电商政策 宁波人才引进政策 宁波招商政策 宁波租赁政策 宁波象山政策 宁波会展政策 宁波民宿政策 宁波楼市政策 宁波市落户政 宁波楼盘政策 宁波梅山税收优惠政策 退伍军人补贴新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