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播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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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湖市农业经济局文件
平农经〔2017〕70-3号
关于市十五届人大一次会议第20号建议的答复
周芳蕾、陆海生、李国强、李燕、陈国东、王建中、李金龙、周卫忠、张叶青、严方英、张保法、姚娟萍代表:
您们在市十五届人大一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要求加大对新农村社区建设支持力度的议案》已由市政府批转我局办理。经我局认真研究,对您们提出的建议,现答复如下。
近年来,我市把农房改造集聚工作作为统筹城乡发展的重要抓手。通过实施农房改造集聚,我市村庄布局趋于优化,农民居住日渐集聚,农村公共服务逐步改善,土地节约集约利用效应日益明显,统筹城乡发展水平不断提高。截至2017年5月底,累计集聚32092户,集聚率38.7%。在新社区推进过程中,由于基础设施、土地征迁等投入大、标准高,资金需求量较大,我市多次调研、积极研究对策,出台了多个指导意见和实施办法,着力解决新社区建设资金投入问题,减轻村自筹压力,有序推动新社区建设。
一、实行“以奖代补”,加大财政支持。市财政设立“两新”工程专项资金,用于社区基础设施建设的“以奖代补”,对自然搬迁的农房集聚到“X”点,达到50户规模的给予村集体50万元的以奖代补;达到100户以上的(含100户),再给予50万元的以奖代补。2010年-2016年,累计下拨农村新社区自然集聚建房和自然集聚50户、100户以上规模村以奖代补资金4182万元。同时,结合美丽乡村建设、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等,加大政策扶持,有效发挥财政对新农村建设的保障作用。
二、以土地综合整治为抓手,破解资金要素制约。市财政建立农村土地综合整治专项资金,对农村土地综合整治项目等实行以奖代补。根据《平湖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加快推进农村土地综合整治工作的意见的通知》(平政发〔2017〕18号)规定,以农村土地综合整治项目为单位,对项目中宅基地节地部分面积实行累进奖励:节地率在20%至40%部分,奖励40万元/亩;节地率在40%至60%部分,奖励45万元/亩;节地率超过60%部分,奖励50万元/亩,进一步调整完善农村土地综合整治工作激励政策。
三、建立市复垦指标交易平台,盘活土地指标。《平湖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加快推进农村土地综合整治工作的意见的通知》(平政发〔2017〕18号)对复垦指标提出了相关意见。(一)明确复垦指标分配办法:获得的复垦周转指标,80%归项目实施主体所有,优先满足拆旧区农户搬迁安置用地和新农村建设用地,20%由市统筹,市财政给予50万元/亩的补助,指标纳入市建设用地指标储备库。(二)完善市复垦指标调剂交易平台。对复垦周转结余指标,经市政府同意,可在市域范围内有偿调剂,也可申请在市平台进行交易。国土资源部门每2-3年更新公布一次复垦周转指标交易基准价格,2017年基准价格为50万元/亩。截止目前,我市跨镇(街道)共调剂交易节余指标497亩,交易总额1.92亿元。
最后,非常感谢你们对我们工作的关注和支持,欢迎对我们的工作提出更多宝贵的意见和建议。
平湖市农业经济局
2017年6月13日
