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播报
平湖市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文件
平农治污办〔2014〕3号
关于印发平湖市农村生活污水治理
年度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镇街道,平湖经济技术开发区、独山港区,市有关部门:
根据《关于深化“千村示范、万村整治”工程扎实推进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的意见》(浙委办发〔2014〕2号)、《平湖市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实施意见》(平委办发〔2014〕17号)和《平湖市市域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规划》精神,为科学有序地开展农村生活污水治理项目建设,确保完成治理任务,现将《平湖市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年度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平湖市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4年5月8日
平湖市农村生活污水治理2014年工作方案
按照《关于深化“千村示范、万村整治”工程扎实推进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的意见》(浙委办发〔2014〕2号)精神,根据《平湖市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实施意见》(平委办发〔2014〕17号)、《2014年全面开展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深入推进“金平湖•美丽乡村”建设的意见》(平委办发〔2014〕47号)和《平湖市市域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规划》,制定平湖市农村生活污水治理2014年工作方案。
一、总体安排阶段
(一)主要工作
1.根据市域总体规划确定的各年度目标,对当年度需实施治理的项目村进行定点定位。2014年计划全市开展农村生活污水治理项目建设36个建制村,新增受益农户12075户。
平湖市2014年农村生活污水治理任务分解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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镇街道 |
建制村村名 |
治理模式 |
2014年新增受益农户数(户)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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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厂处理治理村 |
自建终端治理村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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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湖街道 |
虹霓村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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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9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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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家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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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3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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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界村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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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4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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钱家村 |
√ |
|
131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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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埭镇 |
姚浜村 |
|
√ |
17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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兴旺村 |
|
√ |
195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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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齐塘村 |
√ |
|
592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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鱼圻塘村 |
√ |
|
788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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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庄浜村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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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56 | |
|
新仓镇 |
三叉河村 |
√ |
|
43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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友联村 |
√ |
|
443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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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路村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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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53 | |
|
秦沙村 |
√ |
|
502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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独山港镇 |
穗轮村 |
√ |
|
269 |
|
周圩村 |
√ |
|
130 | |
|
星华村 |
√ |
|
396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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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塘村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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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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聚福村 |
√ |
|
144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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陆沼村 |
√ |
|
496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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虎啸桥村 |
√ |
|
656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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优胜村 |
√ |
|
366 | |
|
广陈镇 |
龙萌村 |
√ |
|
183 |
|
港中村 |
√ |
|
369 | |
|
高新村 |
√ |
|
276 | |
|
前港村 |
√ |
|
348 | |
|
林埭镇 |
保丰村 |
√ |
|
282 |
|
徐家埭村 |
√ |
|
451 | |
|
新庄村 |
√ |
|
353 | |
|
钟埭街道 |
新群村 |
√ |
|
245 |
|
花园村 |
√ |
|
323 | |
|
钟南村 |
√ |
|
188 | |
|
钟埭村 |
√ |
|
270 | |
|
曹桥街道 |
马厩村 |
√ |
|
362 |
|
曹桥村 |
√ |
|
388 | |
|
百寿村 |
√ |
|
368 | |
|
勤安村 |
√ |
|
220 | |
|
合计 |
33 |
3 |
12075 | |
2.根据《平湖市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实施意见》(平委办发〔2014〕17号),成立市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明确牵头单位,细化相关部门(单位)职责,落实各级工作任务。
平湖市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作领导及市级部门(单位)
职责路线图
平湖市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作 领导小组办公室 牵头组织和综合协调 责任单位:农办 编制安排重点建设项目 责任单位:发改局 资金保障 责任单位:财政局 用地政策处理和保障 责任单位:国土资源局 主体工程技术指导 责任单位:环保局 规划编制和质量监管 责任单位:规划建设局 河道综合整治 责任单位:水利局 畜禽养殖污染治理 责任单位:农经局 农村改厕 责任单位:卫生局 污水管网建设 责任单位:水务集团 协调实施河道治理 责任单位:市治水办 实施农村生活污水治理项目 责任单位:各镇街道 平湖市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作 领导小组
平湖市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市镇村三级
职责路线图
平湖市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作领导小组 市领导小组办公室 (市农村治污办) 镇人民政府 街道办事处 项目村 设计单位 施工单位 监理单位 招投标中心 有关咨询公司
3.根据市域总体规划和当年度项目村数量,初步框定并筹措好年度建设资金。
按照《平湖市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实施意见》(平委办发〔2014〕17号),全市104个农村新社区的污水入网总管和集中型治理设施由水务集团承担建设,新社区内基础管网由镇街道、村负责建设;自然村落生活污水治理包括农户接入、管道铺设和集中处理设施建设资金分别按市财政和水务集团90%、镇街道和村10%的比例负责。
4.召开项目启动工作会,市有关部门、镇街道和项目村负责人参加会议。
(二)责任单位:农办、水务集团、环保局、卫生局、财政局。
(三)时间节点:2014年1月-4月。
二、项目准备阶段
(一)主要工作
1.采用项目设计市域总包的办法,按照规定程序确定项目设计单位,并签定委托设计合同。
2.进村入户,通过广播、公告、手册等进行广泛宣传发动,召开村干部会议、村民代表会议、并形成会议决议。决议应明确村两委需承担的隐蔽工程、主体工程建设所涉及的土地政策处理等职责,以及村民需承担户内管道改造工程的费用等。
3.设计单位按照国家规范进行设计工作,根据设计大纲,完成初步设计、详细设计、招标文件技术部分(工程量清单、技术规范和图纸)和施工图。
4.市农村治污办、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村两委、村民代表、设计审查咨询单位等组织设计成果审查会,对“污水管网走向、主体工程选址、污水处理方式和工艺、工程用地使用方式、化粪池改造方式、项目施工影响、后期运行维护、工程建设需项目村和村民配合的主要工作”等内容进行审查。经审查修改,向全体村民进行公示。
5.根据设计,完成隐蔽工程、主体工程建设所涉及的土地政策处理等工作。
6.根据设计,完成受益农户花名册登记,受益农户数必须占村总农户数(包括外来常住户)的80%以上。
__村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受益农户花名册登记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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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户名 |
农户意愿(打√) |
户主签字 |
备注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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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意 |
不同意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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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责任单位:农办、水务集团、规划建设局、国土资源局,各镇街道,项目村。
(三)时间节点:2014年2月-5月。
三、招标采购阶段
(一)主要工作
1.根据项目设计,初步明确年度投资总估算和各项目村投资估算。
2.根据总体规划,明确招标采购的内容和单位。对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和主要管材,市域统
3.完成采购计划和招标文件编制。 4.按规范要求,完成招标采购。 (二)责任单位:农办、水务集团、规划建设局、行政服务中心。 (三)时间节点:2014年3月-5月。 四、项目施工阶段 (一)主要工作 1.签署项目施工合同,承包商进场进行土建施工和设备安装等,并向全体村民进行施工信息公告,包括施工时间及进度计划、施工场地分布(图纸)、施工主要影响、施工需注意的安全事项、施工单位联络员等。 2.项目施工监理单位进场,对项目施工进行全程管理。 3.规划建设、环保等部门制定施工安全保障和环境保护手册,监督承包商落实安全生产和环境保护措施。 4.根据项目设计,落实户内管道改造实施方式。对于村民自行改造的,由村民委员会确认其已落实施工单位,并由户主签字确认;对于委托村民委员会进行统一施工的,由村民委员会委托承包商或落实其他施工单位,并签订合作意向书。 (二)责任单位:农办、规划建设局、环保局,项目村。 (三)时间节点:2014年4月-11月。 五、竣工验收阶段 (一)主要工作 1.预验。施工单位先自行进行竣工验收,预验后提交验收申请报告。 2.初验。业主单位(各镇街道)根据施工单位申请报告,组织监理、设计、施工、咨询单位进行现场初验,形成初验意见。 3.终验。根据初验整改情况,由市农村治污办组织有关部门及相关专家进行最终验收。 (二)责任单位:农办、水务集团、环保局、卫生局、规划建设局、审计局,各镇街道。 (三)时间节点:2014年9月-12月。 六、运行维护阶段 (一)主要工作 1.制定市域统一的运行维护办法。 2.试运行。由承包商负责试运行18个月(由施工合同明确),并由承包商对村民代表进行简单的运行维护知识培训,包括管网堵塞、设备报警等影响系统运行异常情况日常巡查、简单的格栅清理和疏通、湿地作物季节性收割与栽培等。 3.项目施工完成经试运行并通过验收之后,整套污水处理系统的管理权由业主单位(各镇街道)移交至村民委员会,签定移交协议,并确定村级管理责任和人员。 4.确定维护运行模式。采用专业公司维护运行的,各业主单位(各镇街道)应协助各村民委员会落实专业的运行维护公司,由各村民委员会出面正式委托专业运行维护公司并签署委托合同。 5.筹措维护运行经费。 6.由执行维护运行任务的业主单位定期检测污水处理系统的进水量、进水水质和出水量、出水水质。 7.运行维护的监督和检查。水务集团和各镇街道定期(每半年)对各村的运行维护情况进行一次检查。对发现的问题应督促各项目村及时改正。 (二)责任单位:水务集团、环保、农办,各镇街道,项目村。 (三)时间节点:2014年10月-12月。 平湖市农村生活污水治理2015年工作方案 按照《关于深化“千村示范、万村整治”工程扎实推进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的意见》(浙委办发〔2014〕2号)精神,根据《平湖市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实施意见》(平委办发〔2014〕17号)和《平湖市市域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规划》,制定平湖市农村生活污水治理2015年工作方案。 一、总体安排阶段 (一)主要工作 1.根据市域总体规划确定的各年度目标,对当年度需实施治理的项目村进行定点定位。2015年计划全市开展农村生活污水治理项目建设29个建制村,新增受益农户12075户。 平湖市2015年农村生活污水治理任务分解表 镇街道 建制村村名 2015年新增受益农户数(户) 当湖街道 塘桥村 224 黄家浜村 273 新埭镇 星光村 508 牌楼村 581 旧埭村 798 新仓镇 杉青港村 488 中华村 714 独山港镇 渡船桥村 466 小营头村 601 前进村 475 秀平桥村 361 三八村 261 独山港镇 金沙村 352 建中村 539 金桥村 316 广陈镇 民主村 447 三红村 375 曹港村 220 山塘村 329 林埭镇 华丰村 319 祥中村 422 共和村 220 徐东村 202 双庙村 325 钟埭街道 沈家弄村 724 大力村 697 曹桥街道 章桥村 268 石龙村 337 愚桥村 233 合计 12075 2.根据《平湖市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实施意见》(平委办发〔2014〕17号),成立市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明确牵头单位,细化相关部门(单位)职责,落实各级工作任务。 平湖市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作领导及市级部门(单位) 职责路线图 平湖市农村生活污 领导小组办公室 牵头组织和综合协调 责任单位:农办 编制安排重点建设项目 责任单位:发改局 资金保障 责任单位:财政局 用地政策处理和保障 责任单位:国土资源局 主体工程技术指导 责任单位:环保局 规划编制和质量监管 责任单位:规划建设局 河道综合整治 责任单位:水利局 畜禽养殖污染治理 责任单位:农经局 农村改厕 责任单位:卫生局 污水管网建设 责任单位:水务集团 协调实施河道治理 责任单位:市治水办 实施农村生活污水治理项目 责任单位:各镇街道 平湖市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作 领导小组 平湖市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市镇村三级 职责路线图 平湖市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作领导小组 市领导小组办公室 (市农村治污办) 镇人民政府 街道办事处 项目村 设计单位 施工单位 监理单位 招投标中心 有关咨询公司 3.根据市域总体规划和当年度项目村数量,初步框定并筹措好年度建设资金。 按照《平湖市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实施意见》(平委办发〔2014〕17号),全市104个农村新社区的污水入网总管和集中型治理设施由水务集团承担建设,新社区内基础管网由镇街道、村负责建设;自然村落生活污水治理包括农户接入、管道铺设和集中处理设施建设资金分别按市财政和水务集团90%、镇街道和村10%的比例负责。 4.召开项目启动工作会,市有关部门、镇街道和项目村负责人参加会议。 (二)责任单位:农办、水务集团、环保局、卫生局、财政局。 (三)时间节点:2015年1月-2月。 二、项目准备阶段 (一)主要工作 1.采用项目设计市域总包的办法,按照规定程序确定项目设计单位,并签定委托设计合同。 2.进村入户,通过广播、公告、手册等进行广泛宣传发动,召开村干部会议、村民代表会议、并形成会议决议。决议应明确村两委需承担的隐蔽工程、主体工程建设所涉及的土地政策处理等职责,以及村民需承担户内管道改造工程的费用等。 3.设计单位按照国家规范进行设计工作,根据设计大纲,完成初步设计、详细设计、招标文件技术部分(工程量清单、技术规范和图纸)和施工图。 4.市农村治污办、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村两委、村民代表、设计审查咨询单位等组织设计成果审查会,对“污水管网走向、主体工程选址、污水处理方式和工艺、工程用地使用方式、化粪池改造方式、项目施工影响、后期运行维护、工程建设需项目村和村民配合的主要工作”等内容进行审查。经审查修改,向全体村民进行公示。 5.根据设计,完成隐蔽工程、主体工程建设所涉及的土地政策处理等工作。 6.根据设计,完成受益农户花名册登记,受益农户数必须占村总农户数(包括外来常住户)的80%以上。 __村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受益农户花名册登记表 农户名 农户意愿(打√) 户主签字 备注 同意 不同意 (二)责任单位:农办、水务集团、规划建设局、国土资源局,各镇街道,项目村。 (三)时间节点:2015年2月-5月。 三、招标采购阶段 (一)主要工作 1.根据项目设计,初步明确年度投资总估算和各项目村投资估算。 2.根据总体规划,明确招标采购的内容和单位。对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和主要管材,市域统一招标采购。 3.完成采购计划和招标文件编制。 4.按规范要求,完成招标采购。 (二)责任单位:农办、水务集团、规划建设局、行政服务中心。 (三)时间节点:2015年2月-4月。 四、项目施工阶段 (一)主要工作 1.签署项目施工合同,承包商进场进行土建施工和设备安装等,并向全体村民进行施工信息公告,包括施工时间及进度计划、施工场地分布(图纸)、施工主要影响、施工需注意的安全事项、施工单位联络员等。 2.项目施工监理单位进场,对项目施工进行全程管理。 3.规划建设、环保等部门制定施工安全保障和环境保护手册,监督承包商落实安全生产和环境保护措施。 4.根据项目设计,落实户内管道改造实施方式。对于村民自行改造的,由村民委员会确认其已落实施工单位,并由户主签字确认;对于委托村民委员会进行统一施工的,由村民委员会委托承包商或落实其他施工单位,并签订合作意向书。 (二)责任单位:农办、规划建设局、环保局,项目村。 (三)时间节点:2015年4月-11月。 五、竣工验收阶段 (一)主要工作 1.预验。施工单位先自行进行竣工验收,预验后提交验收申请报告。 2.初验。业主单位(各镇街道)根据施工单位申请报告,组织监理、设计、施工、咨询单位进行现场初验,形成初验意见。 3.终验。根据初验整改情况,由市农村治污办组织有关部门及相关专家进行最终验收。 (二)责任单位:农办、水务集团、环保局、卫生局、规划建设局、审计局,各镇街道。 (三)时间节点:2015年9月-12月。 六、运行维护阶段 (一)主要工作 1.制定市域统一的运行维护办法。 2.试运行。由承包商负责试运行18个月(由施工合同明确),并由承包商对村民代表进行简单的运行维护知识培训,包括管网堵塞、设备报警等影响系统运行异常情况日常巡查、简单的格栅清理和疏通、湿地作物季节性收割与栽培等。 3.项目施工完成经试运行并通过验收之后,整套污水处理系统的管理权由业主单位(各镇街道)移交至村民委员会,签定移交协议,并确定村级管理责任和人员。 4.确定维护运行模式。采用专业公司维护运行的,各业主单位(各镇街道)应协助各村民委员会落实专业的运行维护公司,由各村民委员会出面正式委托专业运行维护公司并签署委托合同。 5.筹措维护运行经费。 6.由执行维护运行任务的业主单位定期检测污水处理系统的进水量、进水水质和出水量、出水水质。 7.运行维护的监督和检查。水务集团和各镇街道定期(每半年)对各村的运行维护情况进行一次检查。对发现的问题应督促各项目村及时改正。 (二)责任单位:水务集团、环保、农办,各镇街道,项目村。 (三)时间节点:2015年10月-12月。 平湖市农村生活污水治理2016年工作方案 按照《关于深化“千村示范、万村整治”工程扎实推进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的意见》(浙委办发〔2014〕2号)精神,根据《平湖市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实施意见》(平委办发〔2014〕17号)和《平湖市市域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规划》,制定平湖市农村生活污水治理2016年工作方案。 一、总体安排阶段 (一)主要工作 1.根据市域总体规划确定的各年度目标,对当年度需实施治理的项目村进行定点定位。2016年计划全市开展农村生活污水治理项目建设20个建制村,新增受益农户12075户。 平湖市2015年农村生活污水治理任务分解表 镇街道 建制村村名 2015年新增受益农户数(户) 当湖街道 三北村 335 新埭镇 泖河村 1471 新仓镇 芦湾村 747 双红村 675 独山港镇 丰荡村 541 赵家桥村 824 新港村 486 韩庙村 654 运港村 472 横塘港村 381 广陈镇 龙兴村 606 三兴村 853 泗泾村 478 林埭镇 陈匠村 959 群丰村 425 东方红村 359 钟埭街道 福臻村 373 曹桥街道 严家门村 564 孔家堰村 529 野马村 343 合计 12075 2.根据《平湖市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实施意见》(平委办发〔2014〕17号),成立市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明确牵头单位,细化相关部门(单位)职责,落实各级工作任务。 平湖市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作领导及市级部门(单位) 职责路线图 平湖市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作 领导小组办公室 牵头组织和综合协调 责任单位:农办 编制安排重点建设项目 责任单位:发改局 资金保障 责任单位:财政局 用地政策处理和保障 责任单位:国土资源局 主体工程技术指导 责任单位:环保局 规划编制和质量监管 责任单位:规划建设局 河道综合整治 责任单位:水利局 畜禽养殖污染治理 责任单位:农经局 农村改厕 责任单位:卫生局 污水管网建设 责任单位:水务集团 协/SPAN> 责任单位:市治水办 实施农村生活污水治理项目 责任单位:各镇街道 平湖市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作 领导小组 平湖市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市镇村三级 职责路线图 平湖市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作领导小组 市领导小组办公室 (市农村治污办) 镇人民政府 街道办事处 项目村 设计单位 施工单位 监理单位 招投标中心 有关咨询公司 3.根据市域总体规划和当年度项目村数量,初步框定并筹措好年度建设资金。 按照《平湖市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实施意见》(平委办发〔2014〕17号),全市104个农村新社区的污水入网总管和集中型治理设施由水务集团承担建设,新社区内基础管网由镇街道、村负责建设;自然村落生活污水治理包括农户接入、管道铺设和集中处理设施建设资金分别按市财政和水务集团90%、镇街道和村10%的比例负责。 4.召开项目启动工作会,市有关部门、镇街道和项目村负责人参加会议。 (二)责任单位:农办、水务集团、环保局、卫生局、财政局。 (三)时间节点:2016年1月-2月。 二、项目准备阶段 (一)主要工作 1.采用项目设计市域总包的办法,按照规定程序确定项目设计单位,并签定委托设计合同。 2.进村入户,通过广播、公告、手册等进行广泛宣传发动,召开村干部会议、村民代表会议、并形成会议决议。决议应明确村两委需承担的隐蔽工程、主体工程建设所涉及的土地政策处理等职责,以及村民需承担户内管道改造工程的费用等。 3.设计单位按照国家规范进行设计工作,根据设计大纲,完成初步设计、详细设计、招标文件技术部分(工程量清单、技术规范和图纸)和施工图。 4.市农村治污办、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村两委、村民代表、设计审查咨询单位等组织设计成果审查会,对“污水管网走向、主体工程选址、污水处理方式和工艺、工程用地使用方式、化粪池改造方式、项目施工影响、后期运行维护、工程建设需项目村和村民配合的主要工作”等内容进行审查。经审查修改,向全体村民进行公示。 5.根据设计,完成隐蔽工程、主体工程建设所涉及的土地政策处理等工作。 6.根据设计,完成受益农户花名册登记,受益农户数必须占村总农户数(包括外来常住户)的80%以上。 __村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受益农户花名册登记表 农户名 农户意愿(打√) 户主签字 备注 同意 不同意 (二)责任单位:农办、水务集团、规划建设局、国土资源局,各镇街道,项目村。 (三)时间节点:2016年2月-5月。 三、招标采购阶段 (一)主要工作 1.根据项目设计,初步明确年度投资总估算和各项目村投资估算。 2.根据总体规划,明确招标采购的内容和单位。对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和主要管材,市域统一招标采购。 3.完成采购计划和招标文件编制。 4.按规范要求,完成招标采购。 (二)责任单位:农办、水务集团、规划建设局、行政服务中心。 (三)时间节点:2016年2月-4月。 四、项目施工阶段 (一)主要工作 1.签署项目施工合同,承包商进场进行土建施工和设备安装等,并向全体村民进行施工信息公告,包括施工时间及进度计划、施工场地分布(图纸)、施工主要影响、施工需注意的安全事项、施工单位联络员等。 2.项目施工监理单位进场,对项目施工进行全程管理。 3.规划建设、环保等部门制定施工安全保障和环境保护手册,监督承包商落实安全生产和环境保护措施。 4.根据项目设计,落实户内管道改造实施方式。对于村民自行改造的,由村民委员会确认其已落实施工单位,并由户主签字确认;对于委托村民委员会进行统一施工的,由村民委员会委托承包商或落实其他施工单位,并签订合作意向书。 (二)责任单位:农办、规划建设局、环保局,项目村。 (三)时间节点:2016年4月-11月。 五、竣工验收阶段 (一)主要工作 1.预验。施工单位先自行进行竣工验收,预验后提交验收申请报告。 2.初验。业主单位(各镇街道)根据施工单位申请报告,组织监理、设计、施工、咨询单位进行现场初验,形成初验意见。 3.终验。根据初验整改情况,由市农村治污办组织有关部门及相关专家进行最终验收。 (二)责任单位:农办、水务集团、环保局、卫生局、规划建设局、审计局,各镇街道。 (三)时间节点:2016年9月-12月。 六、运行维护阶段 (一)主要工作 1.制定市域统一的运行维护办法。 2.试运行。由承包商负责试运行18个月(由施工合同明确),并由承包商对村民代表进行简单的运行维护知识培训,包括管网堵塞、设备报警等影响系统运行异常情况日常巡查、简单的格栅清理和疏通、湿地作物季节性收割与栽培等。 3.项目施工完成经试运行并通过验收之后,整套污水处理系统的管理权由业主单位(各镇街道)移交至村民委员会,签定移交协议,并确定村级管理责任和人员。 4.确定维护运行模式。采用专业公司维护运行的,各业主单位(各镇街道)应协助各村民委员会落实专业的运行维护公司,由各村民委员会出面正式委托专业运行维护公司并签署委托合同。 5.筹措维护运行经费。 6.由执行维护运行任务的业主单位定期检测污水处理系统的进水量、进水水质和出水量、出水水质。 7.运行维护的监督和检查。水务集团和各镇街道定期(每半年)对各村的运行维护情况进行一次检查。对发现的问题应督促各项目村及时改正。 (二)责任单位:水务集团、环保、农办,各镇街道,项目村。 (三)时间节点:2016年10月-12月。 平湖市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