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朗读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县政府各部门,县属各单位:
《浦江县廉租房建设管理方案》已经县政府第二十四次常务会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落实。
二OO五年五月二十日
浦江县廉租房建设管理方案
(二00五年五月十九日)
根据国务院和建设部等五部委《关于促进房地产市场持续健康发展的通知》、《城镇最低收入家庭廉租住房管理办法》及省、市会议精神,结合我县实际情况,特制订《浦江县廉租房建设管理方案》,具体如下:
一、首期廉租房50-70㎡户型套间300套,今年启动开工,二年内建成并投入使用。
二、根据县城总体规划,廉租房建在城北规划住宅区范围内,同旧城改造拆迁安置区统一规划、统一设计、统一配套。
三、工程概算资金1800万元左右,由浦江县房地产管理处自筹启动资金1000万元,不足部分向银行贷款,房租还贷。
四、根据建设部《城镇最低收入家庭廉租住房管理办法》规定,建设用地由政府行政划拨,并在廉租房审批和建造过程中减免各种行政事业性收费。
五、根据建设部《城镇最低收入家庭廉租住房管理办法》规定,廉租房限于城镇居民中的最低收入家庭无房户居住;廉租房保障对象的条件、执行租金和物业管理费标准由县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会同财政、民政、税务、物价、人劳社保等有关部门拟定,报本级人民政府批准后公布执行。
六、廉租房建设业主为浦江县房地产管理处。
《浦江县廉租房建设管理方案》已经县政府第二十四次常务会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落实。
二OO五年五月二十日
浦江县廉租房建设管理方案
(二00五年五月十九日)
根据国务院和建设部等五部委《关于促进房地产市场持续健康发展的通知》、《城镇最低收入家庭廉租住房管理办法》及省、市会议精神,结合我县实际情况,特制订《浦江县廉租房建设管理方案》,具体如下:
一、首期廉租房50-70㎡户型套间300套,今年启动开工,二年内建成并投入使用。
二、根据县城总体规划,廉租房建在城北规划住宅区范围内,同旧城改造拆迁安置区统一规划、统一设计、统一配套。
三、工程概算资金1800万元左右,由浦江县房地产管理处自筹启动资金1000万元,不足部分向银行贷款,房租还贷。
四、根据建设部《城镇最低收入家庭廉租住房管理办法》规定,建设用地由政府行政划拨,并在廉租房审批和建造过程中减免各种行政事业性收费。
五、根据建设部《城镇最低收入家庭廉租住房管理办法》规定,廉租房限于城镇居民中的最低收入家庭无房户居住;廉租房保障对象的条件、执行租金和物业管理费标准由县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会同财政、民政、税务、物价、人劳社保等有关部门拟定,报本级人民政府批准后公布执行。
六、廉租房建设业主为浦江县房地产管理处。
信息来源:县政府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