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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17年全区公务员学法用法 集中轮训工作的通知

2021-06-04 普陀区 收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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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区委组织部、区委宣传部、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区司法局、舟山市委党校普陀分校《关于实施全区公务员“学法用法三年轮训行动”计划的通知》(舟普人社发〔2017〕12号)的要求,为做好2017年全区公务员学法用法集中轮训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集中轮训时间

2017年度全区公务员学法用法集中轮训安排在7月份,共3期,每期3天。具体时间安排如下:

第一期:7月12日至14日

第二期:7月19日至21日

第三期:7月26日至28日

每期报到时间8:30——9:00

二、集中轮训地点

舟山市委党校普陀分校一楼报告厅。

三、集中轮训对象、方式和内容

轮训对象为全区各单位科级以下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下同)。轮训采取分期分批在舟山市委党校普陀分校脱产集中培训方式。轮训内容以宪法、行政法和公务员法为主,并结合舟山群岛新区建设实际,增设舟山自由贸易港区发展相关知识。

四、轮训组织报名

今年集中轮训共安排3期,每期培训150人左右。各单位应根据《2017年度普陀区公务员学法用法轮训名额分配表》(附件1),选派人员参加轮训。如有单位遗漏,请及时与区人社局公务员科联系。

报名方式:网上报名和普陀公务员QQ群同时报名。一网上报名。由各单位管理员通过 “舟山群岛新区公务员网络学院”(http://px.zsrls.gov.cn/),按照《普陀区公务员学法用法轮训网上报名流程》(附件3)报名;二普陀公务员QQ群报名。按《普陀区公务员学法用法轮训学员报名表》(附件2)进行报名。参训学员具体培训时间确定后,原则上不得更改。每期参训人数超过3人的单位应确定一名联络员。

报名时间:6月26——6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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